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實驗服

一次性實驗服

一次性實驗服,也有叫無塵服、潔淨服,大多套用於要求無塵的工作環境內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一次性實驗服
  • 外文名:Experimental service
一次性實驗服介紹,實驗服穿戴方法,實驗服一般要求國家行業標準,

一次性實驗服介紹

材質:SBPP無紡布
顏色:可選,一般為藍、白、綠
工藝:袍式全熱合/手工縫製
用途:醫藥、化工、環保、交通、食品、衛生防疫、工廠等領域
突出特點:透氣性好、強度高、彈性好、穿著舒適
規格:1件/袋,50袋/箱(以美格賽斯為例,不代表所有一次性防護服規格)

實驗服穿戴方法

脫法:
1.自下而上解開各系帶。 2.脫下頭罩,拉開胸襟至肩下,脫手套時,兩手縮進袖口內並抓住內袖,兩手背於身後脫下手套和上衣。
3、再將兩手插進褲腰往外翻,脫下褲子。
穿法:
1.將防化服展開(頭罩對向自己。開口向上)。
2.撐開防化服的頸口,胸襟,兩腿先後伸進褲內,穿好上衣,系好腰帶。
3.,紮好胸襟、系好頸扣帶。
4.戴上手套放下外袖並繫緊。

實驗服一般要求國家行業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GB/T 20097-2006
防護服一般要求 Protective clothing-General requirements (ISO 13688:1998,MOD)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2006-01-12發布2006-09-01實施
1 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防護服的人類工效學、老化、尺寸、標識方面的一般要求和建議,並規定了生產廠商應提供的有關信息。
本標準適用於防護服的一般要求。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下列檔案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隨後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定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檔案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標準。
GB/T 8629 紡織品試驗用家庭洗滌和乾燥程式(GB/T 8629-2001,egv ISO 6330:2000)
GB/T 8630 紡織品洗滌和乾燥後尺寸變化的測定(GB/T 8630-2002,ISO 5077:1984,MOD)
GB/T 8685 紡織品和服裝使用說明的圖形符號(GB/T 8685-1988,neq ISO 3758)
GB/T 13640-1992 勞動防護服號型
ISO 105(所有部分) 紡織品色牢度試驗
ISO 3175:1995 紡織品機械乾洗模定性的評價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標準。
3.1 傷害harm
對人體的損傷或對健康的損害。
3.2 危害hazard
傷害的潛在根源。
注:
危害有不同種類,如機械危害、化學危害、低溫危害、熱和/或火災危害、生物性危害和放射性危害等.根據環境來確定這些危害的具體形式.如熱危害有接觸高溫、輻射熱等,每一種熱危害可以有不同的試驗方法。
應設計特種防護服以防止特殊類型工作中遇到的危害]如防切割圍裙、惡劣氣候防護服、高可視性防護服、機車駕駛員防護服
3.3 風險risk
危害發生的可能性和危害的嚴重度的結合。
3.4 防護服protective clothing
防禦物理、化學和生物等外界因素傷害人體的工作服。
3.5 老化ageing
防護服材料的一種或多種原始性能隨時間的退化。
3.6 性能等級level of performance
表示某特殊類別或性能範圍的數值,用這些數值可以對測試結果分級。
注1:套用適宜方法的試驗結果對防護服防止危害的可能效果進行評估。在通常情況下,(通過各種試驗方法得到的)試驗結果最多分為5個性能等級,且數值越大,性能越高.
特定標準可定義多系列的性能等級F每一系列可根據相應試驗結果的分級來確定。
注2:鑒於性能等級以實驗室試驗結果為依據,它們與工作場所中的實際條件並不存在必然的聯繫,因此,在選擇防護服時,應在充分評價穿戴者作業條件和作業內容的基礎上,結合考慮所涉及的風險水平,以及生產廠商提供的防護服防止危害的性能數據。
4 人類工效學
防護服應按下列要求進行設計和生產:
a) 防護服的材料和組件應確保不會對穿戴者產生不良作用。
b) 在滿足防護要求的同時,宜使穿戴者儘可能舒適。
c) 防護服與穿戴者身體接觸處應避免由粗糙、銳角和突出部分引起的過分刺激或傷害。
d) 考慮到外界因素的影響和穿戴者在工作過程中可能的運動和姿勢,防護服的設計應便於其穿戴的位置正確,並確保在預定的使用期間保持其位置。因此,宜採用適當方式使防護服能適應穿戴者的體形,如:適宜的調節結構、適宜的尺寸範圍。
e) 在不影響設計強度和效果的情況下,儘量減輕防護服的質量。
f) 防護服設計宜考慮穿戴後與其他系列防護服或裝備形成綜合防護整體防護服與其他防護裝備連線處,如從袖子到手套、褲腳到鞋、兜帽到呼吸器的連線處,均宜提供同等水平的防護。
如果防護服允許有濕熱阻時,其濕熱阻應較小。濕熱阻的試驗方法應在特定標準中明確。
注1:生產廠商應按照國家標準或國際標準中規定的試驗方法進行試驗.
注2:防護服因防護的要求不能有透氣性,宜採取其他措施(如通風)儘可能減輕由於穿戴防護服造成的生理負荷
5 老化
5.1 概述
老化可能是由一個或多個因素引起的。本標準僅考慮影響性能等級的顏色改變、清潔和尺寸變化引起的損害效果(見5.2-5.4)
5.2 色牢度
如果特定標準包含對色牢度的要求,防護服應該根據ISO 105的相關部分(我國採用ISO系列標準的目錄見附錄A)進行試驗。
5.3 清潔
如果特定標準要求對清潔的損傷情況進行檢測,而沒有規定其他要求,試驗程式應按如下要求進行。
如果維護標籤允許水洗或乾洗和/或整理,則防護服應根據GB/T 8629的要求水洗和/或最後整理,根據ISO 3175:1995(條款8和10不適用)要求進行乾洗和/或最後整理。
特定標準中應規定適當的清潔次數。
如果水洗和乾洗都允許,則一個樣品需同時使用以上兩種清潔方式時,清潔次數是特定標準中規定次數的一半。
5.4 清潔引起的尺寸變化
水洗引起的尺寸變化測試程式應按GB/T 863。執行,乾洗引起的尺寸變化測試程式應按ISO 3175執行。
如果在特定標準中沒有其他規定,則防護服材料的長、寬尺寸變化不應超出±3%
一個樣品應能經受5次水洗或乾洗。如果水洗和乾洗都允許,則樣品應水洗。
6 尺寸標註
防護服應按GB/T 13640-1992進行尺寸標註。
7 標誌
7.1 一般標誌
每一種防護服都應有標誌。
標誌應:
— 附在產品或產品的標籤上;
— 固定在清晰易讀的地方;
— 可以經受適當次數的清潔。
如果產品上的標誌會降低防護服的性能等級,不利於保存或妨礙套用,則標誌應設在最小的商品包裝單元上。
標誌和圖形符號宜簡單易懂,並使用易讀的數字。
注:儘量不使用小於2 mm的數字,圖形符號不小於10 mm(包括框線)。數字和圖形符號宜使用黑色或白色的背景
7.2 特定標誌
標誌應包括以下信息:
a) 生產廠名、商標或其他表明生產廠商或經銷商的標誌。
b) 產品或基本材料的類型以及商品名稱或代碼。
c) 如條款6規定的尺寸標註。
d) 執行的標準號。
e) 圖形符號,如果必要,可包括性能等級。
圖形符號用於標註危害類型或使用功能時,應按特定標準中關於標誌的規定使用.
生產廠商可採用圖形符號式的“使用說明書”,
如果防護服有等級要求,應在圖形符號旁標註表示性能等級的數字。這些數字往往用特定標準中規定的固定次序來表示。
注:這些數字應在圖形符號旁標註,從圖形符號的右手邊開始,順時針標註
f) 如需使用標籤,應根據GB/T 8685給出相關清潔說明。
如果清潔次數有明確要求,應在緊挨著維護標籤處,在“最多(max)"後標明最多清潔次數。
例如:max.25x
要使穿戴者明確使用說明,則ISO 7000-1641“使用說明書”的圖形符號應放在GB/T 8685的維護標籤之前。
g) 應充分考慮其他適用的標誌,如適當的警告。
8 生產廠商的信息
防護服應向顧客提供以使用國的官方語言表達的有關信息。所有信息應準確。應給出下列信息:
a) 生產廠商和/或經銷商的廠名和地址。
b) 如條款7. 2規定的產品標註。
c) 執行的標準號。
d) 防護服的圖形符號、性能、測試方法和相應性能等級的說明,優先採用表格的形式。
e) 使用說明:
— 如果需要,在使用之前穿戴者進行試驗;
— 如果適用,說明如何穿、脫等穿戴方法;
— 使用條件;提供其使用的基本信息,如果可獲取詳盡的信息,則說明信息來源;
— 使用時的限制條件(如溫度範圍等);
— 貯存和保養的說明,包括每兩次保養檢查之間的最長時間間隔;
— 清潔和/或去污的說明;
— 如果必要,對可能會遇到問題的適當警告;
— 如果必要,應增加插圖和部件號。
如果必要,應有附屬檔案和備件的說明。
如果必要,應說明適合於運輸的包裝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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