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非誠勿擾”女嘉賓悔婚案
- 時間:2011年6月23日
- 屬性:“惡意誹謗和炒作
- 人物:鄂皆豪,孫雅莉
現場,追訪,
現場
孫雅莉方要求不公開審理
從法院了解到,孫雅莉此前曾獨自前往法院領取了起訴書副本,後又來法院遞交了管轄異議申請,要求將該案移交東城法院審理,均沒有委託代理人辦理。
庭審原定於2011年6月23日上午9點開始,但已過了十幾分鐘,孫雅莉仍然沒有露面,她的兩部手機一部關機、一部則被轉到了全球呼。鄂皆豪的代理律師早已在原告席上入座。
無奈,法院宣布缺席審理。就在法庭審理程式過半,法官正準備對孫雅莉提出的管轄異議申請作出裁定之時,孫雅莉的代理律師突然出現在法庭門口。因看到法庭當中架起了多台攝像機,入座後不久,孫雅莉的代理律師便以涉及個人隱私為由,向法官提出不公開審理申請。但法官表示,今天僅對管轄異議一項進行審查,不涉及實體問題。
孫雅莉的律師稱,孫雅莉兩年以前居住在東城區遂安伯地區,是其父母的房子,因此請求將本案移送到東城法院審理。但該律師承認,孫雅莉的戶籍地在朝陽區,且無法提交任何能證明孫雅莉經常居住東城區的證據。因證據不足,孫雅莉的管轄異議申請當庭被法官裁定駁回。
鄂皆豪方稱贈車婚約皆有證據
2011年6月23日,從朝陽法院了解到,鄂皆豪在提交訴狀後不久,便向法院提出財產保全申請,要求查封孫雅莉名下寶馬車的過戶手續。為此,鄂皆豪還向法院提供了30萬元的現金擔保。
2011年5月12日,朝陽法院作出民事裁定書,裁定準許對孫雅莉名下寶馬車的過戶手續進行查封、凍結,並已實際執行。在此期間,孫雅莉將無法再對該車進行過戶。
2011年6月23日庭審結束後,鄂皆豪的代理律師接受了記者的採訪。該律師稱,他手裡有充分的證據可以證明買車款是從鄂皆豪的銀行賬戶中劃出的,而且他也有證據證明孫、鄂二人之間存在婚約。“這輛車就是基於婚約目的的贈與。”律師還稱,涉案寶馬車購車款近30萬元,除了電視機外,鄂皆豪還贈與過孫雅莉一些小玩意,由於東西較小,他已不準備要回。 鄂皆豪的代理律師還告訴記者,孫、鄂二人已經發展到彼此見過雙方父母的程度,而且兩家父母也已見過面。但兩人是從何時開始交往的,他不是太清楚。
追訪
“節目上的東西你們還信?”
2011年6月23日下午,記者撥通了原告鄂皆豪的手機,他告訴記者,自己正在杭州忙。
對於孫雅莉方面“惡意誹謗和炒作”的回應,鄂皆豪反駁說:“你去了解了解,如果不是真的,法院是不會立案的!”
“孫雅莉當初不是牽手了王宇航,怎么又和你有了婚約?”記者在電話中問鄂皆豪。“這種節目上的東西你們還信嗎?”鄂皆豪沒有正面回答,而是反問記者。“你的意思是他們牽手是假的?”“我沒有這么說。你可以去看看她(指孫雅莉)的職業是什麼。反正這種事情你們自己去判斷吧。”鄂皆豪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