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年5月,毛澤東發表 《在延安文藝座談會上的講話》,對上述雜文的立場、觀點和方法作了批評。有關作者在整風中進行了自我檢查。之後,延安《解放 日報》發表文章,開展對王實味及《野百合花》的批判。由於種種歷史原因和康生的插手,王實味被定為”反革命托派奸細分子”、 “暗藏的國民黨探子、特務”、”反黨五人集團成員”。1947年,王實味被處決。1958年, 北京《文藝報》又對王實味、丁玲、蕭軍等 人進行”再批判”。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後, 王實味被恢復名譽。1991年2月7日公安部正式做出決定,對”1946年定為‘反革命托派奸細分子’的結論予以糾正,王在戰爭環境中被錯誤處決給予平反昭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