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兩制下的中國區際司法協助》是2003年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陳力。
基本介紹
- 書名:一國兩制下的中國區際司法協助
- 作者:陳力
- ISBN:7-309-03664-6/D.231
- 頁數:305頁
- 定價:16.00元
- 出版時間:2003年8月
- 裝幀:32開
- 開本:平裝
- 字數:246千字
內容提要
一國兩制的實施使中國出現了前所未有的“一個國家、兩種制度、四個法域”的複雜局面,區際法律衝突成為一個現實而又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區際司法協助正是解決區際法律衝突的有效手段之一。本書即是圍繞一國兩制下的中國區際司法協助問題展開深入討論,研討範圍涵蓋區際民事及刑事司法協助的主要問題,包括民事案件管轄權的衝突與協調,民事司法文書的域外送達及域外取證,區際民事判決及仲裁裁決的相互承認與執行,刑事管轄權的衝突與協調,區際移交逃犯合作以及其他刑事司法合作等內容。
本書運用比較法方法,從理論與實踐兩方面較為系統深入地展開論述,力圖建立獨特的理論體系。全書資料翔實,注意反映本領域最新立法與實踐的發展。本書可作為國際私法教學與研究的輔助資料,並供立法與實務部門參考。
目錄
第一章中國區際法律衝突的產生及解決方法
第一節區際法律衝突概述
一、法律衝突的概念
二、區際法律衝突產生的原因及條件
三、區際法律衝突的特徵
第二節中國的區際法律衝突問題
一、一國兩制基本國策的實施及中國區際法律衝突的產生
二、中國區際法律衝突的特徵
第三節中國區際法律衝突的解決方法
一、衝突法的方法
二、統一實體法的方法
三、區際司法協助的方法(程式法的方法)
第二章中國區際司法協助概論
第一節中國區際司法協助的概念
一、概念
二、中國區際司法協助的範圍
三、中國區際司法協助中的主要機關
四、中國區際司法協助的法律依據
第二節中國區際司法協助的模式選擇
一、其他複合法域國家的區際司法協助模式
二、中國區際司法協助的模式選擇
第三節中國區際司法協助的基本原則
一、維護國家主權及祖國統一的原則
二、各法域平等原則
三、借鑑習慣原則
四、高效便捷原則
第三章中國區際民商事司法文書及司法外文書的送達
第一節內地與港澳地區間司法及司法外文書的相互送達
一、依海牙送達公約送達
二、依粵港送達協定送達
三、其他方式送達
四、依兩地正式協定方式送達
第二節內地與台灣地區之間司法文書及司法外文書的送達
第三節台灣地區與港澳地區間的司法文書相互送達
第四節《內地與香港關於民商事司法文書送達安排》的主要內容與評價
一、《安排》的法律依據
二、互送司法文書的主管機關
三、相互送達文書的範圍
四、相互送達文書的格式與語言
五、兩地相互送達司法文書產生的費用
六、對委託方請求的執行
七、請求的異議與拒絕
八、《安排》的解釋與修改
第四章中國區際民商事取證制度
第一節內地與澳門《安排》實施前各法域間相互調查取證的法律狀況
一、內地與港澳地區之間的相互取證問題
二、內地與台灣地區之間的相互取證問題
三、台灣地區與港澳地區之間的相互取證問題
第二節中國區際民商事取證協助應解決的主要問題
一、關於相互調查取證的途徑與方式
二、關於請求調查取證的範圍
三、關於請求調查取證的拒絕
四、關於證人的特權及豁免問題
第三節《內地與澳門特別行政區相互調取民商事證據安排》的主要特點
第五章中國區際民事管轄權的衝突與協調
第一節概述
第二節各法域民事管轄權的衝突
一、內地與香港民事管轄權的衝突
二、內地與台灣地區民事管轄權的衝突
第三節區際民事管轄權衝突的協調
一、協調管轄權衝突的協定模式
二、協調區際管轄權衝突的主要原則
第六章中國區際民商事判決的相互承認與執行
第一節概論
第二節中國各法域間相互承認與執行民商事判決的法律現狀
一、內地與香港相互承認與執行民商事判決的法律現狀
二、內地與台灣地區相互承認與執行民商事判決的法律現狀
三、台灣地區與港澳地區相互承認與執行民商事判決的法律現狀
第三節中國區際民商事判決相互承認與執行法律前瞻
一、應將管轄權問題作出明確具體規定
二、禁止一事兩訴並確立“一事不再理”原則
三、有條件地保留公共秩序原則
四、關於兩地相互承認與執行判決的程式
第七章中國區際仲裁裁決的相互承認與執行
第一節概述
第二節內地與香港仲裁裁決相互承認與執行新問題的產生
一、內地與香港仲裁立法簡介
二、兩地仲裁裁決相互承認與執行新問題的產生
三、兩地相互承認與執行仲裁裁決應採取的模式
第三節新《安排》的主要內容及一些值得關注的法律問題
一、新《安排》的主要內容
二、《安排》中存在的值得關注的法律問題
三、內地仲裁機構管轄權的擴大給兩地仲裁裁決相互承認與執行帶來的影響
第八章中國的區際刑事管轄權衝突及協調
第一節中國區際刑事管轄權衝突產生的原因
一、區際刑事管轄權衝突產生的理論原因
二、區際刑事管轄權衝突產生的現實原因
第二節解決中國區際刑事管轄權衝突的原則
一、維護國家主權及整體利益的原則
二、法域平等的原則
三、及時、有效懲治犯罪的原則
第三節協調解決中國區際刑事管轄權衝突的具體規則
一、犯罪地原則是確立區際刑事管轄權分工的主要原則
二、以“先理為優”或實際控制原則確立管轄權的分工
三、以犯罪人居所地為補充的原則
第九章中國區際移交逃犯合作
第一節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逃犯移交制度
一、《逃犯條例》的適用範圍
二、《逃犯條例》的確立的引渡原則
三、《逃犯條例》規定的審查程式
第二節中國內地的引渡(移交逃犯)制度
一、引渡的主要原則
二、引渡的主管機關及審查程式
第三節海峽兩岸移交犯罪嫌疑人的法律與實踐
第四節中國區際移交逃犯合作中的主要法律障礙
第五節未來區際移交逃犯合作應遵循的主要原則
一、維護國家統一及主權的原則
二、平等協商、相互尊重的原則
三、簡便高效的原則
第十章其他區際刑事司法協助問題
第一節區際刑事司法協助中的文書送達及調查取證
一、刑事司法文書及司法外文書的相互送達
二、區際協助調查取證和移送證人
第二節相互協助承認與執行刑事判決
一、相互承認與執行刑事判決的主要內容
二、相互承認與執行刑事判決的條件
第三節贓款贓物的移交與互通犯罪情報和訴訟結果
一、贓款贓物的移交
二、互通犯罪情報和訴訟結果
附錄一相關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認可台灣地區有關法院民事判決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相互委託送達民商事司法文書的安排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相互執行仲裁裁決的安排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內地與澳門特別行政區法院民商事案件相互委託送達司法文書和調取證據的安排
附錄二主要參考書目
後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