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一稅

一物一稅是建立貨物稅的基本原則之一。指對同一種應稅貨物,只征一次貨物稅。而 對已稅貨物經過加工改制成另一種應稅貨物的,前一物品僅為後一物品之生產資料,對之分別列入課徵範圍,應另征貨物稅。這與不重複徵稅的原則並不矛盾。

所謂“統稅”,即對工業品實行一物一稅的原則,在徵收了統一的一次性捐稅後,將原有之中央二五稅、出廠稅及沿途之厘金、各省之特稅等一概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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