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帶一路國際商事調解中心(下稱“調解中心”)的主管單位是北京融商一帶一路法律與商事服務中心(下稱“服務中心”)
調解中心的職責是協助涉及爭議的相關方,通過調解方式解決一帶一路國際商事爭議和糾紛
調解中心本著公益性、中立性和專業性的原則,在《一帶一路國際商事調解中心調解規則》下開展調解工作
一帶一路國際商事調解中心(下稱“調解中心”)的主管單位是北京融商一帶一路法律與商事服務中心(下稱“服務中心”)。該服務中心是經北京市法學會批准,並在北京市民政局依法註冊成立的社會服務機構。
調解中心的職責是協助涉及爭議的相關方,通過調解方式解決一帶一路國際商事爭議和糾紛。調解中心的職能是:(1)選任具備資質的調解員;(2)組織培訓,使調解員獲得履職資質和能力;(3)為一帶一路服務機製成員及其相關方及一帶一路相關國家的政府、企業及其他商業組織與個人提供調解服務;(4)在一帶一路國際商事主體中,通過線上與線下調解等方式推廣和諧、互利、平等的調解文化,促進一帶一路良好的經濟秩序; (5)與一帶一路相關國家政府、司法機關以及調解、仲裁組織合作推動國際商事調解事業的發展及其與司法程式的銜接,包括訴調對接、調解協定的司法確認以及執行等。
調解中心本著公益性、中立性和專業性的原則,在《一帶一路國際商事調解中心調解規則》下開展調解工作。作為糾紛的調解主持者,秉持中立地位,迴避利益衝突,不偏袒任何一方,綜合平衡各方的利益,提出符合糾紛實際情況的解決方案。調解中心的調解員均具有豐富的研究與執業經歷,接受職業調解員的培訓,嚴格按照管理規範和調解標準進行調解。
調解中心對接服務中心,並引入其案源,對案源信息進行初審並進行全流程跟蹤;組織認證並培訓調解員,熟悉調解員的專長,與調解員做好溝通,根據案源特點匹配調解員。調解員接案後,嚴格按照調解要求和調解流程進行調解,對調解的各流程和突發問題及時反饋至調解中心,調解結束後調解中心對調解資料進行歸檔備案。
調解中心開發運行線上調解系統,通過構建糾紛解決申請、調解員確定、調解過程、調解文書生成等網際網路技術支持模式,將調解規則導引、糾紛案例學習、調解資源整合、遠程調解、訴調對接等多項線上解紛功能融於一體。搭建縱向貫通、橫向集成、共享共用的線上糾紛調解系統。根據相關標準對在冊調解員定期進行認證與培訓,建立調解員的正常進入和退出機制,組織調解員進行專題研究,加強調解員之間的交流機制,不斷提升調解員的專業能力。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辦公室於2016年10月14日將服務中心確定為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改革項目子課題單位。北京多元調解發展促進會於2016年12月9日向調解中心授會員匾牌。2016年12月27日,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與一帶一路國際商事調解中心簽署合作協定進行訴調對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