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伯元

丁伯元,男,漢族,浙江新昌人,1956年6月出生, 1974年12月參加工作,1979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專學歷。曾任新昌縣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

2019年7月23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2019年8月被開除黨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丁伯元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浙江新昌
  • 出生日期:1956年6月
  • 性別:男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主動投案,開除黨籍,

人物履歷

1981.01-1982.11 新昌縣鏡嶺鄉黃婆灘村務農、團支部書記
1982.11-1983.12 紹興市農校青乾班學習
1983.12-1984.02 新昌縣鏡屏公社幹部
1984.02-1985.01 新昌縣委組織部組織科幹部
1985.01-1992.03 新昌縣城郊區黨委副書記
1992.03-1992.05 新昌縣儒岙區區長、黨委副書記
1992.05-1994.05 新昌縣儒岙鎮黨委書記
1994.05-1997.11 新昌縣城關鎮黨委書記
1997.11-2002.12 新昌縣副縣長
2002.12-2003.03 新昌縣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
2003.03-2007.02 新昌縣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
2007.06 提前退休。

人物事件

主動投案

2019年7月23日,新昌縣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丁伯元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開除黨籍

2019年8月27日,據浙江省紀委省監委網站訊息:經中共紹興市委批准,中共紹興市紀委、紹興市監委對新昌縣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丁伯元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丁伯元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便利,為私營企業主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丁伯元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和國家工作人員,喪失理想信念,失守法紀底線,涉嫌受賄犯罪,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丁伯元主動投案、如實交代、配合審查調查、退出全部違法所得。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紹興市委批准,中共紹興市紀委、紹興市監委決定給予丁伯元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將丁伯元涉嫌受賄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審查調查期間,丁伯元對其所作所為進行了剖析:其身為黨員領導幹部,也曾擁有理想與抱負,在工作中銳意奮進,但隨著職務調整,初心漸失、使命漸忘,走上了違法犯罪的不歸路。丁伯元表示自己辜負了組織的培養和信任、愧對親人,真心認罪、悔罪,今後要洗心革面,重新做人。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