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朗·從嚴整治‘自媒體’亂象”專項行動是中央網信辦秘書局為聚焦社交、短視頻、網路直播等類型重點平台,針對“自媒體”造謠傳謠、假冒仿冒、違規營利等突出問題,堅決打擊,從嚴處置,營造清朗網路空間於2023年3月-4月開展的專項行動。
2023年3月28日上午,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布會,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有關負責人介紹了2023年“清朗”系列專項行動的相關情況,專項行動將聚焦“自媒體”亂象、網路水軍操縱信息內容、規範重點流量環節網路傳播秩序等9方面問題開展整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清朗·從嚴整治‘自媒體’亂象”專項行動
- 活動時間:2023年
行動通知,整治成果,整治案例,解讀,
行動通知
關於開展“清朗·從嚴整治‘自媒體’亂象”專項行動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網信辦,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黨委網信辦:
按照2023年“清朗”系列專項行動計畫,中央網信辦自即日起,開展為期兩個月的“清朗·從嚴整治‘自媒體’亂象”專項行動。
一、工作目標
整治“自媒體”亂象,破解“自媒體”信息內容失真、運營行為失度等深層次問題,維護網上信息內容傳播良好秩序。壓實網站平台主體責任,督促網站平台健全賬號註冊、運營和關閉全流程全鏈條管理制度,加強賬號名稱信息審核、專業資質認證、信息內容審核等常態化管理。探索運用經濟手段強化“自媒體”監管,遏制“自媒體”違規營利行為,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營造風清氣正的網路環境。
二、主要任務
聚焦社交、短視頻、網路直播等類型重點平台,針對“自媒體”造謠傳謠、假冒仿冒、違規營利等突出問題,堅決打擊,從嚴處置,營造清朗網路空間。
(一)堅決打擊“自媒體”發布傳播謠言信息、有害信息和虛假訊息
1.打擊“自媒體”造謠傳謠。一是編造虛假事件、離奇故事,臆造案事件原因、細節、進展或結果,無中生有製造謠言。二是集納舊聞舊事冷飯熱炒,使用異地新聞嫁接拼湊,選取無關人物、圖片、音視頻惡意關聯,移花接木製造虛假訊息。三是打著“國學經典”“紅色文摘”等旗號,杜撰老一輩革命家詩詞或者言論。
2.打擊“自媒體”炮製有害信息。重點是搭蹭公共政策、巨觀經濟形勢、重大災難事故、社會熱點事件等,斷章取義歪曲解讀、顛倒是非抹黑攻擊、渲染悲情煽動對立,製造損害黨和政府形象、干擾經濟社會發展的有害信息。
3.打擊“自媒體”惡意炒作。通過搬運倒灌、“標題黨”炒作、集中發布相似文案、多賬號聯動發文等手段,對明知或應知為謠言、虛假訊息、有害信息仍肆意傳播的行為。在謠言、虛假訊息已被澄清,有害信息已被查實的情況下,仍盲目跟風、人云亦云,搬運散播謠言、虛假訊息、有害信息的行為。
(二)堅決取締假冒仿冒官方機構、新聞媒體和特定人員的“自媒體”
1.取締利用賬號名稱信息假冒仿冒的“自媒體”。一是在名稱、頭像、簡介等賬號名稱信息中,使用相同或相似名稱、標識等,假冒仿冒黨政軍機關、事業單位、新聞媒體的“自媒體”。二是在賬號名稱信息中擅自使用縣級以上行政區劃地理名稱、誤導公眾的“自媒體”。三是通過更改賬號名稱、修改個性簽名、新設用戶頭像等方式,冒充官方機構、新聞媒體工作人員及其他特定人員的“自媒體”。
2.取締利用信息內容假冒仿冒的“自媒體”。一是謊稱所謂熱點事件當事人、親友或相關人員爆料案事件線索細節、求救信息等內容的“自媒體”。二是篡改、截取官方新聞發布會、通報等部分內容,製作發布假通報等信息的“自媒體”。三是在直播間或短視頻背景中假借與電視新聞節目相同或相似布景的“自媒體”。
3.取締無專業資質假冒仿冒的“自媒體”。無教育、司法、醫療衛生等領域資質,擅自使用“教師”“教授”“律師”“醫生”“醫師”等稱謂假冒仿冒專業人士,發布育兒、教育心理學、法條解讀、案件剖析、醫學知識科普、疫情形勢解讀等專業領域信息的“自媒體”。
(三)全面整治“自媒體”違規營利行為
1.從嚴整治“自媒體”蹭炒熱點吸粉引流。重點是“自媒體”通過不當評議、胡亂解讀、片面曲解公共政策、社會熱點事件獲取熱度,藉機推銷售賣商品、課程或服務,接受用戶打賞,開通付費諮詢,在直播間帶貨;打著探訪、追蹤、幫扶、救助等旗號,在災難或事故現場、熱點事件發生地,熱點人物相關地等場地開設直播、拍攝視頻,消費災難,借勢引流。
2.從嚴整治“自媒體”造熱點博流量。一是在重大案事件發生後以惡意揣測、散播陰謀論、關聯集納等方式挑動公眾情緒、製造次生輿情。二是刻意選取民營經濟、家庭矛盾、婚戀生育等高關注度話題,發布爭議性、誤導性言論煽動對立、撕裂社會共識。三是打造違背公序良俗的“勵志網紅”、低俗人設等,譁眾取寵收割流量。
3.從嚴整治“自媒體”利用弱勢群體進行流量變現。一是哄騙、利誘老年人擺拍視頻、開設直播,騙取網民點讚、打賞、捐贈等。二是欺騙、引誘殘障人士,通過賣慘、惡搞、虐待等違法失德方式博取流量。三是罔顧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利用未成年人牟利。
三、工作要求
各地網信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認真謀劃、精心部署、紮實推進。
1.嚴格處置標準。督促網站平台深入自查自糾,從嚴從重處置頂風違規、屢教不改的“自媒體”;對管理不力、姑息縱容的網站平台,依法採取限期整改、罰款、暫停相關功能、關停下架等處罰,警示“自媒體”和網站平台做好內部管理。
2.遏制違規營利。指導網站平台運用經濟手段,對違法違規營利的“自媒體”予以清空冬粉數量,暫停或關閉直播、用戶打賞、知識付費、收益提現許可權,下架商品連結,取消廣告收益、流量分成等處罰措施。
3.健全管理體系。督促網站平台嚴格落實政策法規要求,完善“自媒體”註冊、運營、關閉等環節管理細則,加強賬號名稱信息審核,從嚴審核認證材料,加注專業領域類型明確標識。
4.加強部門聯動。加強與公安等部門會商研判,將網站平台排查梳理上報的“自媒體”違法犯罪線索,及時通報公安機關,嚴懲網路犯罪行為。
5.強化宣傳引導。督促網站平台及時對外發布專項行動治理公告、違規典型案例等,鼓勵網民積極提供舉報線索,廣泛凝聚社會共識。
中央網信辦秘書局
2023年3月2日
整治成果
1.從嚴打擊發布傳播謠言信息、有害信息和虛假信息的“自媒體”。嚴厲打擊部分“自媒體”在“胡某宇事件”“中電科加班事件”“醫生倒提嬰兒疑似虐待”“‘婆孫平移插隊’視頻購買流量增加熱度”等熱點事件中,藉機造謠傳謠、惡意炒作等違規行為。對謠言首發、多發的“自媒體”,依法依約予以關閉;對明知為謠言或虛假信息仍肆意傳播,以及參與惡意炒作的“自媒體”,採取禁言、清理冬粉、暫停或取消營利許可權等處置措施。重點平台累計處置造謠傳謠賬號3.43萬餘個,其中永久關閉賬號7541個,採取禁言、清理冬粉、暫停或取消營利許可權等手段處置賬號2.68萬餘個。
2.嚴肅查處假冒仿冒官方機構、新聞媒體和特定人員的“自媒體”。集中處置了“最高檢察院”“平安公安”“河南衛健”等假冒仿冒黨政機關的賬號5.42萬餘個;“中國紅軍指揮部”“中國反恐部隊”“戰略飛彈部隊”等假冒仿冒軍隊的賬號1.28萬餘個;“中國科學研究院”“武侯區檔案館”“南陽市疾控中心”等假冒仿冒事業單位的賬號2.51萬餘個;“人民曰報首發”“朝聞天下”“中南都市報”等假冒仿冒新聞媒體的賬號18.75萬餘個;“四川本地”“包頭辦事寶”“懷集生活號”等擅自使用縣級以上行政區劃地理名稱誤導公眾的賬號6.07萬餘個;“梁老師數理化”“夏爽律師”“龍馳醫生”等無專業資質的賬號44.35萬餘個,其他假冒仿冒賬號4.39萬餘個。重點平台累計處置假冒仿冒賬號82.77萬餘個,其中永久關閉賬號1.43萬餘個,採取清空賬號名稱、禁言、清理冬粉、暫停或取消營利許可權等手段處置賬號81.34萬餘個。
3.全面整治蹭炒熱點、博取流量和違規變現的“自媒體”。集中處置了“歷史灼見”“小霖霖”“愛冒險的朵拉”等刻意蹭炒經濟社會民生領域熱點議題,藉機違規吸粉引流的賬號4.78萬餘個;“金洋Jyan”“江先生”“世態見聞”等發布爭議性、誤導性信息,惡意博流量的賬號1.59萬餘個;“堅強的啊斌”“夏景之美”“小表弟阿西”等假借利用老年人、殘障人士、未成年人等弱勢群體騙取打賞,違規變現的賬號1919個。重點平台累計處置蹭炒熱點、博取流量、利用弱勢群體變現的賬號6.56萬餘個,其中永久關閉賬號4.48萬餘個,採取禁言、清理冬粉、暫停或取消營利許可權等手段處置賬號2.08萬餘個。
各級網信部門紮實履行屬地管理責任,積極統籌協調公安、市場監管等部門,重拳整治違法違規“自媒體”,依法約談“自媒體”運營主體2089人次,移交公安機關進一步核查處置線索2268條,積極對外公開典型案例,持續淨化網路生態。
截至2023年5月22日,重點平台累計清理違規信息141.09萬餘條,處置違規賬號92.76萬餘個,其中永久關閉賬號6.66萬餘個,對外發布公告110餘期,有力震懾“自媒體”違法違規行為,專項行動取得階段性成效。
2023年6月12日,微博管理員發布訊息:微博積極落實“清朗·從嚴整治自媒體亂象”行動;截至2023年6月,微博針對“自媒體”假冒仿冒官方賬號行為,累計處置違規賬號13.9萬個。
整治案例
2023年3月17日,洞口縣網信辦聯合縣公安局,對屬地自媒體賬號主體責任人肖某違規直播等行為依法進行了約談。經查,3月15日肖某利用網路平台對洞口縣某事故現場進行直播,蹭炒熱點吸粉引流,藉機推銷售賣商品。該行為違反了《網路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和《關於開展“清朗·從嚴整治‘自媒體’亂象”專項行動的通知》要求。經批評教育,該主播認識到自身的錯誤行為,表示將吸取教訓,保證今後自覺遵守網際網路管理法律法規。
2023年3月31日,北京市網信辦發布通告稱,就“自媒體”賬號@金洋Jyan編造“肝癌晚期”虛假事實、以賣慘方式博取流量的違規行為,約談了相關平台。該博主被禁言、被禁止新增關注,其賬號也顯示被禁止發布作品。
2023年8月,北京網際網路法院審理的一起關於“網路大V”發表不實言論侵犯公眾人物名譽權的糾紛,引發關注。法院認定“網路大V”周某某侵害了公眾人物陳某的名譽權,判決被告周某某通過涉案網路平台賬號公開發布道歉信向原告陳某賠禮道歉,並向原告陳某支付精神損害賠償人民幣10萬元。
解讀
2023年7月,中央網信辦發布的《關於加強“自媒體”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提出,為加強“自媒體”管理,壓實網站平台信息內容管理主體責任,網站平台應嚴防假冒仿冒行為、強化資質認證展示、規範信息來源標註、加強信息真實性管理、加注虛構內容或爭議信息標籤、完善謠言標籤功能等。
強化對“自媒體”的全鏈條監管
中國網際網路信息中心(CNNIC)數據顯示,截至2022年12月,中國網民規模達10.67億,網際網路普及率達75.6%。“自媒體”規模近年來也隨之龐大起來,而以造謠傳謠、假冒仿冒、違規營利等為典型的違規行為帶來的負面影響不容小覷。
數據顯示,2023年3月至5月,中央網信辦“清朗·從嚴整治‘自媒體’亂象”專項行動處置92萬餘個違規“自媒體”賬號。
此次《通知》是首個自媒體的專項治理規定和法律性檔案。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提出的13條監管細則,要求自媒體平台和屬地管理部門落實責任,營造良好自媒體監管生態,通過責任落實和生態營造共同建立高效監管機制。
“可以說,這是為‘自媒體’劃定的13條紅線,對‘自媒體’亂象有極強的針對性,將嚴厲打擊‘自媒體’賬號違規運營行為。”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公共事務學院、網路空間安全學院教授左曉棟在接受人民網“強觀察”欄目採訪時說。
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通知》最具特色的地方在於全鏈條監管,即從賬號的註冊、營利,到賬號受處罰之後冬粉的新增、清空,以及賬號轉讓後的營利限制等各個方面,強化了對“自媒體”的全鏈條監管約束。
全方位落實“自媒體”管控責任
“強觀察”欄目注意到,除了要求“自媒體”對其發布信息真實性負責之外,《通知》還對“自媒體”賬號運營行為進行了規範。例如,不得集納負面信息、翻炒舊聞舊事、蹭炒社會熱點事件、消費災難事故,不得以防止失聯、提前關注、故留懸念等方式,誘導用戶關注其他賬號。
同時值得注意的是,此次《通知》還對網站平台的責任和義務作出規定。《通知》提到,對未認證資質或資質認證已過期的“自媒體”,網站平台應當暫停提供相應領域信息發布服務;“自媒體”發布含有虛構情節、劇情演繹的內容,網站平台應當要求其以顯著方式標記虛構或演繹標籤;涉公共政策、社會民生、重大突發事件等領域謠言,網站平台應當及時標記謠言標籤等。
此外,《通知》中有七條細則專門提到“網站平台的主體責任”,破解“自媒體”信息內容失真、運營行為失度等深層次問題。例如,“自媒體”因違規行為增加的冬粉數量,網站平台應當及時核實並予以清除。同時,還加大了對“自媒體”所屬MCN機構管理力度,要求網站平台應當健全MCN機構管理制度,對MCN機構及其簽約賬號實行集中統一管理等。
“除要求平台履行監測發現責任外,各地網信部門也應當履行屬地管理責任。”左曉棟認為,各地網信部門應強化業務指導和日常監管,開展對資訊、社交、直播、短視頻、知識問答、論壇社區等類型網站平台的督導檢查,督促網站平台嚴格對照工作要求抓好貫徹落實,切實加強對“自媒體”的管理。
運用經濟手段強化“自媒體”監管
治理“自媒體”亂象,重在斬斷違規獲利渠道,遏制違規營利行為,讓違規行為無利可圖。
“強觀察”欄目注意到,《通知》規定,“自媒體”申請開通營利許可權的,需3個月內無違規記錄;對頻繁蹭炒社會熱點事件博取關注的“自媒體”,永久禁止新增冬粉,情節嚴重的,清空全量冬粉。
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博士生導師、中國網際網路協會研究中心副主任吳沈括表示,《通知》凸顯了運用經濟性手段落實“自媒體”監管的重要性和有效性,特別要求針對特定的“自媒體”違法情形可以採取取消互動功能、清理冬粉、取消營利許可權等處置措施,直指“自媒體”亂象背後的驅動性因素,使之喪失非法牟利的空間,從而有助於實現源頭治理的工作目標。
談及運用經濟手段強化對“自媒體”監管的重要性,朱巍舉例道,“用有冬粉基礎的賬號給剛註冊的新賬號引流,新賬號直播間裡有人即可帶貨,帶完貨賺到錢後,新賬號即註銷。那么,消費者的權利就可能得不到保護。”
2023年3月中央網信辦組織召開的全國網信系統視頻會議就強調了要探索運用經濟手段強化“自媒體”監管。對違法違規、違背公序良俗騙取網民捐贈、用戶打賞,獲取流量變現、廣告分成等經濟收益的“自媒體”,要堵住其“問題流量”和牟利途徑;對藉此吸粉的賬號,要清除冬粉量,堅決遏制“自媒體”違規營利行為。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營造風清氣正的網路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