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建議稿說明》以面向實務、解決問題為基本思路,提出了我國《著作權法》第三次修訂的一些重要建議,包括廢除《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明確規定作品的定義,重新梳理著作權的權利體系,突出規定相關權,強化著作權和相關權保護,以及刪除法人作品和錄像製品,增加合理使用的規定,以專門章節規定著作權和相關權契約,等等。
基本介紹
- 書名:《著作權法》專家建議稿說明
- 又名:Proposals for the Amendments of the Copying Law of China
- 作者:李明德 等
- 類別:人文社科
- 頁數:463頁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2年10月1日
- 開本:16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7511840663, 9787511840660
基本介紹,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基本介紹
內容簡介
《專家建議稿說明》以面向實務、解決問題為基本思路,提出了我國《著作權法》第三次修訂的一些重要建議,包括廢除《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明確規定作品的定義,重新梳理著作權的權利體系,突出規定相關權,強化著作權和相關權保護,以及刪除法人作品和錄像製品,增加合理使用的規定,以專門章節規定著作權和相關權契約,等等。對於推動和關注我國《著作權法》第三次修訂的立法、行政、法務部門,以及教學研究部門和律師界、產業界來說,《專家建議稿說明》是一部難得的參考文獻。
作者簡介
李明德,現任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智慧財產權法首席專家,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博士生導師,中國社會科學院智慧財產權中心主任,國家社科基金學科評審組專家,中國智慧財產權法學研究會常務副會長,國家智慧財產權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國家著作權局《著作權法》第三次修訂專家委員會委員。1991年北京大學獲法學博士學位後,曾多次留學海外著名的智慧財產權研究機構:1995年1月-1997年1月,在美國華盛頓大學法學院做訪問學者;2001年2-8月,德國馬普外國與國際專利、著作權和競爭法研究所任客座研究員;2002年5-6月,在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做研究工作;2006年10月-2007年3月,在日本智慧財產權研究所任特聘研究員。多次參加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聯合國教科文衛組織和美國、德國、英國、日本、印度等國組織的國際會議,用英文發表有關智慧財產權的演講。參與中國專利法、著作權法、商標法的修訂工作,參與《信息網路傳播權保護條例》的起草與國家智慧財產權戰略的制定工作。主要著作有《美國智慧財產權法》(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榮獲中國社科院法學研究所和國際法研究所首屆法學研究優秀科研成果一等獎,中國社會科學院第七屆優秀科研成果三等獎),《著作權法》(合著,法律出版社2003年第1版,2009年第2版,被教育部指定為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國家級規劃教材),《智慧財產權法》(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被列為“21世紀法學規劃教材”),《中國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改革研究》(合著,智慧財產權出版社2008年版),《歐盟智慧財產權法》(合著,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在《法學研究》、《環球法律評論》、《智慧財產權》和《中國著作權》等刊物上,發表論文七十餘篇。
管育鷹,2003-2006年就讀於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法學系智慧財產權法學方向,獲法學博士學位;1999年在加拿大蒙特婁大學法學院學習,獲高等學習專業學位(D.E.S.S);1994-1997年在北京大學法學院學習,獲智慧財產權法方向碩士學位;1990年獲北京大學法學院法學學士學位。1997年7月-2006年9月在國家法官學院任講師、副教授;2006年10月至今任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副研究員。現為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智慧財產權研究室副主任,中國社會科學院智慧財產權中心秘書長。從事智慧財產權法學研究多年,研究領域包括著作權法、工業品外觀設計保護法、商標法等。近幾年主要關注智慧財產權執法體制的完善、民間文學藝術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利用與智慧財產權制度的關係、產品外觀設計的保護、網路環境下的著作權保護等問題。出版專著《智慧財產權視野中的民間文藝保護》,參與主編和撰寫多部教材、文集。主持或參與多項由國家著作權局、文化部、法務部、國家知識產權局等省部級單位委託的課題研究,在國內外智慧財產權法學理論刊物上發表個人學術論文多篇。多次承擔中國社會科學院智慧財產權中心、中國法學會智慧財產權法研究會學術年會的組織籌備以及相關論文集的編輯出版工作。曾兩次在日本智慧財產權研究所(IIP)擔任國際特邀研究員,目前在美國芝加哥馬歇爾法學院智慧財產權中心作訪問學者一年。
唐廣良,1985年7月畢業於北京大學法律系國際法專業;1990年7月獲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法學碩士學位,是中國首批智慧財產權法方向研究生之一。現為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副研究員,中國社會科學院智慧財產權中心副主任,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員,亞洲域名爭議解決中心、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網路爭議解決中心專家。在商務糾紛的解決及變通爭議解決(ADR)程式方面積累了豐富的經驗。長期從事智慧財產權法教學與研究工作,並一直跟蹤研究與高新技術相關聯的智慧財產權及法律問題,對中國網際網路領域的法律、政策與行業規則的形成做出過突出貢獻。另外,在傳統知識、遺傳資源及民間文學藝術保護領域的研究也有許多成果。自1990年代以來,出版了一系列智慧財產權方面的學術專著、論文及譯著,成果總字數已超過400萬。自1999年至2006年擔任《智慧財產權研究》的主編,在《智慧財產權文叢》創辦初期任該出版物的執行編輯。這兩份出版物在中國智慧財產權法學領域有著廣泛的影響。
管育鷹,2003-2006年就讀於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法學系智慧財產權法學方向,獲法學博士學位;1999年在加拿大蒙特婁大學法學院學習,獲高等學習專業學位(D.E.S.S);1994-1997年在北京大學法學院學習,獲智慧財產權法方向碩士學位;1990年獲北京大學法學院法學學士學位。1997年7月-2006年9月在國家法官學院任講師、副教授;2006年10月至今任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副研究員。現為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智慧財產權研究室副主任,中國社會科學院智慧財產權中心秘書長。從事智慧財產權法學研究多年,研究領域包括著作權法、工業品外觀設計保護法、商標法等。近幾年主要關注智慧財產權執法體制的完善、民間文學藝術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利用與智慧財產權制度的關係、產品外觀設計的保護、網路環境下的著作權保護等問題。出版專著《智慧財產權視野中的民間文藝保護》,參與主編和撰寫多部教材、文集。主持或參與多項由國家著作權局、文化部、法務部、國家知識產權局等省部級單位委託的課題研究,在國內外智慧財產權法學理論刊物上發表個人學術論文多篇。多次承擔中國社會科學院智慧財產權中心、中國法學會智慧財產權法研究會學術年會的組織籌備以及相關論文集的編輯出版工作。曾兩次在日本智慧財產權研究所(IIP)擔任國際特邀研究員,目前在美國芝加哥馬歇爾法學院智慧財產權中心作訪問學者一年。
唐廣良,1985年7月畢業於北京大學法律系國際法專業;1990年7月獲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法學碩士學位,是中國首批智慧財產權法方向研究生之一。現為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副研究員,中國社會科學院智慧財產權中心副主任,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員,亞洲域名爭議解決中心、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網路爭議解決中心專家。在商務糾紛的解決及變通爭議解決(ADR)程式方面積累了豐富的經驗。長期從事智慧財產權法教學與研究工作,並一直跟蹤研究與高新技術相關聯的智慧財產權及法律問題,對中國網際網路領域的法律、政策與行業規則的形成做出過突出貢獻。另外,在傳統知識、遺傳資源及民間文學藝術保護領域的研究也有許多成果。自1990年代以來,出版了一系列智慧財產權方面的學術專著、論文及譯著,成果總字數已超過400萬。自1999年至2006年擔任《智慧財產權研究》的主編,在《智慧財產權文叢》創辦初期任該出版物的執行編輯。這兩份出版物在中國智慧財產權法學領域有著廣泛的影響。
圖書目錄
序言
《著作權法》第三次修訂專家建議稿
專家建議稿說明
《著作權法》第三次修訂專家建議稿總體說明
(一)起草“專家建議稿”的基本思路
(二)沒有必要起草一部大而全的《著作權法》
(三)廢除《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
(四)重新梳理著作權的權利體系
(五)突出規定相關權
(六)強化著作權和相關權的保護
(七)其他重要修改
《著作權法》第三次修訂專家建議稿逐條說明
專家意見
《著作權法》第三次修改建議
引言
一、體系架構方面
(一)現有著作權法律體系
(二)著作權法律體系的重構
(三)小結
二、立法宗旨方面
三、權利客體方面
(一)關於著作權權利客體相關條款的修改和調整
(二)各類作品的具體規定
(三)特殊作品的保護除外
(四)民間文學藝術表達的保護辦法
四、權利主體方面
(一)關於著作權主體的一般條款
(二)關於著作權人行使著作權的特別規定
(三)關於著作權集體管理制度
五、權利體系方面
(一)條文表述方式
(二)精神權利
(三)經濟權利
六、權利歸屬方面
(一)關於著作權歸屬的原則性規定
(二)特殊情形下的著作權歸屬
七、權利限制方面
(一)保護期
(二)合理使用
(三)法定許可
(四)其他限制
八、傳播者的權利方面
(一)表演
(二)錄製
(三)廣播
九、權利的運用方面
(一)著作權轉讓和許可契約
(二)出版契約
(三)版式設計
(四)其他著作權契約
十、權利保護方面
(一)侵害著作權及相關權的法律責任
(二)救濟措施
附錄 修改後的《著作權法》條款
《著作權法》修訂的理想與現實——網路環境下對幾個著作權核心問題的重新審視
緒語
第一節關於立法目的及其實現
一、《著作權法》規定的立法目的與宗旨
二、建議稿起草小組考慮的問題
第二節關於作品
一、作品及相關的概念
二、作品中可受保護的要素
三、作品的分類
四、現實生活中出現的幾個新問題
第三節關於作者
一、對作者概念的界定
二、作者與作品之間的關係
第四節關於著作權
一、著作權的產生
二、著作權的歸屬
三、精神權利
四、經濟權利
第五節對幾個熱點問題的回應
一、關於對音樂作品錄製權的限制
二、關於集體管理及其延伸
三、關於“信息網路傳播權”及網際網路服務提供商(ISP)的責任
附錄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修改草案)的簡要說明 (國家著作權局2012年3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修改草案)(國家著作權局2012年3月)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修改草案第二稿)修改和完善的簡要說明(國家著作權局2012年7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修改草案第二稿)(國家著作權局2012年7月)
《著作權法》第三次修訂專家建議稿
專家建議稿說明
《著作權法》第三次修訂專家建議稿總體說明
(一)起草“專家建議稿”的基本思路
(二)沒有必要起草一部大而全的《著作權法》
(三)廢除《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
(四)重新梳理著作權的權利體系
(五)突出規定相關權
(六)強化著作權和相關權的保護
(七)其他重要修改
《著作權法》第三次修訂專家建議稿逐條說明
專家意見
《著作權法》第三次修改建議
引言
一、體系架構方面
(一)現有著作權法律體系
(二)著作權法律體系的重構
(三)小結
二、立法宗旨方面
三、權利客體方面
(一)關於著作權權利客體相關條款的修改和調整
(二)各類作品的具體規定
(三)特殊作品的保護除外
(四)民間文學藝術表達的保護辦法
四、權利主體方面
(一)關於著作權主體的一般條款
(二)關於著作權人行使著作權的特別規定
(三)關於著作權集體管理制度
五、權利體系方面
(一)條文表述方式
(二)精神權利
(三)經濟權利
六、權利歸屬方面
(一)關於著作權歸屬的原則性規定
(二)特殊情形下的著作權歸屬
七、權利限制方面
(一)保護期
(二)合理使用
(三)法定許可
(四)其他限制
八、傳播者的權利方面
(一)表演
(二)錄製
(三)廣播
九、權利的運用方面
(一)著作權轉讓和許可契約
(二)出版契約
(三)版式設計
(四)其他著作權契約
十、權利保護方面
(一)侵害著作權及相關權的法律責任
(二)救濟措施
附錄 修改後的《著作權法》條款
《著作權法》修訂的理想與現實——網路環境下對幾個著作權核心問題的重新審視
緒語
第一節關於立法目的及其實現
一、《著作權法》規定的立法目的與宗旨
二、建議稿起草小組考慮的問題
第二節關於作品
一、作品及相關的概念
二、作品中可受保護的要素
三、作品的分類
四、現實生活中出現的幾個新問題
第三節關於作者
一、對作者概念的界定
二、作者與作品之間的關係
第四節關於著作權
一、著作權的產生
二、著作權的歸屬
三、精神權利
四、經濟權利
第五節對幾個熱點問題的回應
一、關於對音樂作品錄製權的限制
二、關於集體管理及其延伸
三、關於“信息網路傳播權”及網際網路服務提供商(ISP)的責任
附錄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修改草案)的簡要說明 (國家著作權局2012年3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修改草案)(國家著作權局2012年3月)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修改草案第二稿)修改和完善的簡要說明(國家著作權局2012年7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修改草案第二稿)(國家著作權局2012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