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通諭,羅馬教皇約翰·保羅二世於1991年5月1日發表的通諭。
為紀念利奧十三世的《新事》通諭發表100周年而寫,同年1月預先宣布訊息,要求全球天主教徒奉該年為教會的社會事務訓導年。全文除前言外分為6部分:(1)《新事》通諭的特點。(2)今日之“新事”。(3)1989年。
(4)私有財產與福利的普及。(5)國家與文化。(6)人是教會的道路。約翰·保羅二世繼承了利奧十三世的社會理論並有所發展,指出利奧十三世所處時代教會與歐洲自由國家衝突,被排斥在社會生活之外因而急於回到社會中,對緊迫的社會問題如工人地位、階級差別等作出教會的回答。今天世界因東歐劇變和世界南北分化又有“新事”,但教會已成功地抗拒了共產主義和資本主義,教會應在社會生活中反映信仰,用社會理論的原則、標準指導人們,放手由人們自己對具體問題作出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