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8月30日,在經過了兩年的協商之後,WTO成員方最後通過了一項決定(即《8月30日決定》),同意免除TRIPs協定第31條第f款和第31條第h款所規定的WTO成員方義務,準許具有藥品生產能力的WTO成員方通過簽署強制許可措施,向那些沒有或者缺乏藥品生產能力的國家出口藥品,以解決這些正在遭受愛滋病、肺結核、瘧疾和其它傳染病侵襲國家的廉價藥品獲取性問題。2005年12月6日,WTO成員方同意修改TRIPs協定有關條款,並且同意將《8月30日決定》的實質內容作為TRIPs協定修正案(即《TRIPs協定修正案》,以下簡稱《修正案》)的內容納入到TRIPs協定中,使《8月30日決定》所規定的免除WTO成員方TRIPs協定第31條第f款和第31條第h款義務的條款效力永久化。
基本介紹
- 書名:《TRIPs協定修正案》研究
- 類型:人文社科
- 出版日期:2014年4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9787513026604
- 作者:熊建軍
- 出版社:智慧財產權出版社
- 頁數:277頁
- 開本:16
- 品牌:智慧財產權出版社
基本介紹,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序言,
基本介紹
內容簡介
系統研究《TRIPs協定修正案》,能夠幫助我們清楚認識和熟悉《修正案》,明白《修正案》存在的一些問題,啟發我們找到解決這些問題的有效途徑和方法,推動《修正案》的認可和實施,從而更好地實現《修正案》所確定的宗旨和目標。因而;本書的研究具有一定的研究價值。熊建軍著的《TRIPs協定修正案研究》旨在探討《修正案》及其所涉強制許可制度如何發揮其旨在解決那些正在遭受愛滋病、肺結核、瘧疾和其他傳染病侵襲的國家廉價藥品獲取性危機的功能和作用問題。
作者簡介
熊建軍,男,1965年1月出生,漢族,湖北應城市人,中共黨員,法學博士,副教授。現為福建工程學院法學院專任教師,民商法學學科帶頭人,法學研究所副所長,法學綜合實踐中心主任,福建省智慧財產權研究院骨幹研究人員,福建省智慧財產權培訓中心客座講師。長期潛心研究智慧財產權理論與實務,特別對TRIPs協定有深入研究。
圖書目錄
引言
一、問題的提起
二、研究動態
三、研究的創新性和重要意義
四、研究方法
第一章《修正案》的產生及其產生原因
第一節《修正案》的產生
一、傳染性疾病的產生與專利藥品及藥品價格
二、國際社會應對基本藥品獲取性問題的法律制度的演變
第二節《修正案》的產生原因分析
一、人權和健康權觀深入人心
二、法律原因
三、政治原因
第二章《修正案》的主要內容、意義與缺陷
第一節《修正案》的主要內容
一、《關於修改TRIPs協定的決定》
二、《關於修改TRIPs協定的決定》的附屬檔案:《修改TRIPs協定議定書》
三、《修改TRIPs協定議定書》的附屬檔案(即TRIPs協定第31條之2
增訂案)
四、《TRIPs協定的附屬檔案》
五、《TRIPs協定的附屬檔案》的附錄
六、總結性評論
第二節《修正案》的意義與缺陷
一、《修正案》的意義
二、《修正案》仍然存在的一些缺陷
第三章《修正案》的認可問題及相關評論
第一節WTO成員方認可《8月30日決定》和《修正案》問題
一、相關法律規定
二、WTO成員方的認可狀況
第二節相關評論
一、影響WTO成員方認可《修正案》的原因分析
二、《修正案》的未來認可狀況預測
第四章《修正案》及其所涉強制許可制度對差別定價制、TRIPs附加協定
及其他方面的影響
第一節《修正案》及其所涉強制許可制度對差別定價制的影響
一、概述
二、對差別定價制構成影響的原因分析
第二節《修正案》及其所涉強制許可制度對TRIPs附加協定的影響
一、概述
二、實證分析
三、相關評論
第三節《修正案》及其所涉強制許可制度對國際造法活動的影響
一、對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國際造法活動的影響
二、對世界衛生組織國際造法活動的影響
第五章《修正案》及其所涉強制許可制度對WTO成員方法制的影響
第一節對幾個主要國家法制的影響
一、在合格進口成員方或者被許可購買者方面
二、在合格藥品方面
三、在強制許可的申請內容與程式方面
四、在通知專利權人方面
五、在尋求自願許可的義務方面
六、在強制許可期限方面
七、在專利使用費方面
八、在強制許可出口的數量方面
九、在反貿易轉移措施方面
十、在強制許可終止方面
第二節實證分析
一、對加拿大法制的影響
二、對印度法制的影響
三、對美國法制的影響
四、對東非法制的影響
第六章WTO成員方依據《修正案》及其所涉強制許可制度出台相關實施
措施的實施問題
第一節概述
一、WTO成員方依據《修正案》及其所涉強制許可制度出台實施措施的
狀況
二、WTO成員方所出台實施措施的實施情況
第二節《加拿大藥品獲取法(BillC—9)》的實施問題
一、背景
二、《加拿大藥品獲取法(BillC—9)》的實施
三、經驗教訓和相關評論
第七章應對《修正案》的法律策略與措施
第一節再修改《修正案》
一、概述
二、建議再修改《修正案》
第二節儘快認可《修正案》
一、《修正案》有利用價值
二、實證分析
三、總結性評論
第三節《修正案》與中國
一、中國的公共健康狀況和中國的藥品獲取狀況
二、中國現行的應對法律措施及其不足
三、中國實施《修正案》的可行性分析及法律策略
結論
參考文獻
縮略語
一、問題的提起
二、研究動態
三、研究的創新性和重要意義
四、研究方法
第一章《修正案》的產生及其產生原因
第一節《修正案》的產生
一、傳染性疾病的產生與專利藥品及藥品價格
二、國際社會應對基本藥品獲取性問題的法律制度的演變
第二節《修正案》的產生原因分析
一、人權和健康權觀深入人心
二、法律原因
三、政治原因
第二章《修正案》的主要內容、意義與缺陷
第一節《修正案》的主要內容
一、《關於修改TRIPs協定的決定》
二、《關於修改TRIPs協定的決定》的附屬檔案:《修改TRIPs協定議定書》
三、《修改TRIPs協定議定書》的附屬檔案(即TRIPs協定第31條之2
增訂案)
四、《TRIPs協定的附屬檔案》
五、《TRIPs協定的附屬檔案》的附錄
六、總結性評論
第二節《修正案》的意義與缺陷
一、《修正案》的意義
二、《修正案》仍然存在的一些缺陷
第三章《修正案》的認可問題及相關評論
第一節WTO成員方認可《8月30日決定》和《修正案》問題
一、相關法律規定
二、WTO成員方的認可狀況
第二節相關評論
一、影響WTO成員方認可《修正案》的原因分析
二、《修正案》的未來認可狀況預測
第四章《修正案》及其所涉強制許可制度對差別定價制、TRIPs附加協定
及其他方面的影響
第一節《修正案》及其所涉強制許可制度對差別定價制的影響
一、概述
二、對差別定價制構成影響的原因分析
第二節《修正案》及其所涉強制許可制度對TRIPs附加協定的影響
一、概述
二、實證分析
三、相關評論
第三節《修正案》及其所涉強制許可制度對國際造法活動的影響
一、對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國際造法活動的影響
二、對世界衛生組織國際造法活動的影響
第五章《修正案》及其所涉強制許可制度對WTO成員方法制的影響
第一節對幾個主要國家法制的影響
一、在合格進口成員方或者被許可購買者方面
二、在合格藥品方面
三、在強制許可的申請內容與程式方面
四、在通知專利權人方面
五、在尋求自願許可的義務方面
六、在強制許可期限方面
七、在專利使用費方面
八、在強制許可出口的數量方面
九、在反貿易轉移措施方面
十、在強制許可終止方面
第二節實證分析
一、對加拿大法制的影響
二、對印度法制的影響
三、對美國法制的影響
四、對東非法制的影響
第六章WTO成員方依據《修正案》及其所涉強制許可制度出台相關實施
措施的實施問題
第一節概述
一、WTO成員方依據《修正案》及其所涉強制許可制度出台實施措施的
狀況
二、WTO成員方所出台實施措施的實施情況
第二節《加拿大藥品獲取法(BillC—9)》的實施問題
一、背景
二、《加拿大藥品獲取法(BillC—9)》的實施
三、經驗教訓和相關評論
第七章應對《修正案》的法律策略與措施
第一節再修改《修正案》
一、概述
二、建議再修改《修正案》
第二節儘快認可《修正案》
一、《修正案》有利用價值
二、實證分析
三、總結性評論
第三節《修正案》與中國
一、中國的公共健康狀況和中國的藥品獲取狀況
二、中國現行的應對法律措施及其不足
三、中國實施《修正案》的可行性分析及法律策略
結論
參考文獻
縮略語
序言
常在廣大開發中國家和最不已開發國家發生的一些疾病多是一些在已開發國家聞所未聞的疾病。一些貧窮國家缺乏藥品或者沒有藥品應對這些疾病的治療。西方藥品產業界常將這些貧窮國家缺藥現象的形成原因歸結為這些國家的貧窮,否認WTO所確立的對所有WTO成員方都具有約束力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制度所導致的專利藥品高價現象對貧窮國家的藥品獲取性問題有重大影響。並且他們聲稱,這些貧窮國家還有一些諸如強制許可的手段,在不經過專利權人許可的情況下,只要支付一定的專利使用費就可以使用藥品專利,生產和銷售專利藥品,以解決藥品短缺問題。可是,實際情形與上述觀點相反。廣大開發中國家的藥品獲取性問題愈來愈嚴重,導致公共健康危機日益加深。全世界對此也高度關注。
TRIPs協定第31條雖然規定了WTO成員方在滿足一定條件的前提下,可以不經藥品專利權人的許可,以強制許可為由生產或者使用該藥品專利。但是,該協定同時又規定該強制許可下的產品應該主要用於供應國內市場。該規定使得那些有藥品生產能力的國家的強制許可下的藥品不能出口到那些沒有或者缺乏藥品生產能力同時其國內又正在遭受公共健康危機侵襲的國家。該規定導致很多沒有或者缺乏藥品生產能力的開發中國家在即使依法簽署了強制許可的情況下也不能解決其國內的藥品獲取性問題。
2001年《TRIPs協定和公共健康多哈宣言》(即《多哈宣言》)承認存在這個法律問題,WTO總理事會要求TRIPs理事會應該在2002年底之前儘快找到一個解決該法律問題的有效方法。
2003年8月30日,在經過了兩年的協商之後,WTO成員方最後通過了一項決定(即《8月30日決定》),同意免除TRIPs協定第31條第f款和第31條第h款所規定的WTO成員方義務,準許具有藥品生產能力的WTO成員方通過簽署強制許可措施,向那些沒有或者缺乏藥品生產能力的國家出口藥品,以解決這些正在遭受愛滋病、肺結核、瘧疾和其他傳染病侵襲國家的廉價藥品獲取性問題。2005年12月6日,WTO成員方同意修改TRIPs協定有關條款,並且同意將《8月30日決定》的實質內容作為TRIPs協定修正案(即《TRIPs協定修正案》,以下簡稱《修正案》)的內容納入TRIPs協定中,使《8月30日決定》所規定的免除WTO成員方TRIPs協定第31條第f款和第31條第h款義務的條款效力永久化。按規定,該《修正案》在2/3以上的WTO成員方認可之後對所有認可它的WTO成員方生效。WTO成員方在2009年12月31日之前都可以認可它。
本書旨在探討《修正案》及其所涉強制許可制度如何發揮其旨在解決那些正在遭受愛滋病、肺結核、瘧疾和其他傳染病侵襲的國家廉價藥品獲取性危機的功能和作用問題。
迄今為止,我國還沒有學者系統地研究《修正案》問題。而《修正案》是當今解決一些開發中國家公共健康危機的最有利、最權威的國際法檔案。系統研究《修正案》,能夠幫助我們清楚認識和熟悉《修正案》,明白《修正案》存在的一些問題,啟發我們找到解決這些問題的有效途徑和方法,推動《修正案》的認可和實施,從而更好地實現《修正案》所確定的宗旨和目標。因而,本書的研究具有一定的研究價值。
本書採用章節結構,除了引言和結論部分之外,全文共分七章。
1.引言
該部分主要敘述了問題的提出、研究動態和現狀、選題的背景及意義、素材選取與研究方法等問題。
2.第一章《修正案》的產生及其產生原因
本章包括修正案的產生及其產生原因等內容。關於後者,本書分別從法律意識、法律原因和政治原因等幾個方面進行了闡述和分析。
3.第二章《修正案》的主要內容、意義與缺陷
本章對《修正案》的全部內容進行了全面介紹,並且進行了相關評價。
本書認為,《修正案》的出台標誌著WTO所確立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制度發展到了一個新的歷史階段,具有重大的歷史意義。它是WTO成員方首次對TRIPs協定重要條款作出的修正。它在對智慧財產權標準進行保護的同時開始注重保障人權,標誌著WTO發展過程中成員方的一次重大勝利。它預示著未來對更多的TRIPs協定重要條款進行修正成為可能,這是TRIPs協定本身發展的必然需要。它對我國制定和實施與公共健康有關藥品專利強制許可制度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同時,本章在最後指出,《修正案》自身仍然還存在一些缺陷。
4.第三章《修正案》的認可問題及相關評論
《關於修改TRIPs協定的決定》第3段規定:《修正案》應該根據《建立世界貿易組織協定》第10條第3款的規定生效。根據《建立世界貿易組織協定》第10條第3款,對TRIPs協定的修正,如其具有改變各WTO成員方權利和義務的性質,則經WTO成員方的2/3多數認可後,應對認可該修正的WTO成員方生效,並在此後對認可該修正的每一其他WTO成員方自其認可該修正時起生效。可見,2/3以上的WTO成員方認可,是該《修正案》對所有WTO成員方生效的條件。如果達不到2/3以上WTO成員方的正式認可,《修正案》不能對所有WTO成員方生效。
迄今為止,只有挪威、印度和歐盟等少數WTO成員方認可了《8月30日決定》和《修正案》。本章分析了這一現象的形成原因。本書認為,經濟、政治和法律是影響WTO成員方認可《修正案》的主要因素。本章最後還對《修正案》的未來認可狀況進行了預測。
5.第四章《修正案》及其所涉強制許可制度對差別定價制、TRIPs附加協定及其他方面的影響
差別定價制是指製藥公司和專利權人在已開發國家以高價銷售專利藥品,在中低收入國家以相對低價銷售專利藥品,以及在最不已開發國家則以免收專利使用費的價格銷售專利藥品所形成的一種專利藥品銷售策略和制度。《修正案》及其所涉強制許可制度對該制度的進一步發展有一定的影響。
自《修正案》被通過以來,美國的一些製藥公司極力遊說美國貿易代表和美國其他相關部門(包括國會),尋求通過雙邊和區域自由貿易協定形式加大專利藥品的保護力度和水平,抵制諸如《修正案》強制許可制度的通過與實施,或者加大《修正案》的實施難度。歐盟的一些製藥公司也同樣遊說歐盟議會和歐盟其他機構(包括歐盟成員方政府),呼籲通過自由貿易協定形式加強藥品專利保護。《修正案》對自由貿易協定有一定的影響。
自《多哈宣言》、《8月30日決定》和《修正案》得到通過以來,國際社會掀起了新一輪的國際造法活動。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高度重視公共健康和廣大開發中國家以及最不已開發國家基本藥品獲取性問題的解決。另外,在一些開發中國家和非政府間組織的壓力下,自《多哈宣言》、《8月30日決定》和《修正案》被通過以來,世界衛生組織更加注重全球公共健康和智慧財產權關係問題,並且根據一些研究成果提出相關行動計畫建議。智慧財產權問題日益成為世界衛生組織的一個重要的討論話題,這是一個非常有意義的發展動向。
6.第五章《修正案》及其所涉強制許可制度對WTO成員方法制的影響
自《修正案》及其所涉強制許可制度被通過以來,世界上有幾個國家通過立法,出台了實施《修正案》及其所涉強制許可制度的措施與制度。本章對這些國家實施《修正案》及其所涉強制許可制度的相關法律制度內容進行了比較和評價。
7.第六章WTO成員方依據《修正案》及其所涉強制許可制度出台相關實施措施的實施問題
本章共分兩節。第一節為概述。本節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敘述了WTO成員方依據《修正案》及其所涉強制許可制度出台相關實施措施的狀況。第二部分介紹了WTO成員方所出台實施措施的實施情況。在幾個已經出台了實施《修正案》及其所涉強制許可制度相關措施的WTO成員方中,只有加拿大的《加拿大藥品獲取法(Bill C-9)》被無國界醫生組織等嘗試適用過。所以本章第二節介紹了《加拿大藥品獲取法(Bill C-9)》的一些實施情況,並在最後做出了總結與評價。
8.第七章應對《修正案》的法律策略與措施
針對WTO所確立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制度和《修正案》所存在的一些缺陷,本書提出了再修改《修正案》的建議。對《修正案》作出再修改,使其更完善、更具有可操作性確有必要。本書建議,在TRIPs協定末尾增加第74條至第84條,以作為TRIPs協定的第八部分。
儘管《修正案》存在一些問題,需要再修改,但是,《修正案》本身還有許多內容可以為我們利用,特別是對那些正在遭受公共健康危機困擾的廣大開發中國家。因此,我們應該採取靈活的法律策略,一方面爭取再修改《修正案》,另一方面,我們要儘快認可《修正案》,使《修正案》的一些內容和條款儘量能夠為廣大開發中國家所用。因為《修正案》有一定的實施可能性和一定的利用價值。
本書在最後對中國如何應對《修正案》問題進行了分析,並做出了相關評論。這一部分首先對中國的公共健康狀況、中國的藥品獲取性狀況、中國公共健康危機下藥品專利強制許可制度的發展和中國根據《多哈宣言》、《8月30日決定》和《修正案》所進行的立法等問題進行了闡述與分析。最後針對中國實施《修正案》的可行性問題進行了分析,並且提出了相關的法律建議和策略。
通過系統闡述和分析,本書在最後得出了研究結論。藥品獲取性問題是一個非常複雜的問題。WTO所確立的對所有WTO成員方都具有約束力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制度只是影響它的一個因素。《修正案》迄今沒有得到充分實施,《修正案》幫助開發中國家進口藥品和獲取藥品的作用有限。這些國家市場太小。除此之外,法律、政治等因素也影響到《修正案》作用的充分發揮。《修正案》在WTO總理事會上的通過會對差別定價制和一些自由貿易協定產生一定的影響。地區合作和聯合獲取藥品等策略的運用有助於《修正案》的實施。鑒於《修正案》本身有很多的缺陷,所以對《修正案》作出再修改,使其更完善、更具可操作性確有必要。而且本書還指出,隨著具有藥品專利保護義務的國家越來越多,《修正案》在將來具有很大的實施可能性。WTO成員方應該儘快認可《修正案》,並且應該充分利用《修正案》,根據國情,制定或者修改其國內相關法律制度,以使《修正案》能夠發揮最大作用。
TRIPs協定第31條雖然規定了WTO成員方在滿足一定條件的前提下,可以不經藥品專利權人的許可,以強制許可為由生產或者使用該藥品專利。但是,該協定同時又規定該強制許可下的產品應該主要用於供應國內市場。該規定使得那些有藥品生產能力的國家的強制許可下的藥品不能出口到那些沒有或者缺乏藥品生產能力同時其國內又正在遭受公共健康危機侵襲的國家。該規定導致很多沒有或者缺乏藥品生產能力的開發中國家在即使依法簽署了強制許可的情況下也不能解決其國內的藥品獲取性問題。
2001年《TRIPs協定和公共健康多哈宣言》(即《多哈宣言》)承認存在這個法律問題,WTO總理事會要求TRIPs理事會應該在2002年底之前儘快找到一個解決該法律問題的有效方法。
2003年8月30日,在經過了兩年的協商之後,WTO成員方最後通過了一項決定(即《8月30日決定》),同意免除TRIPs協定第31條第f款和第31條第h款所規定的WTO成員方義務,準許具有藥品生產能力的WTO成員方通過簽署強制許可措施,向那些沒有或者缺乏藥品生產能力的國家出口藥品,以解決這些正在遭受愛滋病、肺結核、瘧疾和其他傳染病侵襲國家的廉價藥品獲取性問題。2005年12月6日,WTO成員方同意修改TRIPs協定有關條款,並且同意將《8月30日決定》的實質內容作為TRIPs協定修正案(即《TRIPs協定修正案》,以下簡稱《修正案》)的內容納入TRIPs協定中,使《8月30日決定》所規定的免除WTO成員方TRIPs協定第31條第f款和第31條第h款義務的條款效力永久化。按規定,該《修正案》在2/3以上的WTO成員方認可之後對所有認可它的WTO成員方生效。WTO成員方在2009年12月31日之前都可以認可它。
本書旨在探討《修正案》及其所涉強制許可制度如何發揮其旨在解決那些正在遭受愛滋病、肺結核、瘧疾和其他傳染病侵襲的國家廉價藥品獲取性危機的功能和作用問題。
迄今為止,我國還沒有學者系統地研究《修正案》問題。而《修正案》是當今解決一些開發中國家公共健康危機的最有利、最權威的國際法檔案。系統研究《修正案》,能夠幫助我們清楚認識和熟悉《修正案》,明白《修正案》存在的一些問題,啟發我們找到解決這些問題的有效途徑和方法,推動《修正案》的認可和實施,從而更好地實現《修正案》所確定的宗旨和目標。因而,本書的研究具有一定的研究價值。
本書採用章節結構,除了引言和結論部分之外,全文共分七章。
1.引言
該部分主要敘述了問題的提出、研究動態和現狀、選題的背景及意義、素材選取與研究方法等問題。
2.第一章《修正案》的產生及其產生原因
本章包括修正案的產生及其產生原因等內容。關於後者,本書分別從法律意識、法律原因和政治原因等幾個方面進行了闡述和分析。
3.第二章《修正案》的主要內容、意義與缺陷
本章對《修正案》的全部內容進行了全面介紹,並且進行了相關評價。
本書認為,《修正案》的出台標誌著WTO所確立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制度發展到了一個新的歷史階段,具有重大的歷史意義。它是WTO成員方首次對TRIPs協定重要條款作出的修正。它在對智慧財產權標準進行保護的同時開始注重保障人權,標誌著WTO發展過程中成員方的一次重大勝利。它預示著未來對更多的TRIPs協定重要條款進行修正成為可能,這是TRIPs協定本身發展的必然需要。它對我國制定和實施與公共健康有關藥品專利強制許可制度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同時,本章在最後指出,《修正案》自身仍然還存在一些缺陷。
4.第三章《修正案》的認可問題及相關評論
《關於修改TRIPs協定的決定》第3段規定:《修正案》應該根據《建立世界貿易組織協定》第10條第3款的規定生效。根據《建立世界貿易組織協定》第10條第3款,對TRIPs協定的修正,如其具有改變各WTO成員方權利和義務的性質,則經WTO成員方的2/3多數認可後,應對認可該修正的WTO成員方生效,並在此後對認可該修正的每一其他WTO成員方自其認可該修正時起生效。可見,2/3以上的WTO成員方認可,是該《修正案》對所有WTO成員方生效的條件。如果達不到2/3以上WTO成員方的正式認可,《修正案》不能對所有WTO成員方生效。
迄今為止,只有挪威、印度和歐盟等少數WTO成員方認可了《8月30日決定》和《修正案》。本章分析了這一現象的形成原因。本書認為,經濟、政治和法律是影響WTO成員方認可《修正案》的主要因素。本章最後還對《修正案》的未來認可狀況進行了預測。
5.第四章《修正案》及其所涉強制許可制度對差別定價制、TRIPs附加協定及其他方面的影響
差別定價制是指製藥公司和專利權人在已開發國家以高價銷售專利藥品,在中低收入國家以相對低價銷售專利藥品,以及在最不已開發國家則以免收專利使用費的價格銷售專利藥品所形成的一種專利藥品銷售策略和制度。《修正案》及其所涉強制許可制度對該制度的進一步發展有一定的影響。
自《修正案》被通過以來,美國的一些製藥公司極力遊說美國貿易代表和美國其他相關部門(包括國會),尋求通過雙邊和區域自由貿易協定形式加大專利藥品的保護力度和水平,抵制諸如《修正案》強制許可制度的通過與實施,或者加大《修正案》的實施難度。歐盟的一些製藥公司也同樣遊說歐盟議會和歐盟其他機構(包括歐盟成員方政府),呼籲通過自由貿易協定形式加強藥品專利保護。《修正案》對自由貿易協定有一定的影響。
自《多哈宣言》、《8月30日決定》和《修正案》得到通過以來,國際社會掀起了新一輪的國際造法活動。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高度重視公共健康和廣大開發中國家以及最不已開發國家基本藥品獲取性問題的解決。另外,在一些開發中國家和非政府間組織的壓力下,自《多哈宣言》、《8月30日決定》和《修正案》被通過以來,世界衛生組織更加注重全球公共健康和智慧財產權關係問題,並且根據一些研究成果提出相關行動計畫建議。智慧財產權問題日益成為世界衛生組織的一個重要的討論話題,這是一個非常有意義的發展動向。
6.第五章《修正案》及其所涉強制許可制度對WTO成員方法制的影響
自《修正案》及其所涉強制許可制度被通過以來,世界上有幾個國家通過立法,出台了實施《修正案》及其所涉強制許可制度的措施與制度。本章對這些國家實施《修正案》及其所涉強制許可制度的相關法律制度內容進行了比較和評價。
7.第六章WTO成員方依據《修正案》及其所涉強制許可制度出台相關實施措施的實施問題
本章共分兩節。第一節為概述。本節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敘述了WTO成員方依據《修正案》及其所涉強制許可制度出台相關實施措施的狀況。第二部分介紹了WTO成員方所出台實施措施的實施情況。在幾個已經出台了實施《修正案》及其所涉強制許可制度相關措施的WTO成員方中,只有加拿大的《加拿大藥品獲取法(Bill C-9)》被無國界醫生組織等嘗試適用過。所以本章第二節介紹了《加拿大藥品獲取法(Bill C-9)》的一些實施情況,並在最後做出了總結與評價。
8.第七章應對《修正案》的法律策略與措施
針對WTO所確立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制度和《修正案》所存在的一些缺陷,本書提出了再修改《修正案》的建議。對《修正案》作出再修改,使其更完善、更具有可操作性確有必要。本書建議,在TRIPs協定末尾增加第74條至第84條,以作為TRIPs協定的第八部分。
儘管《修正案》存在一些問題,需要再修改,但是,《修正案》本身還有許多內容可以為我們利用,特別是對那些正在遭受公共健康危機困擾的廣大開發中國家。因此,我們應該採取靈活的法律策略,一方面爭取再修改《修正案》,另一方面,我們要儘快認可《修正案》,使《修正案》的一些內容和條款儘量能夠為廣大開發中國家所用。因為《修正案》有一定的實施可能性和一定的利用價值。
本書在最後對中國如何應對《修正案》問題進行了分析,並做出了相關評論。這一部分首先對中國的公共健康狀況、中國的藥品獲取性狀況、中國公共健康危機下藥品專利強制許可制度的發展和中國根據《多哈宣言》、《8月30日決定》和《修正案》所進行的立法等問題進行了闡述與分析。最後針對中國實施《修正案》的可行性問題進行了分析,並且提出了相關的法律建議和策略。
通過系統闡述和分析,本書在最後得出了研究結論。藥品獲取性問題是一個非常複雜的問題。WTO所確立的對所有WTO成員方都具有約束力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制度只是影響它的一個因素。《修正案》迄今沒有得到充分實施,《修正案》幫助開發中國家進口藥品和獲取藥品的作用有限。這些國家市場太小。除此之外,法律、政治等因素也影響到《修正案》作用的充分發揮。《修正案》在WTO總理事會上的通過會對差別定價制和一些自由貿易協定產生一定的影響。地區合作和聯合獲取藥品等策略的運用有助於《修正案》的實施。鑒於《修正案》本身有很多的缺陷,所以對《修正案》作出再修改,使其更完善、更具可操作性確有必要。而且本書還指出,隨著具有藥品專利保護義務的國家越來越多,《修正案》在將來具有很大的實施可能性。WTO成員方應該儘快認可《修正案》,並且應該充分利用《修正案》,根據國情,制定或者修改其國內相關法律制度,以使《修正案》能夠發揮最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