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秉至公,成語, 作謂語、定語,秉:掌握、主持;至:極、最。辦事一切都出於公心。形容大公無私。出自 清·李寶嘉《文明小史》第六十回:“然而平中丞卻不以此為輕重,委差委缺,仍舊是一秉至公。” 基本介紹 中文名:一秉至公用法:作謂語、定語近義詞:一秉大公出處:《文明小史》 成語解釋,成語典故, 成語解釋【解釋】: 秉:掌握、主持;至:極、最。辦事一切都出於公心。形容大公無私。成語典故清·李寶嘉《文明小史》第六十回:“然而平中丞卻不以此為輕重,委差委缺,仍舊是一秉至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