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小米”加工技術規範

《“山西小米”加工技術規範》是2020年1月14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西小米”加工技術規範
  • 標椎編號:T/SXAGS 0004—2020
  • 國民經濟分類:A051 農業專業
  • 發布日期:2020年01月14日
  • 實施日期:2020年01月31日
適用範圍,起草單位,起草人,主要技術,

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生產“山西小米”的原糧要求、加工技術工藝及其控制、成品質量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則、標籤、包裝、運輸和貯運要求。 本標準適用於“山西小米”的生產加工。

起草單位

山西省農業科學院穀子研究所。

起草人

杜文娟 姜龍波 張桂英。

主要技術

3 原糧要求
3.1 來源
應選擇購入種植于山西省境內的穀子,其品質應符合T/SXAGS-0001的要求。
3.2 檢測驗收
按GB 2715執行。
4 加工技術工藝要求
4.1
所採用的加工工藝應能確保產品質量正常穩定。
4.2
一般工藝要求
5 成品質量要求
5.1 加工質量
5.2 食品安全指標
成品米應不使用食品添加劑,食品安全指標應符合T/SXAGS-0001的有關規定。
6 檢驗
6.1 檢驗規則
按T/SXAGS-0001執行。
6.2 檢驗方法
按T/SXAGS-0001準執行。
6.3 檢驗控制
檢驗人員應對原料進廠,加工直至成品出廠全過程進行監督檢查,重點做好原料驗收、半成品檢驗和成品檢驗工作。
6.4 記錄控制
6.4.1 各項檢驗控制應有原始記錄,記錄樣式參見附錄B。
6.4.2 原始記錄格式規範、填寫認真、字跡清晰。
6.4.3 記錄檔案保存應不少於3年,並由專人保管。
7 標籤、包裝和貯存
7.1 標籤
預包裝產品標籤應符合GB 7718和GB 28050的規定。
7.2 包裝
7.2.1 應符合GB/T 17109的規定。
7.2.2 包裝器具應專用,不得污染。
7.2.3 包裝環境應整潔衛生。
7.2.4 包裝袋扣應封牢固,以防灑漏。
7.3 貯存
貯存地點應通風、乾燥、清潔、無異味,注意防潮、防曬、防蟲、防鼠,不得與有毒有害物質混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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