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銅陵市政府同意,銅陵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8月4日印發《銅陵市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辦法》貫徹實施方案,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銅陵市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辦法》貫徹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1年8月4日
- 發布單位:銅陵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政策解讀,
全文
2020年10月30日銅陵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銅陵市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並經2020年12月24日安徽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批准,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為全面貫徹實施《辦法》,落實好揚塵污染防治各項重點措施,積極助力藍天保衛戰,加快形成“政府負責、單位施治、區域聯動、公眾參與、社會監督”的工作機制,促進全市空氣品質不斷改善,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準確理解把握和貫徹實施《辦法》,通過宣傳引導、健全機制、強化執法、精準治理等措施,督促各職能部門和社會力量全面落實《辦法》各項規定要求,切實保障《辦法》推行有序、執行有力、落實到位,全面提升全市揚塵污染防治水平。
二、重點任務及分工
(一)夯實管理基礎
1.建立考核機制。銅陵經開區管委會、縣區政府、市直相關部門要將揚塵污染防治工作納入“十四五”環境保護規劃和年度環境目標責任制考核,建立揚塵污染防治統籌協調、長效管理和資金投入保障機制。(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銅陵經開區管委會、縣區政府)
2.加強信息公開。市直相關部門應依據《辦法》中明確的監管職責與範圍,依法依規制定並公布房屋建築、市政基礎設施建設、河道整治、公路建設以及建(構)築物拆除等領域揚塵污染源與監管信息,按年度動態調整並向社會公布,同時報市生態環境局(市大氣辦)備案。(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銅陵經開區管委會、縣區政府)
3.完善防治方案。市直相關部門應督促房屋建築、市政基礎設施建設、河道整治、公路建設以及建(構)築物拆除等項目施工單位,制定具體的施工揚塵污染防治實施方案報相應主管部門備案。在施工工地公示揚塵污染防治措施、負責人、揚塵監督管理主管部門等信息。(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銅陵經開區管委會、縣區政府)
(二)提升防治水平
履行污染防治義務。各企事業單位或其他生產經營者應對照《辦法》規定的一般防治措施、工程施工污染防治措施、砂漿混凝土攪拌和物料貯存運輸污染防治措施、道路保潔和綠化作業污染防治措施、礦產資源開採和裸露地面污染防治措施等,梳理排查各自領域揚塵污染防治存在問題,制定問題清單,按時完成整改,全面提升揚塵污染防治水平。(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城管執法局,銅陵經開區管委會、縣區政府)
(三)加強執法監管
開展執法專項行動。生態環境部門和其他負有大氣環境保護監管職責的部門應加大揚塵污染防治違法行為執法力度,2021年8月底前開展一次《辦法》執行情況專項執法行動,對房屋建築施工、市政基礎設施施工、建(構)築物拆除、裝飾裝修、道路施工、河道整治、砂漿混凝土攪拌、物流貯存和運輸、公共場所和道路保潔、綠化作業、礦產資源開採等活動以及城市建成區內裸露地面等領域揚塵防治違法行為進行集中整治、集中曝光。(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公安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城管執法局,銅陵經開區管委會、縣區政府)
(四)廣泛宣傳發動
各級各部門要將《辦法》列入年度普法工作的重要內容,制定年度宣傳方案,並認真組織實施。要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通過報紙、廣播、電視傳統媒介和新媒體,全方位、多角度解讀《辦法》內容,綜合報導揚塵污染防治、管理、執法等方面制度建設和工作成效。通過公園、廣場、車站、公交站台、社區等宣傳陣地,採取設定標語橫幅、張貼條文漫畫、發放單行本、開展普法諮詢等多種宣傳方式,有效提升《辦法》的社會知曉率。積極開展專題講座、業務培訓,加強行業內部學習交流,不斷增強從業人員的法治意識和法治思維。(責任單位:各相關主管部門、市司法局,銅陵經開區管委會、縣區政府)
三、實施步驟
(一)實施準備階段(2021年7月15日至2021年7月31日)。銅陵經開區管委會、縣區政府、市直相關部門對照職責分工,細化分解目標任務,制定並實施本地區、本部門工作方案,明確工作責任和推進計畫。
(二)集中攻堅階段(2021年8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全面落實巡查處置、源頭管控、執法查處措施,並將宣傳引導貫穿全過程,健全管理工作機制,形成貫徹執行《辦法》的強大聲勢。
(三)常態運行階段(2021年9月1日起)。總結推廣《辦法》執行中的好經驗、好做法,分析評估《辦法》實施中的相關情況和問題,進一步最佳化工作機制,完善工作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銅陵經開區管委會、縣區政府及市直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提高思想認識,落實工作責任,精心制定方案,明確專人負責,將《辦法》作為遏制揚塵污染、改善空氣品質的有力抓手,不斷提升我市揚塵污染防治水平。
(二)強化整體聯動。市生態環境局作為全市揚塵污染防治工作統一監管部門,要充分發揮牽頭抓總作用。銅陵經開區管委會、縣區政府及市直相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建立信息互通、工作會商、執法聯動等工作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增強工作合力。
(三)狠抓工作落實。銅陵經開區管委會、縣區政府及市直相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統籌協調,細化責任分工,強化工作協同,確保揚塵污染防治各項工作任務落實到位。
政策解讀
為全面貫徹實施《銅陵市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辦法》,為抓好辦法的實施,有效助力銅陵藍天保衛戰,加快形成“政府負責、單位施治、區域聯動、公眾參與、社會監督”的工作機制,特制定《〈銅陵市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辦法〉貫徹實施方案》(以下簡稱《貫徹實施方案》)。現將政策解讀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依據
《銅陵市揚塵防治管理辦法》經2020年10月30日銅陵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2020年12月24日安徽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批准,自2021年4月1日起實施。該辦法的出台為我市大氣污染防治特別是揚塵污染防治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為全面貫徹《銅陵市揚塵防治管理辦法》的施行,特制訂了本《貫徹實施方案》。
二、制定意義和總體考慮
揚塵污染防治工作具有複雜和多樣性,需要上下聯動、多部門的通力協作。《貫徹實施方案》按照《銅陵市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辦法》規定的政府負總責、生態環境部門負專責、各部門分別負責的原則進一步明確了各項工作責任單位,為有序推進《銅陵市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辦法》落實提供保障。
三、研判和起草過程
2021年6月,市生態環境局起草了《貫徹實施方案》(徵求意見稿),6月28日至7月1日通書面徵求縣區政府、市直有關單位反饋意見,形成了《貫徹實施方案》(代擬稿)並報請市政府印發。
四、工作目標
通過宣傳引導、健全機制、強化執法、精準治理等措施,動員各職能部門和社會力量全面落實《銅陵市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各項規定要求,切實保障《銅陵市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辦法》推行有序、落實到位、執行有力,全面提升我市揚塵污染防治水平。
五、主要任務
針對我市當前揚塵污染防治存在的不足,《貫徹實施方案》明確四項目重點工作任務,並對具體工作任務進行了責任分解:
(一)夯實管理基礎。將揚塵污染防治工作納入各級政府“十四五”環境保護規劃和年度環境目標責任制考核,各行業主管部門建立揚塵污染管理台賬,督促重點責任單位制定完善揚塵防治方案;
(二)提升防治水平。履行《銅陵市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辦法》中規定的污染防治義務,梳理排查各自領域揚塵污染防治存在的問題,制定問題清單,按時完成整改,全面提升揚塵污染防治水平;
(三)明確2021年8月底前相關執法部門開展專項執法行動,對違法行為進行集中整治;
(四)全方位開展《銅陵市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辦法》的宣傳、培訓。
六、創新舉措
《貫徹實施方案》明確自2021年7月15日起,分準備階段、集中攻堅階段、常態運行階段等三個階段重點推進《銅陵市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辦法》的落實。
七、保障措施
《貫徹實施方案》對貫徹落實《銅陵市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辦法》過程中轄區政府和市直相關部門提出具體工作要求:1.加強組織領導;2.強化整體聯動;3.狠抓工作落實。
解讀機關:市生態環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