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管縣”體制改革法律問題研究

“省直管縣”體制改革法律問題研究

《“省直管縣”體制改革法律問題研究》是2016年12月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易頂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省直管縣”體制改革法律問題研究
  • 作者:易頂強
  • 出版社: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6年12月
  • 頁數:384 頁
  • 定價:48 元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62071464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自2009年黨中央以“一號檔案”的形式大力推動“省直管縣”體制改革,迄今為止全國已經有20餘個省、自治區正在根據各自的現實情況,試水或縱深推進“省直管縣”體制改革。體制改革的具體方式和推進程度也越來越多元化。目前對於“省直管縣”體制改革的研究,學術界多是從經濟學、政治學、行政管理學等視角進行分析。上述視角的研究,基本上均將體制改革的目的歸結為促進縣域經濟的發展。然而問題在於,若僅從上述視野來分析“省直管縣”體制改革,不僅有墮入“唯GDP主義”的危險,而且難以逃離“行政區經濟改革”的固有思維藩籬。
如果從法學的角度來審視“省直管縣”體制改革,則不僅可以清晰地發現上述問題,而且還可以得出相應的解決思路,其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方面是要積極轉變政府職能,大力構建服務型政府。為此,需要將傳統政府的管理型職能轉變為服務型職能,儘可能地將市場主體和社會組織能夠自我管理的行政職權予以逐步削減甚至是直接取消,讓政府與市場、政府與社會之間保持合理的界限和必要的平衡。另一方面則是要依託社會治理理論,構建多中心的區域治理機制。隨著政府職能轉型的深化,各縣級政府可以根據市場經濟資源最佳化配置的需要,本著服務社會的基本理念,在上下級政府或同級政府之間構建起合作機制。這種合作機制以契約為基礎,相互之間的權利與義務關係通過契約來進行約束,從而使得行政職能不僅不會對經濟資源進行人為割裂,反而有利於促使政府的公共服務始終能夠滿足社會經濟發展以及經濟區域不斷擴大的現實要求,不再繼續走“行政區經濟改革”的老路。
由此可知,“省直管縣”體制改革必須始終堅持法治取向。對此,無論是在體制改革的理論基礎、價值判斷、法律依據方面,抑或是在體制改革中公共權力的下放、運行和監督,以及公民基本權利保障等方面,“省直管縣”體制改革只有始終堅持法治原則,強調製約公共權力以保障公民權利,積極推進政府職能轉型,增進社會和諧與實現社會正義,才能最終取得成功。這也是本書的一個基本結論。

圖書目錄

緒論
第一節研究方法
第二節文獻綜述
第三節研究內容、意義與創新
第一章“省直管縣”體制改革概述
第一節“省直管縣”體制的內涵
第二節“省直管縣”體制改革的歷史沿革
第三節“省直管縣”體制改革的動因
第四節“省直管縣”體制改革的法律理論
第五節“省直管縣”體制改革的條件
第六節“省直管縣”體制改革的原則
第七節“省直管縣”體制改革的法律意義
第二章“省直管縣”體制改革的法律依據
第一節“省直管縣”體制改革的憲法依據
第二節“省直管縣”體制改革的政策依據
第三節“省直管縣”體制改革法律依據的瑕疵
第四節“省直管縣”體制改革法律依據與對策
第三章“省直管縣”體制改革的法治路徑
第一節法治化的體制改革路徑選擇
第二節“省直管縣”與地方政權法治化改革
第四章“省直管縣”體制改革與法治政府建設
第一節法治政府基本理論
第二節簡政放權與法治政府建設
第三節權力清單與法治政府建設
第四節依法行政與法治政府建設
第五章“省直管縣”體制改革與權力監督機制構建
第一節“省直管縣”體制改革與行政問責機制
第二節“省直管縣”體制改革與行政督察機制
第三節對縣委書記的權力監督
第四節“省直管縣”體制改革與縣級政府權力監督
第六章“省直管縣”體制改革與公民權利保障
第一節“省直管縣”體制改革與公民知情權保障
第二節“省直管縣”體制改革與公民參與權保障
第三節“省直管縣”體制改革與公民監督權保障
第七章“省直管縣”體制改革的配套機制改革
第一節“省直管縣”與垂直管理體制改革
第二節“省直管縣”與司法體制改革
第三節“省直管縣”與省級行政區劃體制改革
第四節“省直管縣”與社會治理模式改革
第五節民族區域自治地區的“省直管縣”體制改革
結論
參考文獻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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