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違法

一般違法,社會危害性較小,情節較輕,雖侵犯了法律所保護的社會關係,但尚未達到犯罪程度的違法行為。一般違法可分為民事違法、行政違法和紀律違法。違反其他部門的法律規範的一般違法行為。按照該法律部門在一個國家法的體系中的地位,可分別歸屬於民事違法、行政違法或紀律違法,或者具有二種或三種違法的綜合性質。例如一般經濟違法,可以是違反民事法律規範的行為,也可以是違反國家工商行政管理法律規定的行為,或者二者兼而有之。對於一般違法,應分別情況追究其相應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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