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保險公司產品費率厘定指引》答記者問是在2017年01月10日由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的解讀檔案。
基本介紹
- 發布部門: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 類別:答問
- 發布日期:2017年01月10日
- 效力級別:部門規範性檔案
近日,中國保監會印發了《財產保險公司產品費率厘定指引》(以下簡稱《指引》)。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就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一、請介紹《指引》的制定背景?
答:保險費率,是指應繳納保險費與保險金額的比率。保險費是建立保險基金的主要來源,也是保險人履行義務的經濟基礎。在產品設計中厘定一個合理、公平、充足的費率,對於保障保險消費者合法權利、維護行業穩定及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在國際慣例中,償付能力監管、準備金監管及費率厘定監管是保險精算監管的三駕馬車,三者相輔相成為保險行業提供完善的保障機制。
目前,我國財產保險產品數量眾多、種類繁複,很多產品由於缺乏歷史數據等原因,定價過程存在開發不科學,管控不嚴格等問題。部分公司的定價流程存在缺失,數據核驗等機制不完備,存在潛在的定價風險。需要監管機構出台相應指導檔案,引導保險公司建立完善合理的定價流程及管控機制。
二、《指引》制定的基本原則是什麼?
答:一是合理性原則。不得因費率過高而獲得與其承保風險不相稱的超額利潤,不得在費率結構中設定與其所提供服務不相符的高額費用水平,從而損害投保人、被保險人的合法利益。費率設定應與保險條款相匹配,並有利於激勵保單持有人主動進行風險控制。
二是公平性原則。費率水平應與被保險人和保險標的的風險特徵相匹配,且不得根據風險特徵以外的因素作出歧視性的費率安排。
三是充足性原則。費率水平不得危及保險公司財務穩健和償付能力或妨礙市場公平競爭,計入投資收益後的費率水平原則上不得低於其所對應的各項成本之和,費率結構中所設定的費率調整係數不得影響費率充足性。
三、《指引》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答:《指引》屬於規範性檔案,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財產保險公司,包括中資保險公司、中外合資保險公司、外資獨資保險公司以及外國保險公司分公司。
《指引》具體內容可以分為三個方面:一是對費率的構成和費率厘定的原則等進行了規範性描述。該部分對《指引》的適用範圍、費率厘定中相關概念的定義及責任機制進行了規範。繼而闡述了產品保費的內容構成及費率厘定中應遵循的原則,即合理性、公平性和充足性。二是規範了費率厘定的具體流程,包括前期準備、厘定過程、監控與調整。前期準備階段,主要對費率厘定中的基礎數據方面作出規範要求。費率厘定階段,對費率厘定中應考慮的因素、費率測算具體內容及方法,以及後續費率檢驗及確定方面作出要求。三是對產品費率厘定的監督管理辦法作出規定,包括對費率精算報告、費率厘定工作底稿的要求及追責規定,為產品費率厘定監管提供保障。
四、《指引》的制定能起到何重要意義?
答:一是完善了產品定價監管制度,使保險公司在定價時有了可依據的指引。二是推動保險公司形成融會貫通的精算循環內控機制,防範準備金不足導致定價不足、定價不足引起償付能力不足的風險。三是為保險公司產品開發和回溯提供了完善合理的操作流程,為部分定價機制不健全的中小公司在產品開發中提供了指導說明。四是一旦有公司發生產品定價風險事件,《指引》可作為對其追責的重要依據。
五、《指引》發布後,保監會在費率厘定監管方面下一步將有哪些舉措?
答:建立和完善保險產品費率厘定的監管,是不斷深化改革、細化監管的一項重要舉措,對保護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行業持續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做好此項工作既要立足當前,化解亟待解決的眼前問題,又要著眼長遠,推進長效機制建設:一是構建費率厘定的整體框架和流程,督促市場建立費率厘定的監控與調整流程,形成完整的內部控制循環機制,以保證費率測算結果的合理性、公平性及充足性,對費率不斷進行調整最佳化。二是積極構建監管合力,強化保險公司風險防控的主體責任,指導保險行業協會加強自律自控,利用協會自律、事後抽查等管理方法,持續督促公司加強產品費率厘定的管理。三是加強跟蹤和總結。跟蹤《指引》的實施情況,及時總結經驗,將行之有效的做法提煉並納入到部門規章。
來源: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一、請介紹《指引》的制定背景?
答:保險費率,是指應繳納保險費與保險金額的比率。保險費是建立保險基金的主要來源,也是保險人履行義務的經濟基礎。在產品設計中厘定一個合理、公平、充足的費率,對於保障保險消費者合法權利、維護行業穩定及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在國際慣例中,償付能力監管、準備金監管及費率厘定監管是保險精算監管的三駕馬車,三者相輔相成為保險行業提供完善的保障機制。
目前,我國財產保險產品數量眾多、種類繁複,很多產品由於缺乏歷史數據等原因,定價過程存在開發不科學,管控不嚴格等問題。部分公司的定價流程存在缺失,數據核驗等機制不完備,存在潛在的定價風險。需要監管機構出台相應指導檔案,引導保險公司建立完善合理的定價流程及管控機制。
二、《指引》制定的基本原則是什麼?
答:一是合理性原則。不得因費率過高而獲得與其承保風險不相稱的超額利潤,不得在費率結構中設定與其所提供服務不相符的高額費用水平,從而損害投保人、被保險人的合法利益。費率設定應與保險條款相匹配,並有利於激勵保單持有人主動進行風險控制。
二是公平性原則。費率水平應與被保險人和保險標的的風險特徵相匹配,且不得根據風險特徵以外的因素作出歧視性的費率安排。
三是充足性原則。費率水平不得危及保險公司財務穩健和償付能力或妨礙市場公平競爭,計入投資收益後的費率水平原則上不得低於其所對應的各項成本之和,費率結構中所設定的費率調整係數不得影響費率充足性。
三、《指引》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答:《指引》屬於規範性檔案,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財產保險公司,包括中資保險公司、中外合資保險公司、外資獨資保險公司以及外國保險公司分公司。
《指引》具體內容可以分為三個方面:一是對費率的構成和費率厘定的原則等進行了規範性描述。該部分對《指引》的適用範圍、費率厘定中相關概念的定義及責任機制進行了規範。繼而闡述了產品保費的內容構成及費率厘定中應遵循的原則,即合理性、公平性和充足性。二是規範了費率厘定的具體流程,包括前期準備、厘定過程、監控與調整。前期準備階段,主要對費率厘定中的基礎數據方面作出規範要求。費率厘定階段,對費率厘定中應考慮的因素、費率測算具體內容及方法,以及後續費率檢驗及確定方面作出要求。三是對產品費率厘定的監督管理辦法作出規定,包括對費率精算報告、費率厘定工作底稿的要求及追責規定,為產品費率厘定監管提供保障。
四、《指引》的制定能起到何重要意義?
答:一是完善了產品定價監管制度,使保險公司在定價時有了可依據的指引。二是推動保險公司形成融會貫通的精算循環內控機制,防範準備金不足導致定價不足、定價不足引起償付能力不足的風險。三是為保險公司產品開發和回溯提供了完善合理的操作流程,為部分定價機制不健全的中小公司在產品開發中提供了指導說明。四是一旦有公司發生產品定價風險事件,《指引》可作為對其追責的重要依據。
五、《指引》發布後,保監會在費率厘定監管方面下一步將有哪些舉措?
答:建立和完善保險產品費率厘定的監管,是不斷深化改革、細化監管的一項重要舉措,對保護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行業持續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做好此項工作既要立足當前,化解亟待解決的眼前問題,又要著眼長遠,推進長效機制建設:一是構建費率厘定的整體框架和流程,督促市場建立費率厘定的監控與調整流程,形成完整的內部控制循環機制,以保證費率測算結果的合理性、公平性及充足性,對費率不斷進行調整最佳化。二是積極構建監管合力,強化保險公司風險防控的主體責任,指導保險行業協會加強自律自控,利用協會自律、事後抽查等管理方法,持續督促公司加強產品費率厘定的管理。三是加強跟蹤和總結。跟蹤《指引》的實施情況,及時總結經驗,將行之有效的做法提煉並納入到部門規章。
來源: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