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夥伴關係計畫, 由美國提出的建議北約與中、東歐建立“和平夥伴關係”計畫於1994年1月10~1t日在北約布魯塞爾首腦會議上通過。其主要內容:(1)北約正式邀請前華約國家和中立國家參加“和平夥伴關係”計畫,在軍事演習、維和、危機控制等方面進行合作和政治磋商,但暫不接納新成員國,也暫不向前華約國家提供安全保障;(2)夥伴國可向北約總部布魯塞爾派聯絡員;(3)夥伴國必須承認西方的民主、人權標準、尊重現有邊界。這是北約成員45年來首次提出向東擴展的“新使命”,使北約在維護歐洲安全中保持核心地位。它是北約在形勢下與東歐國家關係最理想的選擇。既在一定程度上滿足了東歐國家急切加入北約的意願,又不需背上過重的包袱;既能把自己的影響擴大到東歐,又不過分刺激俄羅斯。迄今已有23箇中、東歐國家和俄羅斯以及歐洲中立國家簽署加入該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