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院禁約》石碑

《察院禁約》石碑

《察院禁約》石碑是清代時期的江蘇省不可移動文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察院禁約》石碑
  • 所屬年代:清代
文物特徵
觀蓮橋位於江蘇省溧陽市溧城鎮崑崙村委崑崙村,始建於明代,清乾隆年間重建。南北走向,為單孔石拱橋,採用鑲邊分節並列砌法,用青石、花崗岩材料混合建造。橋長30米,寬4.5米,高7米,橋面中軸線鐫有車軌,橋拱東側有楷書額:“觀蓮橋”三字,橋南茶亭內有明代至清代歷次重建此橋的石碑17塊,足見歷代地方官吏為重建此橋所做的努力。1998年6月觀蓮橋被溧陽市人民政府公布為溧陽市文物保護單位,2011年12月19日觀蓮橋被江蘇省人民政府公布為江蘇省文物保護單位。《察院禁約》石碑,是為確保橋身安全,明萬曆十九年(1591)三月,應天府立由溧陽縣知縣、縣丞、主簿共同署名《察院禁約》石碑,立於橋南茶亭內,以告知眾人行船護橋之規矩。該石碑長1.64米,寬0.8米,厚約0.15米。“文革”期間,碑刻遭到破壞,文字基本漫漶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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