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告兩評議”是加強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民主監督的一項創新性舉措。中央組織部下發通知,就實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一報告兩評議”作出具體部署。
基本介紹
介紹,意義,
介紹
一報告兩評議,即地方黨委常委會向全委會報告工作時,要專題報告年度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情況,並在全委會委員中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進行民主評議,評議結果報上級黨委組織部門;探索開展全委會委員對本級黨委新提拔的黨政主要領導幹部進行民主測評的工作。
一報告即專題報告年度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情況,兩評議即評議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評議選拔出來的幹部。
意義
用好民主評議結果是“一報告兩評議”工作取得實效的重要環節。每年“一報告兩評議”工作結束後,各級組織人事部門將及時向各地區、各單位反饋民主評議結果,並將民主評議結果作為考核評價各地區、各單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重要依據。按照規定,對民主評議滿意度高、工作成績突出的地區和單位,上級組織人事部門要予以表揚;對民主評議滿意度明顯偏低、幹部民眾反映強烈的,經組織考核認定後,要按照《責任追究辦法》有關規定,追究負有責任的黨委(黨組)和組織人事部門主要領導幹部的責任,並督促進行整改;對民主評議滿意度明顯偏低、幹部民眾意見集中的幹部,本級組織人事部門要對其選拔任用情況作出說明,並進行相應的教育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