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立法”和無產階級鬥爭》史達林著。原載於1906年12月4日《新時代報》第4期。現收入《史達林全集》第1卷。這是史達林早期撰寫的第一篇有關法學的專論。文章指出,沙皇政府的《工廠法》是無產階級反對沙皇政權鬥爭的結果,是沙皇政府對無產階級的一種讓步。同時又指出《工廠法》其有兩重性:一方面,它是沙皇政府作為反對無產階級鬥爭的一種較為文明的手段;另一方面,工人民眾的利益也得到了一定的滿足。所以,對待沙皇政府的《工廠法》既要認清其維護剝削利益的工具的本質;同時也要看到,《工廠法》畢竟是沙皇政府從原來根本不顧及什麼法律而對工人階級任意剝削、任意鎮壓轉到不得不顧及法律而有所收斂。因此,無產階級就應該利用它來為自己服務,以加強反對資產階級的鬥爭,正如史達林指出,我們要用魔鬼的劍砍掉魔鬼的頭。文章表現了這樣一個思想:任何一個法律,在體現統治階級意志的同時,一定程度地反映被統治階級的利益。也只有在這種情況下,被統治階級才有可能利用法律保護自己並為自己爭取更多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