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東莞男扮軍人騙財騙色案件

東莞一男子因犯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和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三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

案件概述,作案過程,冒充軍人身份贏取信任,以掛失為由騙賬號密碼,齊抓騙子,繩之以法,

案件概述

東莞一男子通過網路和交友網站冒充軍人贏得女子信任,隨後騙錢騙色。男子作案多起後,3名受害女子網上取得聯繫,一女子設計在約會時悄悄帶上丈夫和兄弟智擒男子。最終,該男子因犯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和盜竊罪被東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三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

作案過程

冒充軍人身份贏取信任

2010年8月份,黃某通過網路聊天認識了王某,並冒充軍人身份取得王某的信任。2012年3月份,黃某與王某相約見面後,黃某帶王某回湖南老家遊玩並開房發生性關係。之後黃某帶王某參觀老家的房子,假稱要與王某結婚,還承諾將房子過戶給王某,王某信以為真。隨後黃某又假稱房產過戶需要用錢,王某分兩次將1.9萬元借給黃某,被黃某賭博揮霍一空。其間黃某在還給王某1900元後,又以房子要交城市增容費為由向王某借款9000元,被王某拒絕。後黃某便假稱出差,不接電話以躲避王某追要欠款。
2012年3月份,黃某通過某婚戀網站認識了張某,並以同樣的理由騙取張某4.5萬元用於賭博揮霍。後黃某又以開發廊為由向張某借款47200元,黃某同樣將這47200元用於賭博。

以掛失為由騙賬號密碼

2011年7月份,黃某同樣通過網路聊天認識了於某,並冒充軍人身份取得於某的信任。2012年3月3日,黃某與於某在東莞市某酒店見面後發生性關係並確定男女朋友關係。2012年3月16日,黃某再次與於某在該酒店開房見面,次日2時許,黃某趁於某熟睡之機,盜走於某的1張東莞農村商業銀行卡、1張農業銀行卡、1張於某本人的身份證,後又向於某假稱銀行卡及身份證被別人盜走,以幫於某打電話掛失銀行卡為由騙取於某的銀行卡密碼。2012年3月17日,黃某到東莞農村商業銀行取走於某銀行卡內的43000元用於賭博揮霍。

齊抓騙子

據受害人之一的王某稱,2012年4月底5月初的時候 ,有個叫葉子的人訪問其網路空間,後來聯繫之後才知道她是本案另一受害人張某。在張某的聯繫下,又聯繫上一名于姓的女子。經了解後,三人發現幾乎是被相同的方式受騙。
2012年5月25日20時許,被害人於某打電話給其哥哥說“前段時間詐欺她錢的男子黃某今天約她見面”。於某的哥哥找來了於某的丈夫及兄弟商量抓獲黃某。在於某赴約後,於某的哥哥及丈夫等人尾隨其後,在某酒店808房,敲開房門後將身著軍裝的男子黃某抓獲並報警。

繩之以法

黃某歸案後供述稱,他隨身攜帶的殘疾人軍人證是其在廣州市讓別人製作的假冒證件,中國人民解放軍職工證是其在廣州市某公司當司機的時候,公司老闆為了少交路橋費幫他辦的。其QQ頭像用穿著軍裝的相片是想讓自己的形象好看一點。他與於某認識後,於某問他是做什麼的,他稱自己是當兵的。後來二人見面後於某翻過其包,見過那些穿軍裝的假證件,他就稱自己是軍隊的“反貪特工”。
東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黃某冒充軍人招搖撞騙,情節嚴重,構成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其間黃某還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公私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被告人黃某一人犯數罪,依法應予數罪併罰。依法判處被告人黃某犯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九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八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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