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國體育”發展方式是指通過舉國體制的制度,優先滿足國家需求的體育發展方式。“強民體育”發展方式的歷史成因在於新政權初建的“民族—國家”認同需求,體育承擔著重要的政治使命,國家需求成為當時最為重要和優先考慮的問題。因此,“強民體育”發展方式所形成的體育體制是舉國體制。適應特定歷史階段的“強國體育”發展模式發揮了快速振興競技體育、承擔體育政治功能、增強民族凝聚力等作用,但也留下了大量的發展隱患,如過度強調體育政治功能,忽視經濟功能和社會功能,過度強調與國家需求直接相關的競技體育,忽視民眾體育和學校體育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