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體與多元:清代新疆法律研究

一體與多元:清代新疆法律研究

《一體與多元:清代新疆法律研究》是2013年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白京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一體與多元:清代新疆法律研究
  • 作者:白京蘭
  • 出版社: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3年3月1日
  • 頁數:255 頁
  • 開本:32 開
  • ISBN:9787562045953, 756204595X
  • 語種:簡體中文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作者簡介,

內容簡介

《一體與多元:清代新疆法律研究(1759-1911年)》正文分為七章:第一章是“清代新疆的法律淵源”,包括國家制定法、伊斯蘭教法、習慣法等。第二章“清代新疆軍府制時期的司法體系及其運作”,分天山北路伊塔地區、天山東路烏魯木齊地區、回疆地區等幾個部分加以論述。第三章是“清代新疆的基層社會控制”,包括鄉約、宗教法庭、“比”的司法活動。第四章是“清代新疆多元法律的一體化構建”,第五章“清季新疆的社會變革與法律的一體化推進”,第六章“清代新疆法律一體與多元格局的成因分析”,第七章“清代新疆法律的實踐經驗與理論價值”。
《一體與多元:清代新疆法律研究(1759-1911年)》是作者在博士論文的基礎上增補修改而成的。作者本身任職於新疆大學法學院,研究清代新疆的法律有獨特的地理優勢。作者利用了漢文史料、部分察合台契約文書、域外探險家的遊記等各種原始材料,也注意吸收今人的研究成果。《一體與多元:清代新疆法律研究(1759-1911年)》資料運用非常紮實,涉及存於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的軍機處錄副奏摺、民族類檔案中的司法案件審理的材料,多為兇殺、奸盜等刑事案件,還包括回疆官員向上級相關部門呈遞的案情報告、判決意見等。可以說,《一體與多元:清代新疆法律研究(1759-1911年)》是研究清代新疆法律的一部少有的力作,值得一讀。

圖書目錄

總序Ⅰ
內容提要Ⅱ
引言
一、研究緣起、主題與框架
二、研究現狀與意義
三、基本概念、研究範圍及資料的說明
第一章清代新疆的法律淵源
第一節清代新疆的國家制定法
一、清代中央政府對新疆的立法
二、清代新疆的地方性立法
三、清代新疆國家制定法的認識與評價
第二節清代新疆的伊斯蘭教法
一、清代新疆伊斯蘭教法中的刑事法律規範
二、清代新疆伊斯蘭教法中的民事行為規範
三、清代新疆伊斯蘭教法是中國傳統法律文化的特殊組成部分
第三節清代新疆少數民族習慣法及其他法律淵源
一、清代新疆蒙古各部落的習慣法
二、清代新疆的哈薩克習慣法
三、其他法律淵源
第二章清代新疆軍府制時期的司法體系及其運作
第一節天山北路伊塔地區的司法機構及職能
一、伊犁地區
二、塔爾巴哈台地區
三、伊、塔地區土爾扈特等蒙古王公的司法職能
第二節天山東路烏魯木齊地區的司法機構及職能
一、鎮迪道所轄州縣區域
二、吐魯番、哈密地區
第三節回疆地區的司法機構及職能
一、回疆各城駐紮大臣衙門
二、伯克衙門
三、阿訇與宗教法庭
第四節旗、綠各營的司法職能
一、八旗衙門
二、綠營員弁
第五節一體與多元:軍府體制下清代新疆的司法體系與運作
一、軍府衙門為主導的多元司法體系
二、各駐紮大臣衙門司法權力的行使相對獨立且各自為政
三、多元司法權力的行使在地方層面缺乏有效監督
第三章清代新疆的基層社會控制
第一節清代新疆的鄉約及其司法活動
一、清代新疆的鄉約
二、清代新疆鄉約的司法職能與司法實踐
三、清代新疆鄉約的特點及其司法職能的局限
第二節清代回疆基層社會的阿訇與宗教法庭
一、清代統一新疆之前的回疆司法
二、清代回疆阿訇與宗教法庭的司法職能
三、清代回疆的基層社會控制——以契約為分析文本
第三節清代新疆哈薩克的習慣法與司法審判
一、清代新疆的哈薩克及其司法制度
二、一起婚姻糾紛的審理——哈薩克“比”的司法實踐
三、“司牙孜”審判制度及習慣法的適用
第四章清代新疆多元法律的一體化構建
第一節清代新疆通過立法的法律一體化構建
一、立法權的行使
二、清代新疆立法的具體內容與法律一體化的保障與促進
第二節清代各級政府對新疆的司法管轄與法律的一體化構建
一、新疆地方軍政機構對司法權的掌握
二、中央部院對新疆司法的管轄
三、皇權對新疆司法的管轄
第三節清代新疆司法實踐中的法律適用與法律的一體化構建
一、清代律例在新疆司法審判實踐中的適用
二、等級、倫理原則的普遍適用與推行
三、容隱、留養等司法制度的套用
第四節清代新疆國家法律的宣傳與教育
一、建省前新疆國家法律的宣傳與教育
二、建省後新疆國家法律的宣傳與教育
第五章清季新疆的社會變革與法律的一體化推進
第一節新疆建省與多元法律的一體化
一、新疆建省與新疆行政建置的劃一
二、建省後新疆司法機構及司法管轄權的逐漸統一
三、建省前後新疆的司法實踐
四、新疆建省之於法律一體化構建的深遠意義
五、新疆建省之於法律一體化構建的局限性
第二節清末新疆“新政”與多元法律的一體化
一、地方自治的推行
二、新疆近代司法體制的創建
三、新疆近代法律教育的創辦與發展
第六章清代新疆法律一體與多元格局的成因分析
第一節獨特的地理與人文環境
一、獨特的地理環境
二、歷史上西域與中原地區的文化交流
三、清代新疆的民族、宗教與文化
第二節清代以前新疆法律的多元格局與歷史演變
一、漢晉時期西域法律的多元並存
二、唐朝西域法律的多元與局部一體化的構建
三、宋遼蒙元時期西域法律的多元
第三節清代新疆法律一體與多元格局的政治基礎與法理依據
一、清代新疆法律“一體與多元”發展的政治基礎
二、清代新疆法律“一體與多元”發展的法理依據
第七章清代新疆法律的實踐經驗與理論價值
第一節清代新疆法律“一體與多元”的實踐經驗
一、法制之失
二、文化建設之失
三、軍政措置之失
第二節清代新疆法律“一體與多元”的理論價值
一、關於“中華法系”
二、關於“民間法”
三、關於“法律多元”
結語
附錄
參考文獻
後記

作者簡介

白京蘭,女,1972年生,新疆烏魯木齊人,法學博士,新疆大學法學院教授,新疆穩定與地區經濟發展法制保障研究基地中心主任。1996年、1999年分別獲得新疆大學歷史學學士與碩士學位,2011年獲得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博士學位,研究方向為中國法文化史、新疆法制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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