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客體”的反思與批評

《“犯罪客體”的反思與批評》通過實踐的考察分析和理論的反思批評,首先指出了傳統犯罪客體理論在其形成過程中存在著理論根據的選擇錯誤、在其現實存在的實踐中存在著構成功能的理解錯誤;其次《“犯罪客體”的反思與批評》指出了傳統的犯罪客體理論在其歷史的起源上是隨著社會主義刑法理論中曾經出現過的政治需要高於一切、政治壓倒法律的理論氛圍的形成而產生的,對今天的法治建設具有負面作用;最後《“犯罪客體”的反思與批評》指出了犯罪客體實際上是價值評價的產物而非刑法規範的產物,所謂“犯罪客體”所蘊含的社會危害性問題已經在刑事立法過程中先行予以解決r,而在刑事司法實踐過程中,應該從價值與規範的相互關係中認識到傳統的“犯罪客體”無論是形式還是內容都不能起到規範的作用。

基本介紹

  • 書名:“犯罪客體”的反思與批評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頁數:265頁
  • 開本:32
  • 品牌:中國法律出版社
  • 作者:楊興培 等
  • 出版日期:2009年9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9787503699016
基本介紹,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序言,

基本介紹

內容簡介

《“犯罪客體”的反思與批評》:華東政法大學復校三十周年慶典文叢

作者簡介

楊興培,1955年9月生,華東政法大學1983年本科畢業,獲法學學士學位;華東政法大學1986年研究生畢業,獲法學碩士學位。現為華東政法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刑法學研究生導師組組長。曾在《法學研究》、《中國法學》、《政法論壇》、《法學》、《政治與法律》、《現代法學》、《法律科學》、《刑事法雜誌》等刊物發表專業論文論文百餘篇,多篇轉載於《人大複印資料(刑法學)》、《中國社會科學文摘》等刊物。曾出版《犯罪構成原論》、《刑法新理念》、《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犯罪概論》、《刑法學專論》、《經濟犯罪與經濟刑法》等多部專著、主編或副主編或參編《刑事疑難案例法理評析》、《刑法原理與實務》、《中國刑法概論》、《刑法學》等著作與教材。科研成果曾獲上海市哲學社會科學三等獎,上海市優秀教學成果二等獎、華東政法大學最佳教師等若干榮譽稱號。

圖書目錄

第一章 犯罪構成比較研究中的犯罪客體問題
第一節 大陸法系犯罪構成概況
一、德國犯罪構成概況
二、日本犯罪構成概況
三、當代大陸法系犯罪構成的新發展
第二節 蘇聯的犯罪構成理論
第三節 大陸法系與蘇聯犯罪構成的比較
一、兩種犯罪構成理論體系的差異
二、兩種犯罪構成理論實質內容的對應性
第四節 我國犯罪構成理論概說
一、移植期
二、沉寂期
三、反思、發展期
第五節 我國犯罪構成理論的發展方向
一、我國犯罪構成理論的發展趨勢
二、我國犯罪構成之重構

第二章 犯罪構成反思與重構中的犯罪害體問題
第一節 關於犯罪構成的屬性思考
一、犯罪構成屬性問題的理論透視
二、關於犯罪構成屬性問題的理論評析
第二節 犯罪主體的重新評價
第三節 犯罪客體的重新認識
一、對法律中客體的哲學思考和法理考察
二、對傳統犯罪客體理論的質疑
三、對傳統犯罪客體理論的反思
四、犯罪客體(對象)的內容及性質的確定
第四節 犯罪構成的重構
一、犯罪構成重構的理論依據和指導原則
二、兩種犯罪構成的比較對重構的影響
三、犯罪構成的重構構想
第五節 犯罪構成在刑法學中的地位
一、犯罪構成在刑法中地位的現狀及其思考
二、犯罪構成在刑法學體系中的重新定位

第三章 犯罪客體理論暴露的理論缺陷與實踐弊端
第一節 新《刑法》修訂後犯罪客體凸顯的矛盾與混亂
第二節 傳統犯罪客體理論存在著犯罪客體政治功能和法律功能的混淆
第三節 傳統犯罪客體理論存在著犯罪客體立法功能和司法功能的混同
第四節 傳統犯罪客體理論存在著對犯罪客體研究角度和研究目的的混亂

第四章 從價值與規範的相互關係中重新審視犯罪客體理論
第一節 犯罪客體神秘、神奇、神聖的產生和發展過程蘊涵的歷史弔詭
第二節 犯罪客體到底是屬於規範的產物還是屬於價值的產物
第三節 從價值與規範的相互關係中重新審視犯罪客體理論

第五章 從刑事立法與刑事司法的相互關係中重新審視犯罪客體理論
第一節 犯罪構成理論的研究現狀及其評價
一、犯罪構成理論的研究現狀
二、犯罪構成理論研究現狀的基本評價
第二節 對犯罪構成的重新認識:一種理論分析工具
一、犯罪構成的本質屬性:理論學說
二、犯罪構成的功能屬性:分析工具
第三節 犯罪構成理論改造的方向:從對犯罪客體改造獲得的啟示
一、犯罪客體改造必要性之分析
二、改造觀點的評析
三、改造立場:還原功能與體系定位

第六章 從政治與法治的相互關係中重新審視犯罪客體理論
第一節 刑法作為一種規範表現不應有犯罪客體的存在空間——政治與法律應有不同的歷史使命與表現形式
第二節 在刑法規範中消除“犯罪客體”是刑事法治建設的必然要求——政治應當為法治提供必要的保障和付出應有的代價

第七章 對搶劫罪犯罪“雙重客體”理論的批判——暖疑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搶劫罪既遂、來遂的司法解釋
第一節 問題的提出
第二節 搶劫罪“複雜客體”的理論與實踐質疑
一、搶劫罪具有複雜客體(雙重客體)的認定標準是什麼
二、既然搶劫罪具有複雜客體,那它到底有多少個客體
三、搶劫罪的複雜客體在司法實踐中怎么求證
第三節 搶劫犯罪既遂、未遂的核心問題是什麼
第四節 搶劫罪既遂、未遂之爭的要害實質是什麼
第五節 司法解釋的現實得失與應然走向

第八章 對貪污賄賂罪的犯罪客體理論的批判
第一節 貪污賄賂犯罪客體理論的喋喋不休是否隱含著一種必然
第二節 司法實踐的實證是否昭示了一種歸宿
第三節 刑事立法與司法解釋對貪污賄賂犯罪主體範圍的不斷擴大,是否意味著貪污賄賂犯罪“客體”的虛無

第九章 中國刑法學對域外犯罪構成的借鑑與自己的發展選擇
第一節 中國刑法學對蘇聯式犯罪構成的承襲、借鑑與批評
一、刑法技術運用方面
二、刑法思想觀念方面
三、刑法制度設計方面
四、刑法理論研究方面
第二節 中國刑法學對大陸法系犯罪構成的解讀、借鑑與困惑
第三節 中國犯罪構成發展的路徑選擇與定位思考

附錄 國內外經典犯罪客體理論選錄
附一:《犯罪構成的一般學說》(上)
附二:《蘇維埃刑法總論》
附三:《蘇維埃刑法總論》
附四:《俄羅斯刑法教程(總論)》
附五:統編教材《刑法學》
附錄國內外經典犯罪客體理論選錄

序言

憶往昔,桃李不言,自有風雨話滄桑。1952年6月,經華東軍政委員會批准,華東政法學院由原聖約翰大學、復旦大學、南京大學、東吳大學、廈門大學、滬江大學、安徽大學等9所院校的法律系、政治系和社會系等合併組建成立。其後由於歷史原因,於1958年和1972年兩度停辦,1979年經國務院批准復校。2007年3月,經教育部批准,華東政法學院正式更名為華東政法大學。2009年系華東政法大學復校三十周年。
自20世紀50年代從華政的紅牆綠瓦中走出新中國第一批政法幹部開始,五十多年來,學校在辦學條件、辦學規模、辦學層次、隊伍建設、學科建設、科學研究等方面均取得了飛速發展。目前,學校設有長寧、松江兩個校區,占地面積1300餘畝,是“教育部依法治校示範校”、“國家語言文字規範化示範校”、“上海市文明單位”、“上海市建築保護單位”、“上海市花園單位”、“國家司法考試閱卷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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