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液壓驅動的下開式堰門》是安徽菲源水工業有限公司2022年11月16日申請的一項發明專利。該專利申請號CN202223086483.0,授權公告號為CN218779441U,公布日為2023年03月31日,發明人是石景潤 寧君軍 楊曙光
本實用新型涉及下開式堰門技術領域,且公開了一種液壓驅動的下開式堰門,包括固定板,所述固定板的底部固定裝配有固定架,所述固定架的內壁固定裝配有液壓桿,所述液壓桿的動力桿的底部螺紋連線有固定桿,所述固定桿右側螺紋連線有閥門門板,所述固定板的外壁固定裝配有第一電機,通過第一電機的工作,帶動與第一電機的輸出軸的一端外壁固定裝配的圓桿進行轉動,通過圓桿的外沿固定裝配的防護網,使得圓桿轉動時能夠對防護網收緊和放鬆的作用,通過液壓桿的工作,使得閥門門板進行升降,通過防護網的底部與閥門門板進行固定連線,使得將防護網拉緊,使得能夠對水中的雜質進行更好的防護,提高了該裝置的實用性。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一種液壓驅動的下開式堰門
- 類 別:專利發明
- 申請號:CN202223086483.0
- 公開號:CN218779441U
- 發明人:石景潤 寧君軍 楊曙光
- 申請人:安徽菲源水工業有限公司
-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務區中僑中心a座11層
- 申請日:2022.11.16
權利要求,說明書,技術領域,背景技術,實用新型內容,附圖說明,具體實施方式,
權利要求
1.一種液壓驅動的下開式堰門,包括固定板(1),其特徵在於:所述固定板(1)的底部固定裝配有固定架(2),所述固定架(2)的內壁固定裝配有液壓桿(3),所述液壓桿(3)的動力桿的底部螺紋連線有固定桿(4),所述固定桿(4)右側螺紋連線有閥門門板(5),所述固定板(1)的外壁固定裝配有第一電機(6),所述第一電機(6)的輸出軸的外沿固定裝配有圓桿(7),所述圓桿(7)的外沿固定裝配有防護網(8),所述固定架(2)的內壁固定裝配有放水板(9),所述放水板(9)的外壁固定裝配有第二電機(10),所述第二電機(10)的輸出軸的外沿固定套接有齒輪(11),所述放水板(9)的外壁滑動連線有齒板(12)。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液壓驅動的下開式堰門,其特徵在於:所述固定架(2)的內壁開設有方槽,且方槽的形狀與閥門門板(5)的形狀相適配。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液壓驅動的下開式堰門,其特徵在於:所述閥門門板(5)的外壁開設有限位孔,且限位孔的形狀與齒板(12)的形狀相適配。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液壓驅動的下開式堰門,其特徵在於:所述防護網(8)的遠離圓桿(7)的一端與閥門門板(5)進行固定連線。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液壓驅動的下開式堰門,其特徵在於:所述齒輪(11)的輪齒與齒板(12)相嚙合。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液壓驅動的下開式堰門,其特徵在於:所述固定架(2)的底部開設有通槽,且通槽的形狀與液壓桿(3)的形狀相適配。
說明書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下開式堰門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液壓驅動的下開式堰門。
背景技術
堰門,定義為設定在堰口用於調節堰的高度的閘門,種類有鑄鐵堰門、鋼製直動式堰門、鋼製旋轉堰門,適用於各大水電站和蓄水池中。
現有的液壓驅動的下開式堰門可參考授權公告號為CN211898790U的中國實用新型專利,其公開了一種液動下開式堰門的排水裝置,“包括堰門框架和堰門門板,所述堰門框架的內部兩側壁豎直對稱設有滑槽,所述滑槽的內部一端貫穿出堰門框架的頂端面,所述堰門門板的兩側分別滑動連線在兩個所述滑槽內,所述堰門門板的中間位置豎直設有安裝孔,所述安裝孔內滑動連線有安裝筒,所述安裝筒的一端伸出安裝孔的下部孔口且固定安裝在堰門框架的內部下表面上,所述安裝筒內滑動連線有液壓缸,所述液壓缸的輸出端固定安裝在堰門框架的內部下表面且位於安裝筒的內側位置上。該液動下開式堰門的排水裝置,通過轉動桿和螺紋桿的配合設定,可帶動插接頭插接在堰門門板兩側的支撐槽內,當堰門門板懸在高空時,可以對堰門門板起到支撐作用。”
但上述裝置在使用時,採用的是過轉動桿和螺紋桿的配合設定,可帶動插接頭插接在堰門門板兩側的支撐槽內,當堰門門板懸在高空時,可以對堰門門板起到支撐作用,但上述裝置在進行固定時,通過人力進行轉動固定,導致增大了工作人員的工作強度,且由於水中的雜質浮於水面,上述裝置不具備防護攔截裝置,導致雜質進入下游管道中,進而造成管道的堵塞,降低了該裝置的實用性。
實用新型內容
針對現有技術的不足,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液壓驅動的下開式堰門,具備能夠自動對堰門門板進行固定,減少工作人員的工作強度的優點,具備能夠防止水中的雜質進入下游法人管道中,導致堵塞管道的優點,解決了上述背景技術中所提出的問題。
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液壓驅動的下開式堰門,包括固定板,所述固定板的底部固定裝配有固定架,所述固定架的內壁固定裝配有液壓桿,所述液壓桿的動力桿的底部螺紋連線有固定桿,所述固定桿右側螺紋連線有閥門門板,所述固定板的外壁固定裝配有第一電機,所述第一電機的輸出軸的外沿固定裝配有圓桿,所述圓桿的外沿固定裝配有防護網,所述固定架的內壁固定裝配有放水板,所述放水板的外壁固定裝配有第二電機,所述第二電機的輸出軸的外沿固定套接有齒輪,所述放水板的外壁滑動連線有齒板。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優選技術方案,所述固定架的內壁開設有方槽,且方槽的形狀與閥門門板的形狀相適配。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優選技術方案,所述閥門門板的外壁開設有限位孔,且限位孔的形狀與齒板的形狀相適配。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優選技術方案,所述防護網的遠離圓桿的一端與閥門門板進行固定連線。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優選技術方案,所述齒輪的輪齒與齒板相嚙合。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優選技術方案,所述固定架的底部開設有通槽,且通槽的形狀與液壓桿的形狀相適配。
與現有技術對比,本實用新型具備以下有益效果:
1、該液壓驅動的下開式堰門,通過第一電機的工作,帶動與第一電機的輸出軸的一端外壁固定裝配的圓桿進行轉動,通過圓桿的外沿固定裝配的防護網,使得圓桿轉動時能夠對防護網收緊和放鬆的作用,通過液壓桿的工作,使得閥門門板進行升降,通過防護網的底部與閥門門板進行固定連線,使得將防護網拉緊,使得能夠對水中的雜質進行更好的防護,提高了該裝置的實用性。
2、該液壓驅動的下開式堰門,通過第二電機的工作,帶動齒輪的轉動,通過齒輪的輪齒與齒板相嚙合,使得齒輪轉動時帶動齒板的移動,通過閥門門板的外壁開設的限位孔,且限位孔的形狀與齒板的形狀相適配,使得齒板能夠卡入限位孔中,使得能夠對閥門門板進行固定,減少液壓桿所受到的負荷,達到了自動對閥門門板進行固定的目的,減少了工作人員的工作強度。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立體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正剖結構示意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固定結構示意圖;
圖4為本實用新型局部結構示意圖;
圖5為本實用新型圖3中A處結構示意圖。
圖中:1、固定板;2、固定架;3、液壓桿;4、固定桿;5、閥門門板;6、第一電機;7、圓桿;8、防護網;9、放水板;10、第二電機;11、齒輪;12、齒板。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於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於本實用新型保護的範圍。
請參閱圖1-5,一種液壓驅動的下開式堰門,包括固定板1,固定板1的底部固定裝配有固定架2,固定架2的內壁固定裝配有液壓桿3,液壓桿3的動力桿的底部螺紋連線有固定桿4,固定桿4右側螺紋連線有閥門門板5,固定板1的外壁固定裝配有第一電機6,第一電機6的輸出軸的外沿固定裝配有圓桿7,圓桿7的外沿固定裝配有防護網8,固定架2的內壁固定裝配有放水板9,放水板9的外壁固定裝配有第二電機10,第二電機10的輸出軸的外沿固定套接有齒輪11,放水板9的外壁滑動連線有齒板12,通過設有的兩個液壓桿3,使得能夠為閥門門板5的移動提供足夠的動力,且使得閥門門板5移動時兩側受力均勻。
其中,固定架2的內壁開設有方槽,且方槽的形狀與閥門門板5的形狀相適配,通過上述結構,使得便於閥門門板5的移動,減少了閥門門板5移動時與固定架2的摩擦損耗。
其中,閥門門板5的外壁開設有限位孔,且限位孔的形狀與齒板12的形狀相適配,通過上述結構,使得便於齒板12進入限位孔中,達到對閥門門板5進行固定的目的。
其中,防護網8的遠離圓桿7的一端與閥門門板5進行固定連線,通過上述結構,使得閥門門板5移動時能夠拉緊防護網8,使得能夠防護效果更好。
其中,齒輪11的輪齒與齒板12相嚙合,通過上述結構,使得通過進行動力的傳輸,便於齒板12的移動。
其中,固定架2的底部開設有通槽,且通槽的形狀與液壓桿3的形狀相適配,通過上述結構,使得減少液壓桿3與空氣的接觸,防止空氣中的水腐蝕液壓桿3。
工作原理,通過第一電機6的工作,帶動與第一電機6的輸出軸的一端外壁固定裝配的圓桿7進行轉動,通過圓桿7的外沿固定裝配的防護網8,使得圓桿7轉動時能夠對防護網8收緊和放鬆的作用,通過液壓桿3的工作,使得閥門門板5進行升降,通過防護網8的底部與閥門門板5進行固定連線,使得將防護網8拉緊,使得能夠對水中的雜質進行更好的防護,通過第二電機10的工作,帶動齒輪11的轉動,通過齒輪11的輪齒與齒板12相嚙合,使得齒輪11轉動時帶動齒板12的移動,通過閥門門板5的外壁開設的限位孔,且限位孔的形狀與齒板12的形狀相適配,使得齒板12能夠卡入限位孔中,使得能夠對閥門門板5進行固定,減少液壓桿3所受到的負荷,達到了自動對閥門門板5進行固定的目的。
儘管已經示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對於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況下可以對這些實施例進行多種變化、修改、替換和變型,本實用新型的範圍由所附權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