丁殿勤

丁殿勤

丁殿勤,男,漢族,1959年10月10日出生於新疆阿勒泰,大學文化程度。

現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昌吉州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

2018年4月28日,獲“全國五一勞動獎章”。

2019年9月,被評為全國民族團結進步模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丁殿勤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新疆阿勒泰
  • 出生日期:1959年10月10日
人物履歷,人物榮譽,

人物履歷

1976年7月高中畢業於新疆阿勒泰地區第二中學;
1976年7月至1979年7月在阿勒泰市園藝場工作;
1979年7月至1981年7月考入新疆政法幹部學校檢察專業學習;
1981年7月至1986年7月在昌吉市檢察院刑檢科、法紀科工作,任法紀科科長;
1986年7月至1993年12月,在州檢察院法紀科工作,任副科級助檢員、檢察員;
1989年7月至1991年7月在新疆廣播電視大學法律專業學習畢業。
1994年元月至1996年12月在州檢察院起訴處工作,任正科級檢察員。
1997年元月至1997年7月,在州檢察院批捕處任負責人。
1997年8月至2000年5月任州檢察院法紀檢察處處長。
1998年至2001年,在中央黨校經濟管理專業學習畢業(函授本科)
2000年5月至2002年7月任奇台縣檢察院黨組書記、副檢察長,分管反貪、法紀、政工、紀檢、調研工作。
2002年7月,因妻子患重病,而調回州檢察院反貪局工作,任州檢察院副縣級檢察員。協助主管反貪工作的副檢察長和反貪局長工作。
2003年7月至2011年5月任昌吉州檢察院黨組成員、反貪局長。
2011年6月至今任昌吉州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分管反貪、民行、監所檢察工作。

人物榮譽

先後榮獲全疆偵查能手、優秀偵查員、優秀檢察幹警稱號。
2006年,曾被最高人民檢察院榮記個人“一等功”。
2016年9月5日,獲“全國模範檢察官”榮譽稱號。
2018年4月28日,獲“全國五一勞動獎章”榮譽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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