術語,材料,2.1 筒體,2.2 底座,2.3 服務平台與自動耦合系統,2.4 控制櫃,2.5 潛水泵,2.6 管路系統,2.7 控制裝置,設計與構造,3.1 一般規定,3.2 泵站設計,3.3 荷載及穩定分析,3.4 荷載與揚程計算,3.5 抗浮計算,3.6 地基計算,3.7 構造,施工,4.1 施工準備,4.2 泵坑開挖,4.3 混凝土底板安裝,4.4 泵站吊裝,4.5 泵坑回填與壓實,4.6 調試,質量檢查與驗收,5.1 一般規定,5.2 檢查與驗收,運行與維護,附錄A 泵站穩定分析有關數據,附錄B 泵站地基計算及處理,引用標準名錄,
術語
1.1 一體化預製泵站Integrated prefabricated pumping station
由頂蓋、玻璃鋼(GRP)筒體、底座、潛水泵、服務平台、管道等部分組成,以滿足增壓提升排水要求的設備,圖1.1。
圖1.1 一體化預製泵
1.2 頂蓋 Top cap
由玻璃鋼邊蓋和可開啟的泵站蓋板組成。
1.3 筒體 Cylinder
預製泵站的井筒部分。
1.4 底座Lampstand
與混凝土底板相連,以固定預製泵的部分。
1.5 機電設備 Mechanical and electrical equipment
一體化預製泵站機電設備主要包括水泵及其輔助設備、攔污清污設備、壓力管道、閥類設備、控制系統等。
1.6 自動耦合系統 Auto coupling
1.7 進場 Get into site
一體化預製泵站進入施工現場或其它的指定地點落地並完成開箱驗收、交接處理,交付臨時保管的過程。
1.8 安裝與調試 Installation and adjustment
按照施工組裝圖紙及有關安裝技術標準要求,將已進場的一體化預製泵站安裝在規定的基礎或設施上,完成找平穩固、機械裝配與設備聯接、電氣配線與試驗、定值調整與測試、就地和集中控制模擬動作試驗的過程,使一體化預製泵站達到試運行的條件。
材料
2.1 筒體
2.1.1 頂蓋應由玻璃鋼邊蓋和可開啟的泵站蓋板組成。蓋板材料可由玻璃鋼或鋁合金等輕質材料製成。
2.1.2 蓋板內外表面應平整,不得有深度 2mm 以上的裂縫,不得有分層脫層,纖維祼露、樹脂結節、異物夾雜、色澤明顯不勻等現象。
2.1.3 玻璃鋼(GRP)筒體材料應由防腐蝕層、防滲透層、結構層和外保護層構成(圖2.1.3),各層的厚度如圖所示。外保護層必須加抗紫外線材料,防止裸露在太陽光下面老化。
圖2.1.3 玻璃鋼(GRP)筒體 (單位:mm)
2.1.4 整體頂蓋應有防滑措施。防滑頂蓋可採用玻璃纖維製成。
2.1.5 製作蓋板的鋁合金材料應為防滑花紋板,抗拉強度應達到120MPa及以上,板材厚度應在5mm及以上(不含花紋)。蓋板翻邊應不小於20mm。
2.1.6 筒體以無鹼玻璃纖維無捻粗紗及其製品為增強材料,熱固性樹脂為基體,採用計算機纏繞工藝製成的玻璃鋼管,厚度均勻。巴氏硬度應達到40HBa及 以上,抗壓強度應達到120MPa及以上,環向拉伸強度150MPa,軸向拉伸強度60MPa。
2.1.7 內襯層包括次內層和內表層,總厚度不小於 2mm,其中內表層厚度不小於 0.3mm。管壁的最小厚度應不小於經規定程式批准的圖樣和技術檔案規定的標稱厚度。
2.1.8 筒體外部應裝有至少兩個外部吊耳。
2.2 底座
2.2.1 底座宜為弧型下凹式結構底座,底座內側可根據設計需要預留或加裝攪拌器、粉碎隔柵。
2.2.2 底座的抗拉強度應達到120MPa及以上,巴氏硬度應達到40HBa及以上。
2.2.3 底座的裙邊外圍應至少鑽有2個灌漿孔,灌漿孔口徑應達到DN100及以上。
2.2.4 底座下部應有混凝土底板抗浮,依據抗浮計算確定混凝土底板的設計尺寸,多井筒泵站和泵站前後端構築物宜採用同一個底板,混凝土底板水泥強度等級應不小於C40,鋼筋直徑應不小於10mm,厚度應不小於250mm,混凝土底板應預埋地腳螺栓,用於預製泵站吊裝入坑後的固定。混凝土底板可預製,也可以在基坑內直接澆築。
2.2.5 泵站底座的重量應≥1.5倍水泵總重量,防止水泵固定連線處產生震動及共振。乾式泵站根據水泵形式選擇防震構件。
2.3 服務平台與自動耦合系統
2.3.1 一體化預製泵站內宜設定服務平台。
2.3.2 服務平台宜採用鋁合金或玻璃鋼材料製成,服務平台承重不得低於450kg。
2.3.3 自動耦合系統在正常使用時不得漏水,並應利於水泵的吊裝。
2.4 控制櫃
2.4.1 控制櫃的尺寸應符合《高度進制為20mm的面板、架和櫃的基本尺寸》GB/T3047.1的規定。
2.4.2 控制櫃表面應平整、勻稱,焊接處應均勻牢固,不應有明顯的歪斜翹曲變形或燒穿等缺陷。
2.4.3 控制櫃內電氣、電子元器件應符合相關產品標準的規定。
2.4.4 控制櫃內接線點應牢固,布線應符合設計樣圖和相關標準的規定。
2.4.5 控制櫃中所用導線及母線的顏色應符合相關標準的規定。
2.4.6 指示燈和按鈕的顏色應符合相關標準的規定。
2.4.7 控制櫃的櫃體底部應具有與基礎固定的安裝孔。
2.4.8 控制櫃的頂部宜有吊環等,以便吊裝。
2.4.9 控制櫃的防護等級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外殼防護等級》GB4208的規定。
2.4.10 控制櫃應配有各種智慧型感測器,可實現無人值守、編程控制和遠程控制。
2.4.11 控制櫃面板的顯示功能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控制櫃面板宜有顯示界面。
2 控制櫃面板宜有電源、電流、電壓等顯示。
3 控制櫃面板可有水泵啟、停狀態顯示。
4 控制櫃宜可設定壓力、實際壓力、頻率顯示。
5 控制櫃面板可有故障聲、光報警顯示。
2.4.12 控制櫃電氣性能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控制櫃各部件的溫升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電氣控制設備》GB/T 3797的規定;
2 控制櫃帶電電路之間、帶電零部件或接地零部件之間的電氣間隙和爬電距離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電氣控制設備》GB/T3797的規定;
3 設備中帶電迴路之間、帶電迴路與導電部件之間測得的絕緣阻值按標稱電壓至少為1000Ω/V;
4 介電強度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電氣控制設備》GB/T3797的規定;
5 安全接地保護控制櫃的金屬櫃體上應有可靠的接地保護。
2.5 潛水泵
2.5.1 潛水泵應具有相關生產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潛水泵平均無故障運行時間不得少於2500h。
2.5.2 潛水泵與管道連線應牢固。
2.6 管路系統
2.6.1 管材應採用不鏽鋼管。材質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流體輸送用不鏽鋼焊接鋼管》GB/T12771的規定。
2.6.2 管路配用的管件套用不鏽鋼材質。
2.6.3 管材、管件、閥門的選用及連線方法應符合《室外排水設計規範》GB50014和《建築給水排水及採暖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42)的規定。
2.6.4 管道系統排水管管材材質應滿足《室外排水設計規範》GB50014和《給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與驗收規範》(GB50268)的規定。
2.6.5 管路在最低處應設有排水設施。
2.6.6 管路在泵後應設止回閥。
2.7 控制裝置
2.7.1 液位控制設備的電子儀表裝置應安裝於控制櫃內。
2.7.2 安裝固定液位控制器及懸掛電纜應避免纏結或末端在泵站的入口,控制器應避免被障礙物干擾。
2.7.3 起停液位的設定, 一台潛水泵必須設定2個液位使用,2台潛水泵至少設定3個液位使用。
2.7.4 控制裝置應實現泵站液位自動控制運行。
設計與構造
3.1 一般規定
3.1.1 預製泵站的總體布置要求和站址應根據地質條件、工程設計以及泵站運行等,經技術經濟比較確定。
3.1.2 預製泵站布置應符合《給水排水工程構築物結構設計規範》GB50069的規定,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滿足機電設備布置、安裝、運行和檢修要求;
2 滿足結構布置要求;
3 滿足通風、採暖和採光要求,並符合防潮、防火、防噪聲、節能、勞動安全與工業衛生等技術規定;
4 滿足交通運輸要求;
5 做到布置美觀,且與周圍環境相協調。
3.1.3 預製泵站底板高程應根據水泵安裝高程和進水流道布置或管道安裝要求等因素,並結合預製泵站所處的地形、地質條件綜合確定。
3.1.4 安裝在預製泵站內水泵四周的輔助設備、電氣設備及管道、電纜道等,其布置應避免交叉干擾。
3.1.5 預製泵站運行過程中的噪聲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工業企業噪聲控制設計規範》GB/T50087的規定。
3.1.6 預製泵站的耐火等級不應低於二級。預製泵站附近應設消防設施,並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 50016和國家現行標準《水利水電工程設計防火規範》SL 329的規定。
3.1.7 預製泵站的設計應符合《泵站設計規範》GB50265的規定。
3.1.8 預製泵站所配水泵採用自耦式濕式安裝,水泵間和進水井集成在同一個井筒內,宜帶內部維修平台和地面控制臺。
3.1.9 預製泵站設計應考慮混合污水溢流排放的後果,泵站內外的噪音、振動和臭氣,發生故障的後果,視覺影響等對環境的影響。
3.1.10 預製泵站結構設計應考慮結構抗浮、承載能力及土壤的化學屬性、建築結構和入水管、出水管以及其他裝置之間可能的沉降差異。
3.2 泵站設計
3.2.1 一體化預製泵站的的形式應根據設定的地理位置,地形條件和地質情況等因素綜合選用。
3.2.2 泵站場地應具備必要的交通條件、施工吊裝作業條件。
3.2.3 預製泵站設計應根據工程所在地相應管網建設規劃,結合給水、排水工程規模、近、遠期建設情況,經技術經濟比較後確定。
3.2.4 泵站宜按近遠期規劃相結合原則,確定適宜的工程規模。
3.2.5 泵站平面布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潛水自耦式安裝的水泵,其平面布置可不考慮水泵維修空間,只滿足水泵安裝和水力流態要求;
2 乾式安裝的水泵,平面布置應需考慮水泵安裝和水泵吸水管流態要求;
3 水泵配套風冷電機時,泵站平面布置還應滿足水泵的散熱要求;
4 模組化濕井泵站平面尺寸和布置應滿足水泵和格柵等主要設備安裝、提升和日常運行要求;
5 模組化集成泵站濕井平面尺寸要滿足水泵吸水管流態要求和格柵安裝、提升和日常運行要求;
6 模組化集成泵站乾井平面尺寸要滿足水泵和控制櫃安裝、散熱、維修和日常運行要求;
7 模組化集成泵站應在乾井內設定集水坑和排水泵,用於排除井內積水;
8 控制櫃可安裝在泵站乾井內或地面上,如果安裝在乾井內,應考慮通風、散熱和除濕;
9 當泵站採用多個井筒組合時,平面布置應滿足泵站整體安裝和運行的要求,各個井筒內宜安裝相同型號和數量的水泵。
3.2.6 泵站設計應對泵站結構形式和材質、配套設備的選型,泵站的平面布置,泵站豎向布置和泵站配套儀表、電氣和控制設備等分別進行設計。
3.2.7 泵站水泵選型應與流量要求相匹配,宜採用統一的泵型。
3.2.8 單台水泵功率較大時,宜採用軟啟動或變頻啟動,泵站流量和揚程變化較大時可採用變頻調速裝置。
3.2.9 對於排水泵站,宜設定潛水離心泵,雨水泵站,可不設定備用泵。
3.2.10 濕式安裝的潛水泵,水泵宜配套電機冷卻系統,乾式安裝的水泵,可採用IP54或以上水冷或風冷電機。
3.2.11 對於採用重力管網的泵站宜採用液位自動控制,採用壓力管網的泵站宜採用壓力自動控制。所有泵站都應具備手動控制、自動控制和遠程控制功能,並應具備自由切換控制方式的功能。
3.2.12 採用液位控制水泵自動開停時,泵池內最高液位和最低液位之間的有效容積應根據水泵每小時最大啟停次數確定,可採用(3.2.12-1)式計算:
式中: VEff——泵站有效容積(m)
Qp——泵站最大一台泵的泵送流量(m/h)
Zmax——水泵每小時最大啟停次數。
當利用集水池的進水流量和每台水泵抽水之間的規律推算時,可採用(5.2.12-2)式計算有效容積:
Vmin=TminQ/4 (5.2.12-2)
式中 Vmin——集水池最小有效容積(m)
Tmin——水泵最小工作周期(s)
Q——水泵流量(m/s)
3.2.13泵站豎向高程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泵站最高和最低水位之間的有效高度,由泵站有效容積和平面尺寸確定;
2 泵站最低水位到泵坑底部的距離應大於配套水泵最小停泵高度;
3 多井筒設計的並聯泵站宜採用相同的最高和最低水位;
4 雨水泵站和合流污水泵站集水池的設計最高水位,應與進水管管頂相平。當設計進水管道為壓力管時,集水池的設計最高水位可高於進水管管頂;
5 污水泵站集水池的設計最高水位,應按進水管充滿度計算。
3.3 荷載及穩定分析
3.3.1 用於預製泵站穩定分析的荷載應包括:自重、靜水壓力、揚壓力、土壓力、泥沙壓力、波浪壓力、地震作用及其它荷載等。其計算應遵守下列規定:
1 自重包括泵站結構自重、填料重量和永久設備重量;
2 靜水壓力應根據各種運行水位計算。對於多泥沙河流,應計及含沙量對水的重度的影響;
3 揚壓力應包括浮托力和滲透壓力。滲透壓力應根據地基類別,各種運行情況下的水位組合條件,泵站基礎底部防滲、排水設施的布置情況等因素計算確定。對於土基,宜採用改進阻力係數法計算;對岩基,宜採用直線分布法計算;
4 土壓力應根據地基條件、回填土性質、擋土高度、填土內的地下水位、泵站結構可能產生的變形情況等因素,按主動土壓力或靜止土壓力計算。計算時應計及填土頂面坡角及超載作用;
5 淤沙壓力應根據泵站位置、泥沙可能淤積的情況計算確定;
6 風壓力應根據當地氣象台站提供的風向、風速和泵站受風面積等計算確定。計算風壓力時應考慮泵站周圍地形、地貌及附近建築物的影響;
7 其他荷載可根據工程實際情況確定。
3.3.2 預製泵站可能同時受各種荷載進行組合作用。用於泵站穩定分析的荷載組合應按表3.3.2的規定,必要時還應考慮其它可能的不利組合。
表3.3.2 荷載組合表
荷載組合
| 計算情況
| 荷載
|
自重
| 靜水 壓力
| 揚壓力
| 土壓力
| 泥沙 壓力
| 波浪 壓力
| 地震 作用
| 其它 荷載
|
基本組合
| 完建情況
| √
| -
| -
| √
| -
| -
| -
| √
|
設計運用情況
| √
| √
| √
| √
| √
| √
| -
| √
|
特殊組合
| 施工情況
| √
| -
| -
| √
| -
| -
| -
| √
|
檢驗情況
| √
| √
| √
| √
| √
| √
| -
| √
|
核算運用情況
| √
| √
| √
| √
| √
| √
| -
| -
|
地震情況
| √
| √
| √
| √
| √
| √
| √
| -
|
3.3.3 各種荷載組合情況下的泵站基礎底面應力應不大於泵站地基承載力。
土基上泵站基礎底面應力不均勻係數的計算值不應大於本規程附錄A表A.0.1規定的值。
岩基上泵站基礎底面應力不均勻係數可不控制,但在非地震情況下基礎底面邊沿的最小應力應不小於零,在地震情況下基礎底面邊沿的最小應力應不小於-100kPa。
3.4 荷載與揚程計算
3.4.1 設計泵站時應將可能同時作用的各種荷載進行組合。
3.4.2 泵站沿基礎底面的抗滑穩定安全係數應按(5.4.2-1)式或(5.4.2-2)式計算:
Kc=fΣG/ΣH (5.4.2-1)
Kc=f′ΣG+C0A/ΣH (5.4.2-2)
式中 Kc——抗滑穩定安全係數;
ΣG——作用於泵站基礎底面以上的全部豎向荷載(包括泵站基礎底面上的揚壓力在內,kN);
ΣH——作用於泵站基礎底面以上的全部水平向荷載(kN);
A——泵站基礎底面積(m);
f——泵站基礎底面與地基之間的摩擦係數,可按試驗資料確定;當無試驗資料時,可按本標準附錄A表A.0.2規定值採用;
f′——泵站基礎底面與地基之間摩擦角Φ0的正切值,即f'=tgΦ0;
C0——泵站基礎底面與地基之間的單位面積粘結力(kPa)。
對於土基,Φ0、C0值可根據室內抗剪試驗資料,按本標準附錄A表A.0.3的規定採用;對於岩基,Φ0、C0值可根據野外和室內抗剪試驗資料,採用野外試驗峰值的小值平均值或野外和室內試驗峰值的小值平均值。
當泵站受雙向水平力作用時,應核算其沿協力方向的抗滑穩定性。
當泵站地基特力層為較深厚的軟弱土層,且其上豎向作用荷載較大時,尚應核算泵站連同地基的部分土體沿深層滑動的抗滑穩定性。
對於岩基,若有不利於泵站抗滑穩定的緩傾角軟弱夾層或斷裂面存在時,尚應核算泵站可能組合滑裂面滑動的抗滑穩定性。
3.4.3 預製泵站基礎底面應力應根據泵站結構布置和受力情況等因素計算確定。
1 對於矩形或圓形基礎,當單向受力時,應按(5.4.3-1)式計算:
Pmaxmin=ΣG/A±ΣM/W (3.3.4-1)
式中:Pmaxmin——泵站基礎底面應力的最大值或最小值(kPa);
ΣM——作用於泵站基礎底面以上的全部豎向和水平向荷載對於基礎底面垂直水流向的形心軸的力矩 (kN·m);
W——泵站基礎底面對於該底面垂直水流向的形心軸的截面矩(m)。
2 對於矩形或圓形基礎,當雙向受力時,應按(5.4.3-2)式計算:
Pmaxmin=ΣG/A±ΣMx/Wx±ΣMy/Wy (3.4.3-2)
式中:ΣMx、ΣMy——作用於泵站基礎底面以上的全部水平向和豎向荷載對於基礎底面形心軸x、y的力矩 (kN·m);
Wx、Wy——泵站基礎底面對於該底面形心軸x、y的截面矩(m)。
3.4.4 設計揚程應按設計流量時的集水池水位與出水管水位差和水泵管路系統的水頭損失以及安全水頭確定。在設計揚程下,應滿足泵站設計流量要求。
3.4.5 平均揚程可按(5.4.5)式計算加權平均淨揚程,並計入水力損失確定;或按泵站進、出平均水位差,並計入水力損失確定。
H=ΣHiQiti/ΣQiti (3.4.5)
式中 H——加權平均淨揚程(m);
Hi——第i時段泵站進、出水運行水位差(m);
Qi——第i時段泵站提水流量(m/s);
ti——第i時段歷時(d)。
在平均揚程下,水泵應在高效區工作。
3.4.6 最高揚程應按泵站出水最高運行水位與進水池最低運行水位之差,並計入水力損失確定。
3.4.7 最低揚程應按泵站進水最高運行水位與出水最低運行水位之差,並計入水力損失確定。
3.5 抗浮計算
3.5.1 預製泵站的抗浮計算,應滿足下式要求:
(3.5.1)
式中
——抗浮力;
——抗浮穩定性安全係數,應按5.5.2條的規定採用;
——浮托力標準值,按第5.5.4條確定。
當不滿足式(5.5.1)時,可採取井壁下端四周澆搗混凝土配重或錨桿等方法解決抗浮問題。
3.5.2 預製泵站抗浮穩定安全係數應按(3.5.2)式計算:
Kf=Σv / Σu (3.5.2)
式中:Kf——抗浮穩定安全係數;
Σv——作用於泵房基礎底面以上的全部重力(kN);
Σu——作用於泵房基礎底面上的揚壓力(kN)。
3.5.3 預製泵站抗浮穩定安全係數值,不分泵站級別和地基種別,基本荷載組合下為1.10,特殊荷載組合下為1.05。
3.5.4 地下水對預製泵站筒體壁作用的標準值應按下列規定確定:
1 預製泵站筒體壁上的水壓力按靜水壓力計算;
2 水壓力標準值的相應設計水位,應根據勘察部門和水文部門提供的數據採用。對於可能出現的最高和最低水位,應綜合考慮一段時間變化及工程設計基準期可能的發展趨勢確定;
3 水壓力標準值的相應設計水位,應根據對結構的荷載效應確定取最高水位或最低水位。當取最高水位時,相應的準永久值係數可取平均水位與最高水位的比值;當取最低水位時,相應的準永久值係數應取1.0。
4 地下水對預製泵站筒體壁作用的壓力,應按(3.5.4)式計算:
Fw,k=γwhw (3.5.4)
式中
Fw,k—地下水對預製筒體壁作用的壓力標準值(kN/m2);
γw—地下水的重度(kN/m3);
hw—地下水設計水位至基礎底面的距離(m)。
3.6 地基計算
3.6.1 預製泵站選用的地基應滿足承載能力、穩定和變形的要求。
3.6.2 預製泵站地基應優先選用自然地基。標準貫進擊數小於4擊的粘性土地基和標準貫進擊數小於或即是8擊的砂性土地基,不得作為自然地基。當預製泵站地基岩土的各項物理力學性能指標較差,且工程結構又難以協調適應時,可採用人工地基。
3.6.3 只有豎向對稱荷載作用時,預製泵站基礎底面均勻應力不應大於預製泵站地基特力層承載力;在豎向偏心荷載作用下,除應滿足基礎底面均勻應力不大於地基持力層承載力外,還應滿足基礎底面邊沿最大應力不大於1.2倍地基持力層承載力的要求;在地震情況下,預製泵站地基持力層承載力可適當減少。
3.6.4 預製泵站地基承載力應根據站址處地基原位試驗數據,按照本規程附錄B.1所列公式計算確定。
3.6.5 當預製泵站地基持力層記憶體在軟弱土層時,除應滿足持力層的承載力外,還應對軟弱夾層的承載力進行核算,經深度修正,並應滿足(3.6.5)式要求:
Pc+Pz=[Rz] (3.6.5)
式中:Pc——軟弱夾層頂面處的自重應力(kPa);
Pz——軟弱夾層頂面處的附加應力(kPa),可將泵站基礎底面應力簡化為豎向均布、豎向 三角形頒和水平向均布等情況,按條形或矩形基礎計算確定;
[Rz]——軟弱夾層的承載力(kPa)。
複雜地基上大型泵站地基承載力計算,應作專門論證確定。
3.6.6 當預製泵站基礎受振動荷載影響時,其地基承載力可降低,並可按(3.6.6)式計算:
[R']≤ψ[R] (3.6.6)
式中:[R']——在振動荷載作用下的地基承載力(kPa);
[R]——在靜荷載作用下的地基承載力(kPa);
ψ——振動折減係數,可按0.8~1.0選用。高揚程機組的基礎可採用小值,低揚程機組的塊基型整體式基礎可採用大值。
3.6.7 預製泵站地基終極沉降量可按(3.6.7)式計算:
S∞=Σ(e1i-e2i)/(1+e1i)*hi (i=1,n) (3.6.7)
式中:S∞——地基終極沉降量(cm);
i——土層號;
n——地基壓縮層範圍內的土層數;
e1i、e2i——泵站基礎底面以下第i層土在均勻自重應力作用下的孔隙比和在平均自重應力、均勻附加應力共同作用下的孔隙比;
hi——第i層土的厚度(cm)。
地基壓縮層的計算深度應按計算層面處附加應力與自重應力之等於0.1∽0.2(堅實地基取大值,軟土地基取小值)的條件確定。當其下尚有壓縮性較大的土層時,地基壓縮層的計算深度應計至該土層的底面。
3.6.8 預製泵站地基沉降量和沉降差,應根據工程具體情況分析確定,滿足泵站結構安全和不影響泵房內機組的正常運行。
3.6.9 預製泵站的地基處理方案應綜合考慮地基土質、泵站結構特點、施工條件和運行要求等因素,宜按本規程附錄B表B.2,經技術經濟比較確定。換土墊層、樁基礎、沉井基礎、振沖砂(碎石)樁和強夯等常用地基處理設計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建築地基處理技術規範》JGJ 79、《建築樁基技術規範》JGJ 94、《既有建築地基基礎加固技術規範》JGJ 123的有關規定。
3.7 構造
3.7.1 預製泵站鋼筋混凝土的施工中,混凝土的水泥用量應滿足設計要求,且不宜低於200kg/m。
3.7.2 預製泵站筒體堅固,纖維纏繞玻璃鋼的強度,應完全抵抗腐蝕、撕裂和其他破壞力,並永久防水。
3.7.3 預製泵站外部材質應力和荷載應採用FEA進行計算,有限元模型採用軸對稱模型,外壓力作用於泵站的圓柱周面,大小等效於水壓的1.6倍。
3.7.4 泵站頂蓋結構設計應根據泵站埋設的位置確定,頂蓋結構強度應能承受頂部最大荷載。
3.7.5 埋設在道路上的泵站,頂蓋高度應與周圍地坪齊平,並根據道路荷載來覆核頂蓋強度,泵站井筒側壁不應承受道路荷載。
3.7.6 預製泵站採用自清潔底部設計,減少泵站沉積。
施工
4.1 施工準備
4.1.1泵站安裝前應做好相應的技術交底工作。
4.1.2 泵站施工區排水系統,應根據站區地形、氣象、水文、地質條件、排水量大小進行施工規劃布置,並與場外排水系統相適應。基坑外圍應設定截水溝。
4.1.3在泵站設備安裝之前,必須研究好機電設備安裝圖,確定機泵、電氣設備所採用的的施工工藝,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建立完整的施工質量檢查程式和控制措施。
4.1.4 現場設備、工器具及施工材料應定點擺放整齊,場地保持整潔、通道暢通。
4.1.5 施工前應做好施工標誌及觀測儀器的埋沒。施工中應做好現場觀測和記錄。
4.2 泵坑開挖
4.2.1應有泵坑開挖方案並且嚴格按方案開挖。
4.2.2 基坑的開挖斷面應滿足設計、施工和基坑邊坡穩定性的要求。
4.2.3 泵坑底部應採取降水措施。
4.2.4 採取合適的基坑支護方式,避免泵坑坍塌。
4.2.5泵坑開挖結束後,確認泵站進出水管連線管以及電纜等現場條件具備,才能進行泵站安裝。
4.3 混凝土底板安裝
4.3.1 坑底應平整,並宜鋪上一層10mm厚碎石層。
4.3.2 混凝土安裝地基可選擇預置施工、直接澆注在坑底或直接澆注在壓實層上。
4.3.3 安裝在水泥底板上的地腳螺栓應先於泵體的安裝。
4.3.4 水泥底板應水平。底板的上平面必須打磨光滑。
4.3.5地腳螺絲在一圈內均勻分角度安裝。
4.4 泵站吊裝
4.4.1 用升降套索把泵站從水平位置起吊到垂直位置。在這個工作階段,殼體上的吊鉤是不允許使用的。
4.4.2 垂直起吊預製泵站時,吊鉤受力應均勻。宜用起吊套索或吊繩來保護泵站和泵蓋以免夾壞。
4.4.3 就位前,套用毛刷清潔水泥底板表面,確保全裝面和泵安裝法蘭之間沒有泥土等雜物。
4.4.4 泵站吊裝時泵站的進出口方向應與進出水管方向一致。
4.4.5泵站應垂直安裝,並固定地腳螺絲。
4.5 泵坑回填與壓實
4.5.1 泵坑回填應在泵站筒體安裝無誤後進行。
4.5.2 回填材料宜為卵石、石沙、碎石類土、沙土,顆粒最大尺寸不宜超過13~25mm。
4.5.3 回填宜分層逐一回填,每層高度不宜超過30cm,回填土壓實度應符合設計要求及《建築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2中6.3的規定。
4.5.4坑內的進出水管處回填土應壓實。回填層到泵筒體距離頂面30cm 時,嚴禁使用夯土機等設備。
4.5.5回填質量驗收應符合《建築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2和《建築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GB50300的規定。
4.6 調試
4.6.1 調試前應進行下列檢查:
1 設定、安裝是否正確;
2 可能產生真空的管路,真空破壞閥應有足夠的過流面積,動作應準確可靠;
3 進、出水管路上的閥應完全開啟,其它裝置均應處於正常工作狀態。
4.6.2 機電設備安裝、調試必需的供電電源的容量、電壓等級、電氣保護裝置應滿足所安裝的機電設備的要求。
4.6.3 泵站調試按國家相關施工驗收規範進行,分階段進行調試。
4.6.4泵調試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1 各固定連線部位緊固;
2 轉子及各運動部件運轉正常,無異常聲響和摩擦現象;
3 附屬系統的運轉正常,管道連線牢固無滲漏;
4 泵的安全保護和電控裝置及各部分儀表均靈敏、正確、可靠。
4.6.5 泵站採用快速閘門斷流且其下游側還設有事故閘門時,應調整其自動控制的聯動配合時間滿足機組保護的設計要求,現場操作和遠方控制可靠。
質量檢查與驗收
5.1 一般規定
5.1.1質量檢查與驗收應在施工單位自檢合格的基礎上,報監理(建設)單位按規定程式進行質量檢驗。
5.1.2檢驗批的劃分可根據與施工流程相一致,且方便施工與驗收的原則,由施工、監理及建設單位共同商定。
5.1.3檢驗批質量驗收應按主控項目和一般項目進行驗收,由監理單位組織施工單位、建設單位等進行驗收。
5.1.4預製泵站施工質量應符合設計檔案的要求和相關專業驗收標準的規定。機電設備安裝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泵站安裝及驗收》SL 317的規定。
5.2 檢查與驗收
Ⅰ主控項目
5.2.1預製泵站外觀質量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外壁應光滑平整,無氣泡、裂縫、凹陷和破損變形。
2 井筒色澤一致,接口完好,無裂紋變形。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5.2.2預製泵站的零部件、裝置、元件和主要材料,安裝所用的裝置性材料和設備用油,應符合工程設計和其產品標準的規定,並有檢驗合格證或出廠合格證。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5.2.3 井底座與管道安裝質量應符合下列規定:
1 井底座接管標高允許偏差0~10 mm。
檢查數量:每接口1點。
檢驗方法:用全站儀或水準儀測量。
2 井底座與管道連線的每個接口牢固、井內無異物。
檢查數量:每接口1點。
檢驗方法:用反光檢查鏡對每個接口檢查。
3 井底座中心偏差小於或等於20 mm。
檢查數量:每井1點。
檢驗方法:用全站儀或經緯儀測量。
5.2.4 井筒安裝質量應符合下列規定:
1 井筒上口標高允許偏差±10mm。
檢查數量:每井口中心1點。
檢驗方法:用全站儀或水準儀測量。
2 井筒垂直允許偏差0.5º.
檢查數量:每井周壁4點。
檢驗方法:用全站儀或經緯儀測量。
Ⅱ 一般項目
5.2.5預製泵站基礎質量應符合下列規定:
1基礎標高允許偏差0~15 mm。
檢查數量:每井1點。
檢驗方法:用水準儀測量。
2基礎兩側寬度允許偏差0~10 mm。
檢查數量:每井坑2點。
檢驗方法:用直尺測量。
3基礎厚度允許偏差0~10 mm。
檢查數量:每井坑1點。
檢驗方法:用直尺測量。
4 基礎回填使用的材料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觀察,按國家有關規範規定和設計要求進行檢查,檢查檢測報告。
5.2.6 井坑回填質量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回填材料符合設計要求。
2 不得帶水回填,回填應密實。
3 回填密實度應與管道管溝回填密實度一致。
4 回填應按設計要求分層對稱回填並夯實。
3 井坑回填土密實度應符合表6.7.2的要求;
檢驗數量:井筒四周4點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檢測報告、檢查施工記錄、用填土密實度檢測儀測量。
5.2.7井筒直徑變形不得大於設計井筒直徑Do的0.03倍。
檢驗數量:井筒四周2點
檢驗方法:鋼尺測量。
運行與維護
6.0.1 水泵經維修後,其流量不應低於設計流量的90%;其機組效率不應低於原機組效率的90%。泵站機組的完好率應達到90%以上;汛期雨水泵站機組的可運行率應達到98%以上。
6.0.2 機電設備、管配件每二年應進行一次除銹、油漆等處理。
6.0.3 泵站及附屬設施應經常進行清潔保養,出現損壞,應立即修復。每隔3年應刷新一次。
6.0.4 進入泵站井筒內維護時,應有安全保護措施。防毒用具使用前必須校驗, 合格後方可使用。
6.0.5 應根據泵站檢查結果,定期對泵站井筒清通及清淤。
6.0.6 排水泵站應有完整的運行與維護記錄。
6.0.7 管道維護和檢查的安全要求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排水管道維護安全技術規程》CJJ6的規定。
附錄A 泵站穩定分析有關數據
A.0.1 泵站基礎底面壓應力不均勻係數的允許值可按表A.0.1採用:
表A.0.1 不均勻係數的允許值
地基土質
| 荷載組合
|
基本組合
| 特殊組合
|
鬆軟
| 1.5
| 2.0
|
中等堅實
| 2.0
| 2.5
|
堅實
| 2.5
| 3.0
|
註:(1)以於重要的大型泵站,不均勻係數允許值可按表列值適當減小。
(2)對於地基條件較好,泵房結構簡單的中型泵站,不均勻係數的允許值可按表列值適當增大,但增大值不應超過0.5。
(3)對於地震情況,不均勻係數的允許值可按表中特殊組合欄所列值適當增大。
A.0.2 泵站基礎底面與地基之間的摩擦係數f值可按表A.0.2採用:
表A.0.2 摩擦係數f值
地基種別
| f值
|
粘土
| 軟弱
| 0.20~0.25
|
中等堅硬
| 0.20~0.25
|
堅硬
| 0.35~0.45
|
壤土、粉質壤土
| 0.25~0.40
|
砂壤土、粉砂土
| 0.35~0.40
|
細砂、極細砂
| 0.40~0.45
|
中砂、粗砂
| 0.45~0.50
|
礫石、卵石
| 0.50~0.55
|
碎石土
| 0.40~0.50
|
軟質岩石
| 0.40~0.60
|
硬質岩石
| 0.60~0.70
|
A.0.3 泵站基礎底面與地基之間的摩擦角Φ0值和粘結力C0值可按表A.0.3採用:
表A.0.3 摩擦角Φ0值和粘結力C0值
地基種別
| 抗剪強度指標
| 採用值
|
粘性土
| Φ0(°)
| 0.9Φ
|
C0(kPa)
| 0.2C~0.3C
|
砂性土
| Φ0(°)
| 0.85Φ~0.9Φ
|
C0(kPa)
| 0
|
註:(1)表中Φ為室內飽和固結快剪試驗摩擦角值(°);C為室內飽和固結快剪試驗粘結力值(kPa)。
(2)按本表採用Φ0值和C0值時,對於粘性土地基,應控制折算的綜合摩擦係數f0=(tgΦ0∑G+C0A)/∑G≤0.45;對於砂性土地基,應控制摩擦角的正切值tgΦ0≤0.50。
附錄B 泵站地基計算及處理
B.1 泵站地基允許承載力
B.1.1 在只有豎向對稱荷載作用下,可按下列限制塑性開展區的公式計算:
[R1/4]=NBrBB+NDrDD+NcC (B.1.1)
式中:[R1/4]——限制塑性變形區開展深度為泵房基礎底面寬度的1/4時的地基允許承載力(kPa);
B——泵站基礎底面寬度(m);
D——泵站基礎埋置深度(m);
C——地基土的粘結力(kPa);
rB——泵站基礎底面以下土的重力密度(kN/m),地下水位以下取有效重力密度;
rD——泵站基礎底面以上土的加權均勻重力密度(kN/m),地下水位以下取有效重力密度;
NB、ND、Nc——承載力係數,可查表B.1.1。
表B.1.1 承載力係數
Φ(°)
| NB
| ND
| Nc
| Φ(°)
| NB
| ND
| Nc
| Φ(°)
| NB
| ND
| Nc
|
0
| 0.00
| 1.00
| 3.14
| 6
| 0.10
| 1.39
| 3.71
| 12
| 0.23
| 1.94
| 4.42
|
1
| 0.01
| 1.06
| 3.23
| 7
| 0.12
| 1.47
| 3.82
| 13
| 0.26
| 2.05
| 4.55
|
2
| 0.03
| 1.12
| 3.32
| 8
| 0.14
| 1.55
| 3.93
| 14
| 0.29
| 2.17
| 4.69
|
3
| 0.04
| 1.18
| 3.41
| 9
| 0.16
| 1.64
| 4.05
| 15
| 0.32
| 2.30
| 4.84
|
4
| 0.06
| 1.25
| 3.51
| 10
| 0.18
| 1.73
| 4.17
| 16
| 0.36
| 2.43
| 4.99
|
5
| 0.08
| 1.32
| 3.61
| 11
| 0.21
| 1.83
| 4.29
| 17
| 0.39
| 2.57
| 5.15
|
18
| 0.43
| 2.73
| 5.31
| 26
| 0.84
| 4.37
| 6.90
| 34
| 1.55
| 7.22
| 9.22
|
19
| 0.47
| 2.89
| 5.48
| 27
| 0.91
| 4.64
| 7.14
| 35
| 1.68
| 7.71
| 9.58
|
20
| 0.51
| 3.06
| 5.66
| 28
| 0.98
| 4.93
| 7.40
| 36
| 1.81
| 8.24
| 9.97
|
21
| 0.56
| 3.24
| 5.84
| 29
| 1.06
| 5.25
| 7.67
| 37
| 1.95
| 8.81
| 10.37
|
22
| 0.61
| 3.44
| 6.04
| 30
| 1.15
| 5.59
| 7.95
| 38
| 2.11
| 9.44
| 10.80
|
23
| 0.66
| 3.65
| 6.24
| 31
| 1.24
| 5.95
| 8.24
| 39
| 2.28
| 10.11
| 11.25
|
24
| 0.72
| 3.87
| 6.45
| 32
| 1.34
| 6.34
| 8.55
| 40
| 2.46
| 10.85
| 11.73
|
25
| 0.78
| 4.11
| 6.67
| 33
| 1.44
| 6.76
| 8.88
| | | | |
B.1.2 在既有豎向荷載作用,且有水平向荷載作用下,可按下式計算:
[Rh]=1/K(0.5rBNrSrir+qNqSqdqiq+CNcScdcic) (B.1.2)
式中:[Rh]——地基允許承載力(kPa);
K——安全係數,對於固結快剪試驗的抗剪強度指標時,K值可取用2.0~3.0,(對於重要的大型泵站或軟土地基上的泵站,K值可取大值;對於中型泵站或較K值可取大值;對於中型泵站或較堅硬實地基上的泵站,K值可取小值);
q——泵站基礎底面以上的有效側向荷載(kPa);
Nr、Nq、Nc——承載力係數,可查表B.1.2-1。
B.1.2-1 承載力係數表
Φ(°)
| Nr
| Nq
| Nc
| Φ(°)
| Nr
| Nq
| Nc
| Φ(°)
| Nr
| Nq
| Nc
|
0
| 0
| 1.00
| 5.14
| 6
| 0.14
| 1.72
| 6.82
| 12
| 0.76
| 2.97
| 9.29
|
2
| 0.01
| 1.20
| 5.69
| 8
| 0.27
| 2.06
| 7.52
| 14
| 1.16
| 3.58
| 10.37
|
4
| 0.05
| 1.43
| 6.17
| 10
| 0.47
| 2.47
| 8.35
| 16
| 1.72
| 4.33
| 11.62
|
18
| 2.49
| 5.25
| 13.09
| 26
| 9.53
| 11.85
| 22.25
| 34
| 34.54
| 29.45
| 42.18
|
20
| 3.54
| 6.40
| 14.83
| 28
| 13.13
| 14.71
| 25.80
| 36
| 48.08
| 37.77
| 50.16
|
22
| 4.96
| 7.82
| 16.89
| 30
| 18.09
| 18.40
| 30.15
| 38
| 67.43
| 48.92
| 61.36
|
24
| 6.90
| 9.61
| 19.33
| 32
| 24.95
| 23.18
| 35.50
| 40
| 95.51
| 64.23
| 75.36
|
Sr、Sq、Sc——外形係數,對於矩形基礎Sr∽1-0.4·B/L,Sq=Sc∽1+0.2·B/L;
對於條形基礎,Sr=Sq=Sc=1;
L——泵站基礎底面長度(m);
dq、dc——深度係數,dq=dc∽1+0.35·B/L;
ir、iq、ic——傾斜係數,可查表B.1.2-2;當荷載傾斜率tgδ=0時,ir=iq=ic=1;
δ——荷載傾斜角(°)。
表B.1.2-2 傾斜係數
tgδ
| 0.1
| 0.2
| 0.3
| 0.4
|
i
|
Φ(°)
| ir
| iq
| ic
| ir
| iq
| ic
| ir
| iq
| ic
| ir
| iq
| ic
|
6
| 0.64
| 0.80
| 0.53
| | | | | | | | | |
8
| 0.71
| 0.84
| 0.69
| | | | | | | | | |
10
| 0.72
| 0.85
| 0.75
| | | | | | | | | |
12
| 0.73
| 0.85
| 0.78
| 0.40
| 0.63
| 0.44
| | | | | | |
14
| 0.73
| 0.86
| 0.80
| 0.44
| 0.67
| 0.54
| | | | | | |
16
| 0.73
| 0.85
| 0.81
| 0.46
| 0.68
| 0.58
| | | | | | |
18
| 0.73
| 0.85
| 0.82
| 0.47
| 0.69
| 0.61
| 0.23
| 0.48
| 0.36
| | | |
20
| 0.72
| 0.85
| 0.82
| 0.47
| 0.69
| 0.63
| 0.26
| 0.51
| 0.42
| | | |
22
| 0.72
| 0.85
| 0.82
| 0.47
| 0.69
| 0.61
| 0.27
| 0.52
| 0.45
| 0.10
| 0.32
| 0.22
|
24
| 0.71
| 0.84
| 0.82
| 0.47
| 0.68
| 0.65
| 0.28
| 0.53
| 0.47
| 0.13
| 0.37
| 0.29
|
26
| 0.70
| 0.84
| 0.82
| 0.46
| 0.68
| 0.65
| 0.28
| 0.53
| 0.48
| 0.15
| 0.38
| 0.32
|
28
| 0.69
| 0.83
| 0.82
| 0.45
| 0.67
| 0.65
| 0.27
| 0.52
| 0.49
| 0.15
| 0.39
| 0.34
|
30
| 0.69
| 0.83
| 0.82
| 0.44
| 0.67
| 0.65
| 0.27
| 0.52
| 0.49
| 0.15
| 0.39
| 0.35
|
32
| 0.68
| 0.82
| 0.81
| 0.43
| 0.66
| 0.64
| 0.26
| 0.51
| 0.49
| 0.15
| 0.39
| 0.36
|
34
| 0.67
| 0.82
| 0.81
| 0.42
| 0.65
| 0.64
| 0.25
| 0.50
| 0.49
| 0.14
| 0.38
| 0.36
|
36
| 0.66
| 0.81
| 0.81
| 0.41
| 0.64
| 0.63
| 0.25
| 0.50
| 0.48
| 0.14
| 0.37
| 0.36
|
38
| 0.65
| 0.80
| 0.80
| 0.40
| 0.63
| 0.62
| 0.24
| 0.49
| 0.47
| 0.13
| 0.37
| 0.35
|
40
| 0.64
| 0.80
| 0.79
| 0.39
| 0.62
| 0.62
| 0.23
| 0.48
| 0.47
| 0.13
| 0.36
| 0.35
|
B.1.3 在既有豎向荷載作用,且有水平向荷載作用下,可按下列Ck法核算泵房地基整體穩定性:
Ck={[(δy-δx)/2+τxy] -(δy+δx)/2*sinΦ}/cosΦ (B.1.3)
式中:Ck——滿足極限平衡條件時所必須的最小粘結力(kPa);
Φ——地基土的摩擦角(°);
δy、δx、τxy——核算點的豎向應力、水平向應力和剪應力(kPa),可將泵站基礎底面以上荷載簡化為豎向均布、豎向三角形分布、水平向均布和豎向半無窮均布等情況,按核算點坐標與泵站基礎底面寬度的比值查出應力係數,分別計算求得。應力係數可按國家現行標準《水閘設計規範》SL265附表查得。
當按公式(B.1.3)計算的最小粘結力值小於核算點的粘結力值時,該點處於穩定狀態;當計算的最小粘結力值即是核算點的粘結力值時,該點處於極限平衡狀態;當計算的最小粘結力值大於核算點的粘結力值時,該點處於塑性變外形態。經多點核算後,可將處於極限平衡狀態的各點連線起來,繪出泵房地基土的塑性開展區範圍。
泵站地基允許的塑性開展區最大開展深度可按泵房進水側基礎邊沿下垂線上的塑性變形開展深度不超過基礎底面寬度1/4的條件控制。當不滿足上述控制條件時,可減小或調整泵站基礎底面以上作用荷載的大小或分布。
引用標準名錄
1《外殼防護等級》GB4208
2《建築地基基礎設計規範》GB50007
3《室外排水設計規範》GB50014
4《建築給水排水設計規範》GB50015
5《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50016-2006
6《給水排水工程構築物結構設計規範》GB50069
7《給水排水構築物工程施工與驗收規範》GB50141
8《建築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2
9《建築給水排水及採暖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42
10《泵站設計規範》GB 50265
11《給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與驗收規範》GB50268
12《建築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GB50300
13《高度進制為20mm的面板、架和櫃的基本尺寸》GB/T3047.1
14《電氣控制設備》GB/T 3797
15《石油、石化及相關工業用鋼製截止閥和升降式止回閥》GB/T 12235
16《流體輸送用不鏽鋼焊接鋼管》GB/T12771
17《工業企業噪聲控制設計規範》GB/T50087
17《城鎮排水管道維護安全技術規程》CJJ6
18《建築地基處理技術規範》JGJ 79
19《建築樁基技術規範》JGJ 94
20《既有建築地基基礎加固技術規範》JGJ 123
21《水閘設計規範》SL265
22《泵站安裝及驗收》SL 317
23《水利水電工程設計防火規範》SL 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