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與軍事活動法律問題研究》是2018年11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楊瑛。
基本介紹
- 書名:《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與軍事活動法律問題研究
- 作者:楊瑛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8年11月
- 頁數:248 頁
- 定價:65 元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19727574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與軍事活動法律問題研究》是2018年11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楊瑛。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與軍事活動法律問題研究》是2018年11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楊瑛。內容簡介本書從軍事活動的視角出發,將《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對所有軍事活動的影響作為研究對象,系統而全面地考察了自《聯合國海洋...
海洋和軍事的國際法發展及其研究是當代國際法活躍程度較高的領域,根據國際關係實踐及中國的實際情況,近年來的主要議題包括:(1)國家管轄範圍以外區域海洋生物多樣性養護和可持續利用(BBNJ)問題,這是《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框架下的最新發展。(2)國際海底資源開發規章制定情況及相關問題。(3)中國在當代的海洋...
我國海外軍事基地安全防衛法律問題研究 王章平 鄒立剛 半閉海視野下的海洋治理與維護海洋權益 魏德才 區域性公海保護區的實踐與啟示 鄭雷 論科學技術對海洋法發展的影響——以國際海底區域制度為例 程時輝 試述國家對過境通行制度之立場選擇 李人達 領海以外離岸養殖的法理研究——以山東省黃海冷水團海洋牧場建設為例 ...
9. Malek Ashtar University:伊朗國防和三軍後勤部中的DTRSC的附屬機構,其中包括原先隸屬Physics Research Center(PHRC)的研究團體。原子能機構的視察員未獲得採訪該組織工作人員和查看由其控制的檔案這一準許,以解決伊朗核方案可能具有軍事性質的問題。地址:Corner of Imam Ali Highway and Babaei Highway, Tehra...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首先尊重各國自由選擇解決爭端方法的優先權,將自願與強制的解決方式結合。(1)自願的方式:雙方自願解決爭端有以下兩種方式 A 雙方協商最終達成共識的方式:例如我國與越南通過談判最終解決北部灣劃界問題。北部灣是中越兩國陸地和中國海南島環抱的一個半封閉海灣,面積約12.8萬平方公里。中越兩...
和準備軍事活動案 56 一、基本案情 56 二、案件處理結果 57 三、法理分析 58 第四章 海峽 73 第一節 習慣法和1958年《領海及毗連區公約》框架下的海峽通行制度 74 案例十二:科孚海峽案件 76 一、基本案情 76 二、案件處理結果 77 三、法理分析 78 第二節 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框架下的 通行機制 ...
一些國家設立了國家海洋政策協調機構以加強海洋政策對海洋事業的指導職能。如美國聯邦政府設立國家海洋資源和工程發展委員會,美國國會成立國家海洋與大氣顧問委員會,日本成立海洋開發審議會等。海洋事業 海洋事業包括海洋的生產、經濟、軍事、科學、服務活動和管理工作,以及與此有關的外交、法律方面的活動。這些活動互相...
航行自由的法律邊界與制度張力(楊澤偉)論《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298條中“軍事活動”的判斷標準——基於ITLOS第26號案件的觀察(趙鵬)專屬經濟區內實施低烈度軍事網路行動規則——《塔林手冊2.0》相關規則評述(馮潔菡)國際海底區域環境補償基金的設立與制度架構(周江)論南極條約體系和海洋法公約體系的關係(郭紅岩...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下台灣海峽船源污染防治措施探析 南極海洋保護區建設:政治與法律 用於國際航行的海峽制度對平時海上軍事活動的影響 防空識別區的法理分析與實踐——從國際法角度探討中日東海防空識別區爭議 論南極活動管理的國際法制度 氣候變化背景下海洋生物多樣性保護研究 輯二 海上絲綢之路與海洋權益問題 “一...
南海通行制度上的爭議研究 中國國際海底區域開發立法探析 輯二 海洋法熱點 《聯合圍海洋法公約》的主要缺陷及其完善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爭端解決機制對島嶼爭端的啟示 國際司法裁決中的海洋劃界方法論探究 大陸架劃界的法律適用論考 ——基於中日東海大陸架劃界的思慮 海上軍事活動的自由與限制 ——基於《聯合國...
三 我國極地軍事活動的法律保障/187 淺談我國北極軍事活動面臨的困境與阻礙【宋雲霞】/191 一 北極域內形勢的影響/191 二 現行國際法和北極域內國家國內法對軍事活動的限制/196 三 國內政策法規建設相對滯後/199 大陸國家遠洋群島的直線基線問題研究【張 華】/202 一 第三次聯合國海洋法會議關於直線基線...
20世紀50年代以來,菲律賓以“無主地”“託管地”“鄰近”“安全”以及《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相關規定為由,對我國南沙島礁提出主權要求,通過“探險”、資源開發、軍事占領等方式聲索、控制我國部分南沙島礁。20世紀50年代的克洛馬“人道王國”事件發生以後,菲律賓開始生出覬覦南海部分島礁及其附近海域之心。1950年5月13...
公海自由原則不是說公海本身有沒有自由的問題, 而是說各國在公海上有沒有活動自由的問題。根據公海自由原則,公海對所有國家開放,不論是沿海國或是內陸國。在《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和其他國際法規則所規定的條件下,各國均有平等行使各種公海自由的權利。侵犯公海自由原則是違反國際法的行為。所謂的公海自由是否是沒...
2015年6月,王冠在今日俄羅斯RT America黃金時段播出的《Boom Bust》節目中,被美女主播Erin Ade質問到底誰在南海攪局,王冠引述歷史依據解釋中國對南海主權,“美國自己都沒在《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上籤字,現在有何資格拿國際法當令箭督促中國?”面對在西方逐漸盛行的中國在南海和東海行為可能引發軍事衝突的輿論,王冠...
另外,《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中第88條至第115條所規定的公海法律制度,只要不與專屬經濟區制度相牴觸都可以適用。這項規定是根據蘇、美等海洋大國的主張制訂的,雖然曾經遭到開發中國家的強烈反對,但仍然保留了下來。剩餘權利 這一問題涉及到專屬經濟區的性質和地位的確認。廣大開發中國家和蘇、美等海洋大國對此有...
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規定,損害沿岸國的和平、良好秩序和安全的行為包括:非法使用武力、進行軍事演習、蒐集沿岸國的防務情報、影響沿岸國安全的宣傳行為、在船上起落飛機、發射或降落軍事裝置、故意污染海洋、非法捕魚、進行研究或測量活動、干擾沿岸國通訊系統等等。二是外國船舶通過一國領海時,應當遵守沿岸國的...
2、實現海底科學和海洋法學的交叉研究,創建中國大陸架劃界技術理論體系 李家彪作為中國大陸架劃界國家專項首席科學家,針對《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相關條款和大陸邊緣演化特徵開展跨領域的交叉聯合研究,在系統分析世界劃界案例基礎上,圍繞“典型大陸邊緣地質特徵與劃界法規適用性”這一關鍵科學問題,將現代大陸邊緣理論與海底...
外國軍用船舶或者用於非商業目的的外國政府船舶在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時,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主管機關有權令其立即離開領海,對所造成的損失或者損害,船旗國應當負國際責任。第十一條 任何國際組織、外國的組織或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內進行科學研究、海洋作業等活動,須經中華...
2024年6月,菲律賓總統馬科斯在第21屆香格里拉對話會上發表主題演講,聲稱《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和所謂“南海仲裁”裁決均承認菲“合法權利”,是菲南海政策的基石。他還向中國強硬喊話,揚言菲律賓不會在領土問題上讓步。中國 軍事 2016年7月,美軍1艘航空母艦、2艘巡洋艦、4艘驅逐艦停留在南海海域,對中國示威挑釁。...
2008年10月7日通過的第1838(2008)號決議,主要是譴責索馬里沿海的一切海盜和海上武裝劫船行為,呼籲關心海上活動安全的國家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通過採取部署海軍艦隻和軍用飛機以及與索馬里過渡聯邦政府合作等行動,積極參與打擊索馬里沿岸公海的海盜行為。2008年12月2日通過的第1846(2008)號決議,主要是決定將各國...
倪征燠是第三、四、五、六屆全國政協委員,中國國際法學會、中國海洋法學會會長、名譽會長,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海事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顧問。2003年9月3日,倪征燠在北京病逝,享年97歲。東京審判片斷 倪征燠談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審判片斷:1945年抗日戰爭勝利後,在盟軍總部主持下,由...
由於台灣海峽兩岸都是中國領土,且海峽寬度在200海里以下,依據中國所加入的《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二及第五部分規定,台灣海峽水域的法律性質除了中國的“領海”外,大部分為中國的“專屬經濟區”。台灣海峽中國領海部分的航行問題領海是指一國領海基線以外不超過12海里的水域,根據《公約》第二部分第三節規定,他國...
《公約》不適用於海洋島礁歸屬權的調整。中國的立場是一貫的、明確的。在解決海洋島嶼與海域劃界爭端問題上,中國主張在尊重歷史事實和國際法的基礎上,與直接當事方通過協商談判解決。2006年,中國就根據《公約》特有的、專項的規定,排除了將領土主權,包括島礁爭端,軍事活動和其他活動的爭端訴諸國際仲裁,中國已經做...
2.可持續發展:法律含義 3.全球環境責任 4.跨境污染和環境損害的習慣國際法 5.自然資源和共同空間的法律地位 6.資源開採和環境保護的國際法一般原則 7.軍事活動和環境 8.結論和評價 第4章 國際環境法的結構之二:規制、遵守、執行與爭端解決 1.導論 2.國際法中的國家責任 3.國際機構的規制和監督 4.爭端解決...
2.可持續發展:法律含義 3.全球環境責任 4.跨境污染和環境損害的習慣國際法 5.自然資源和共同空間的法律地位 6.資源開採和環境保護的國際法一般原則 7.軍事活動和環境 8.結論和評價 第4章 國際環境法的結構之二:規制、遵守、執行與爭端解決 1.導論 2.國際法中的國家責任 3.國際機構的規制和監督 4.爭端解決...
菲律賓單方面提起的所謂“南海仲裁案裁決”出台距今已有8年,其非但不可能為南海領土主權與海洋劃界爭議提供解決方案,反而使本已錯綜複雜的南海問題更加難解,衝擊《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下稱《公約》)的整體性、平衡性、嚴肅性,動搖締約國對《公約》爭端解決機制在實踐中能否得到正確使用的信心。近年來個別域內外...
f.在船上發射、降落或接載任何軍事裝置;g. 違反沿海國海關、財政、移民或衛生的法律和規章,上下任何商品、貨幣或人員;h.違反本公約規定的任何故意和嚴重的污染行為;i.任何捕魚活動;j.進行研究或測量活動;k.任何目的在於干擾沿海國任何通訊系統或任何其他設施或設備的行為;l.與通過沒有直接關係的任何其他活動...
美國不是南海問題的當事方,無權在這個問題上指手畫腳。我們要求美方立即停止利用南海問題搬弄是非、挑撥離間,切實尊重中方在南海的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尊重地區國家為維護南海和平穩定所作的積極努力。中國軍隊將堅決履行職責使命,堅定維護國家主權和海洋權益。國防部新聞局副局長、國防部新聞發言人張曉剛大校就近期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