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農業綜合開發投資參股國有股權收益收繳管理辦法》補充規定

《國家農業綜合開發投資參股國有股權收益收繳管理辦法》補充規定是於2008年由財政部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農業綜合開發投資參股國有股權收益收繳管理辦法》補充規定
  • 文號:發[2008]3號
  • 發文單位:財政部
  • 發布時間:二○○八年三月四日
財政部通知,補充規定,

財政部通知

財政部關於印發《國家農業綜合開發投資參股國有股權收益收繳管理辦法》補充規定的通知
發[2008]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財政廳(局)、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
為確保各級財政準確核算農業綜合開發投資參股國有股權收益,我部對2007年印發的《國家農業綜合開發投資參股國有股權收益收繳管理辦法》(財發〔2007〕53號)作了補充規定。現將《〈國家農業綜合開發投資參股國有股權收益收繳管理辦法〉補充規定》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執行中有何問題,請及時反饋。
附屬檔案:《國家農業綜合開發投資參股國有股權收益收繳管理辦法》補充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二○○八年三月四日

補充規定

《國家農業綜合開發投資參股國有股權收益收繳管理辦法》補充規定
根據《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修訂2007年和2008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的通知》(財預〔2007〕468號)有關規定,現將農業綜合開發投資參股國有股權收益上繳財政時使用的政府收支分類科目調整如下:
一、“國有股權分紅收益”上繳財政時,列《2008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103類06款02項99目“其他股利、股息收入”科目;
二、“國有股權轉讓收入”上繳財政時,列《2008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103類06款03項99目“其他產權轉讓收入”科目;
三、“國有股權清算收入”和“國有股權其他收入”上繳財政時,列《2008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103類06款99項“其他國有資本經營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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