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市柯橋區公安分局經偵大隊原副大隊長丁國江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等問題。2014年至2015年,丁國江多次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安排的宴請,並收受禮卡、禮品,合計價值約10300元。此外,丁國江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行為。2017年5月,丁國江受到留黨察看二年、撤職處分,違紀所得被追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