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鎮制”陶盜保護條例

《“景德鎮制”陶盜保護條例》於2024年4月8日頒布,於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景德鎮制”陶盜保護條例
  • 施行時間:2024年5月1日
發布歷程,主要內容,出台意義,

發布歷程

2024年3月26日,《“景德鎮制”陶盜保護條例》獲得江西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批准。4月8日上午,景德鎮市召開《“景德鎮制”陶瓷保護條例》頒布實施新聞發布會。5月1日起,《“景德鎮制”陶盜保護條例》正式施行。

主要內容

《“景德鎮制”陶盜保護條例》分為總則、標準建設、使用規範、監督管理、法律責任、附則六章,共二十七條。立法以問題為導向,經過多次調研發現,“景德鎮制”地理標誌證明商標被侵權、被偽造、被冒用現象嚴重,糾紛不斷,維權難度大。其主要原因有三個:一是標準不明,沒有專門針對“景德鎮制”陶瓷產品的相關標準,無法從技術層面反映景德鎮優質陶瓷產品的質量與性能,“景德鎮制”地理標誌證明商標的使用未設定技術門檻;二是商標管理不夠規範,對於“景德鎮制”商標授權使用程式上不夠規範,技術上沒有防偽溯源技術予以支持;三是監管不足,相關部門對商標使用規範及產品流通監管等工作有待改進與加強,外地產瓷區貼標仿冒“景德鎮制”現象比較突出,導致市場秩序混亂,產品真假難辨。對於標準缺失問題,《條例》明確了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和相關協會的標準設立義務,採用“地標”+“團標”的模式,對“景德鎮制”地理標誌證明商標的使用設立了標準門檻。目前已經發布了地方標準《“景德鎮制”陶瓷品牌評價通用要求》和《日用硬質瓷器》《陶瓷酒瓶》和《玲瓏瓷》共3個團體標準;針對商標管理混亂的問題,在條例中規定了商標權利人對於商標授權使用的原則和路徑,並參照學習《西湖龍井保護條例》,要求商標權利人建立“景德鎮制”陶瓷數位化管理系統和陶瓷專用標識,以此達成對“景德鎮制”陶瓷產品防偽溯源的實現;針對監管不足的問題,《條例》明確了相關的侵權違法情形,為規範“景德鎮制”陶瓷市場秩序、保證“景德鎮制”陶瓷產品質量提供了切實可行的依據和保證。

出台意義

《“景德鎮制”陶瓷保護條例》的制定出台,必將對重塑“景德鎮制”陶瓷品牌,規範陶瓷市場,進一步把陶瓷產業做大做強,助力把“千年瓷都”這張靚麗名片擦得更亮有著積極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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