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條約》和《胡貝圖斯堡條約》

《巴黎條約》和《胡貝圖斯堡條約》,1763年分別在巴黎和薩克森境內的胡貝圖斯堡訂立的有關結束七年戰爭並確定其結果的兩個條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巴黎條約》和《胡貝圖斯堡條約》
  • 簽訂時間:1763年
解釋
1763年2月10日,英國為一方,法國、西班牙為另一方(後葡萄牙加入)在巴黎簽訂《巴黎條約》。條約規定:在歐洲,英國收回梅諾卡島,法國收回貝勒島。在美洲,法國將加拿大、布雷頓角島、密西西比河以東的全部土地(紐奧良除外)讓給英國;西班牙將佛羅里達讓給英國,從法國手中得到路易斯安那、紐奧良和部分金錢補償。在西印度群島,法國將多米尼克、聖文森特、格瑞那達、多巴哥諸島讓給英國,收回馬提尼克、聖露西亞、瓜德羅普和瑪麗加朗特諸島。在非洲,法國將馬略卡島讓給西班牙,將塞內加爾讓給英國,收回戈雷島。在印度,法國僅保留5個城市,且不得設防駐軍。西班牙收回古巴和菲律賓。條約還規定,法國撤出漢諾瓦選侯國、黑森、不倫瑞克、普魯士的萊茵區、奧地利的奧斯坦德和紐波特。法國和西班牙撤出葡萄牙及其殖民地。條約的簽訂打擊了法國在海外的勢力,標誌著英國海上霸權的建立和第一殖民帝國的形成。
1763年2月15日,參加七年戰爭的普魯士與奧地利、薩克森在胡貝圖斯堡簽訂《胡貝圖斯堡條約》。規定普魯士仍保有西里西亞,薩克森恢復戰前疆界;在秘密條款中,普魯士保證舉瑪麗亞·特蕾西亞之子約瑟夫二世為神聖羅馬帝國皇帝。條約的簽訂標誌著普魯士開始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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