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應急物資保障規劃》是為加強應急物資保障體系建設,提高應對災害事故的能力和水平,切實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十四五”國家應急體系規劃》等法律法規和政策檔案,制定的規劃。
該規劃於2023年由應急管理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糧食和儲備局聯合印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十四五”應急物資保障規劃
- 頒布時間:2023年
- 發布單位:應急管理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糧食和儲備局
全文
“十四五”應急物資保障規劃
應急物資保障是國家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建設的重要內容。為加強應急物資保障體系建設,提高應對災害事故的能力和水平,切實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十四五”國家應急體系規劃》等法律法規和政策檔案,制定本規劃。
本規劃所稱應急物資,是指為有效應對自然災害和事故災難等突發事件,所必需的搶險救援保障物資、應急救援力量保障物資和受災人員基本生活保障物資。其中,搶險救援保障物資包括森林草原防滅火物資、防汛抗旱物資、大震應急救災物資、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物資、綜合性消防救援應急物資;應急救援力量保障物資是指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和專業救援隊伍參與搶險救援所需的應急保障物資;受災人員基本生活保障物資是指用於受災民眾救助安置的生活類救災物資。
一、現狀與形勢
(一)應急物資保障現狀。
黨中央、國務院歷來高度重視應急物資保障體系建設。應急物資保障工作的發展是一個漸進過程,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歷程密切相關。改革開放後,根據我國災害事故特徵和應急工作需要,設立了中央及地方各級應急物資儲備庫,建立了應急物資採購和儲備制度,有力應對了1998年長江、松花江和嫩江流域特大洪澇,2008年南方部分地區特大低溫雨雪冰凍災害,2008年汶川地震、2010年玉樹地震、2013年蘆山地震、2014年魯甸地震等地震災害,2014年“威馬遜”超強颱風,2018年金沙江雅魯藏布江山體滑坡堰塞湖,2019年內蒙古汗馬、山西沁源重大森林火災,2019年“利奇馬”超強颱風,2019年江蘇響水“3·21”特別重大爆炸事故,2020年長江淮河流域特大暴雨洪澇災害、2021年河南鄭州“7·20”特大暴雨災害等一系列重特大災害事故。2018年,應急管理部成立後,積極統籌推進應急物資保障體系建設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有力有序有效開展災害事故搶險救援救災,應急物資保障能力和水平不斷提升。
1.應急物資保障體制機製法制初步建立。初步建立了分類別、分部門的應急物資保障管理體制,出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抗旱條例》《森林防火條例》《草原防火條例》《自然災害救助條例》《中央救災物資儲備管理辦法》《中央防汛抗旱物資儲備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檔案,形成了以《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等專項預案為支撐的預案體系,初步構建了應急物資定期採購儲備、重特大災害後緊急調用和應急補充採購、部門協同配合、軍地應急聯動、省際間應急援助等工作機制。
2.應急物資儲備網路基本形成。建立了輻射全國的中央應急物資儲備庫,推進了地方應急物資儲備庫建設。目前,中央層面有國家森林草原防滅火物資儲備庫、中央防汛抗旱物資儲備庫、大震應急救災物資儲備庫、區域性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物資儲備庫;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應急物資儲備庫包括消防救援隊伍應急物資儲備庫、森林消防隊伍應急物資儲備庫;中央生活類救災物資儲備庫。省、市、縣三級政府不斷推進應急物資儲備庫建設,基本形成了“中央—省—市—縣—鄉”五級應急物資儲備網路。
3. 應急物資儲備基礎不斷夯實。我國應急物資儲備規模大幅增加,物資儲備品種不斷豐富,並根據需要及時調整和補充。目前,中央層面儲備有國家森林草原防滅火物資、中央防汛抗旱物資、大震應急救災物資、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物資、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應急物資、中央生活類救災物資等應急物資。地方各級政府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災害事故特點及應對能力,儲備有大量地方應急物資。
4.應急物資儲備模式日趨完備。各類應急物資實行分級負責、分級儲備,中央和地方按照事權劃分承擔儲備職責,中央主要以實物形式儲備應對需由國家層面啟動應急回響的重特大災害事故的應急物資。地方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結合區域災害事故特點和應急需求,在實物儲備的基礎上,開展企業協定代儲、產能儲備等多種方式的應急物資儲備。目前,基本形成了以實物儲備為基礎、協定儲備和產能儲備相結合,以政府儲備為主、社會儲備為輔的應急物資儲備模式。
5.應急物資調運能力逐步提升。加強對重特大災害事故應急物資的調運管理,推動建立了多部門協同、軍地聯動保障和企業、社會組織、志願者等社會力量參與機制,探索提升應急物資儲備網路化、信息化、智慧型化管理水平。各代儲單位和儲備庫嚴格執行24小時應急值守制度,應急救災期間開通運輸綠色通道,提高了應急物資保障效能。
(二)“十四五”時期面臨的形勢。
“十四五”時期,是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第一個百年奮鬥目標後,乘勢而上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向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進軍的第一個五年,也是推進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現代化的關鍵時期,應急物資保障工作面臨諸多新形勢、新任務與新挑戰。
1.黨中央對應急物資保障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十九屆五中全會提出了“十四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目標之一是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能力顯著增強,自然災害防禦水平明顯提升。新冠肺炎疫情應對中,黨中央明確要求健全統一的應急物資保障體系,最佳化重要應急物資產能保障和區域布局,建立集中生產調度機制,健全國家儲備體系,建立國家統一的應急物資採購供應體系,推動應急物資供應保障網更加高效安全可控。
2.防範化解重大安全風險的壓力越來越大。隨著我國現代化建設的進程不斷加快,工業化和城市化的發展不斷加速,受全球氣候變化的影響,各類事故隱患和災害風險交織疊加,影響公共安全的因素日益增多,防災減災救災工作難度加大,維護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的任務更加艱巨。
3.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對應急物資保障提出更高要求。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與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廣泛,對應急物資保障時效和水平以及應急救災物資的品種、質量、款式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4.應急物資保障存在短板和不足。一是應急物資管理體制機制不完善。應急物資保障尚未建立集中統一、運轉高效的管理體制,工作機制不完善,專項法律法規和應急預案支撐不足,缺乏統一的應急物資保障管理平台。二是應急物資儲備結構布局還需最佳化,地方儲備能力相對不足。應急物資保障市場和社會作用發揮不夠,社會協同參與保障水平較低。三是應急物資產能保障不足。部分重要應急物資產能儲備水平不高,缺乏戰略性、前瞻性能力儲備,現實產能和技術水平相對不足,缺乏應急狀態下集中生產調度和緊急採購供應機制。四是應急物資調運能力不足。應對重特大災害事故的應急物資幹線運輸和末端投送手段單一、運力不足、效率不高,災害搶險救援救災的應急物資調運保障短板較為突出。五是應急物資保障科技化水平不高。全流程精細化管理水平不足,管理信息化手段運用程度不高,管理標準化程度不高。
二、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建設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和即將召開的黨的二十大精神,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底線思維和憂患意識,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以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為首要目標,以補齊能力短板為重點突破方向,著力健全統一的應急物資保障體系,不斷提高重特大災害事故的應急物資保障能力和水平。
(二)基本原則。
1.黨委領導,政府負責。堅持黨委在應急物資保障工作中的領導地位,堅持各級政府的主導地位,加強政府與企業、社會組織等社會力量和公民個人的協同配合,形成黨委統一領導、政府依法履責、社會廣泛參與的發展局面。
2.分級負責,屬地為主。應急物資保障以地方為主,實行屬地化管理,地方承擔主體責任,負責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內的應急物資保障工作。中央發揮統籌指導和支持作用,協助地方應對重特大災害事故。
3.集中管理,統一調撥。發揮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建立政府集中管理的應急物資保障制度,打破部門、區域、政企壁壘,實行統一指揮、統一調撥、統一配送,確保應急物資調運快捷高效。
4.平時服務,災時應急。在保障應急需求的前提下,充分發揮市場機製作用,合理擴大應急物資使用範圍,提高應急物資的平時輪換和服務效率。應急期間,啟動重大災害事故應急物資保障相關工作機制,確保應急物資保障有序有力。
5.采儲結合,節約高效。立足需求、服務應急,把儲備和採購等環節統一起來,完善應急物資採購機制,開展常態化統籌管理和動態監控,綜合運用實物儲備、協定儲備、產能儲備等多種儲備方式,提高應急物資使用效率,提升應急物資儲備效能。
(三)建設目標。
到2025年,建成統一領導、分級管理、規模適度、種類齊全、布局合理、多元協同、反應迅速、智慧型高效的全過程多層次應急物資保障體系。最佳化中央政府儲備結構布局,整合中央應對重大自然災害、事故災難的各類應急物資儲備,統一規劃管理。中央層面能夠滿足特別重大災害事故應急物資保障峰值需求,地方能夠滿足本行政區域啟動Ⅱ級應急回響的應急物資保障需求,並留有安全冗餘,重特大災害事故應急物資保障能力總體提高。
1.體制機製法制更加健全。建成統一權威、權責清晰、運轉高效的應急物資保障體制機制和科學規範的應急物資保障法制體系,形成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和各方齊抓共管、協同配合的應急物資保障格局。
2.儲備網路體系更加完善。完善“中央—省—市—縣—鄉”五級應急物資儲備網路,儲備品種、規模和布局更加科學合理,應急物資社會化協同保障更加有序,形成中央儲備和地方儲備補充聯動、政府儲備和社會儲備相互結合、實物儲備和產能儲備相互銜接的應急物資儲備體系。
3.產能保障能力顯著提升。應急物資企業生產能力不斷提升,產能區域布局更加最佳化合理,應急物資協定儲備和集中生產調度等機制不斷完善,應急期間供應渠道有效拓寬,做到應急物資在關鍵時刻拿得出、調得快、用得上。
4.調配運送更加高效有序。健全政府、企業、社會組織等共同參與,統一指揮、資源共享、調度靈活、配送快捷的應急物資快速調配體系,應急物資送達救援救災一線更加迅速,“最後一公里”物資分發時效性和精準性顯著提高。
5.科技支撐水平顯著提高。建成統一可靠、留有接口的應急物資保障信息平台,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慧、區塊鏈、北斗、天地一體等新一代信息技術深入套用,機械化、信息化、智慧型化水平顯著提升,應急物資全程監管、統一調撥、動態追溯、信息共享、決策支持能力全面提高。
三、主要任務
(一)完善應急物資保障體制機製法制。
1.完善應急物資保障體制。在中央層面,完善跨部門的應急物資保障領導協調體制,統一協調國家應急物資保障工作。健全中央和地方應急物資投入保障機制,發揮地方各級應急物資保障部門和應急物資管理單位的作用,保證地方與中央應急物資保障和管理工作機制相銜接。
2.最佳化應急物資保障中央和地方分級回響機制。堅持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的原則,健全應急物資保障中央與地方分級回響機制,落實應急物資分級儲備責任。推動建立重特大災害事故應急物資跨區域協同保障機制,理順應急物資互助和結算流程,在京津冀、黃河流域、長江經濟帶、粵港澳大灣區等重點區域和川滇等災害多發易發區開展試點探索。
3.健全應急物資保障跨部門合作機制。健全由發展改革部門牽頭,應急管理、財政、糧食和儲備、工業和信息化、交通運輸、鐵路、民航等部門共同參與的應急物資保障機制,進一步明確各部門工作職責,建立健全應急物資協同保障和應急聯動機制。健全完善應急物資需求計畫制定、儲備管理、保養維護、協調調度、運輸保障、補充更新、回收報廢等機制。
4.健全應急物資保障法律法規、預案和標準體系。加快推動應急物資保障法律法規的制修訂,推進應急物資保障領域的專項立法,推動在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時完善應急物資保障相關內容,制修訂《中央應急搶險救災物資管理暫行辦法(暫定名)》等政策檔案。建立完善各級各類應急物資保障預案和緊急調運預案,編制重特大災害事故應急物資保障專項預案,最佳化工作流程,建立預案演練和考評機制。研究制定應急物資資產管理制度,明確規範和加強對應急物資資產管理相關要求。建立應急物資保障標準體系,制定完善物資保障相關標準,完善應急物資分類、生產、採購、儲備、裝卸、運輸、回收、報廢和補充等相關管理規範。
(二)提升應急物資實物儲備能力。
1.科學確定應急物資儲備規模和品種。以有效應對重特大災害事故為目標,分災種、分層級、分區域開展各類應急物資的規模需求研究,科學確定併合理調整各級、各類應急物資的儲備規模。完善應急物資更新輪換機制。制定適合實物儲備的應急物資品種目錄,研究出台中央、省、市、縣、鄉五級儲備指導品種目錄,並根據社會經濟發展現狀,進行更新完善,適時引進新技術裝備、新材料物資的儲備。加強交通不便或災害事故風險等級高的鄉鎮應急物資儲備。修改完善各類應急物資採購技術規格和參數。強化應急通用物資共用共享共管,補齊高技術、特種專用應急物資的儲備短板。各級應急管理部門商財政部門,根據庫存物資調用情況明確應急物資年度採購計畫,並將所需資金列入財政預算。
2.最佳化應急物資儲備庫布局。充分利用現有國家儲備倉儲資源,最佳化中央生活類救災物資、中央防汛抗旱物資儲備庫的空間布局。統籌建設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大震應急救災等應急物資儲備庫,重點保障人口密集區域、災害事故高風險區域和交通不便區域,適當向中西部和經濟欠發達地區傾斜,建設區域應急救援平台和區域保障中心,提高應急物資生產、儲備和調配能力。推動地方各級政府結合本地區災害事故特點,最佳化所屬行政區域內的應急物資儲備庫空間布局,重點推進縣級應急物資儲備庫建設。在有條件的地區,依託相關專業應急物資儲備庫,建設中央和地方綜合應急物資儲備庫。
3.加強應急物資儲備社會協同。積極調動社會力量共同參與物資儲備,完善應急物資儲備模式。建立社會化應急物資協同儲備政策,制定社區、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家庭等主體的應急物資儲備建議清單,引導各類社會主體儲備必要的應急物資。針對市場保有量充足、保質期短、養護成本高的應急物資,提高協定儲備比例,最佳化協定儲備結構。大力倡導家庭應急物資儲備,並將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儲備信息納入國家應急資源管理平台。
4.提升應急物資多渠道籌措能力。建立健全應急物資採購、捐贈、徵用等管理制度和工作機制。制定應急物資緊急採購管理辦法,健全應急採購機制。完善救災捐贈物資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應急物資社會捐贈動員導向和對口捐贈、援助機制,引導捐贈物資點對點供需匹配,建立健全國際援助提供和接收工作機制。研究完善社會應急物資徵用補償標準。
(三)提高應急物資產能保障能力。
1.提升企業產能儲備能力。制定適合產能儲備的應急物資品種目錄,完善應急物資生產能力調查制度,加強應急物資生產能力的動態監控,建立產能儲備企業評價體系。加強應急動員能力建設,選擇條件較好的企業納入產能儲備企業範圍,建立動態更新調整機制。健全應急物資集中生產調度機制,在重特大災害事故發生時,引導和鼓勵產能儲備企業應急生產和擴能轉產。
2.最佳化應急物資產能布局。開展應急物資產能分布情況調查,分類掌握重要應急物資上下游企業供應鏈分布。結合區域災害事故風險以及重要應急物資生產、交通運輸能力分布,實施應急產品生產能力儲備工程,建設區域性應急物資生產保障基地,最佳化應急物資生產能力空間布局。培育和最佳化應急物資產業鏈,引導應急物資產能向中西部地區轉移。
3.加大應急物資科技研發力度。加強國家級項目資金支持,鼓勵建設應急物資科技創新平台,支持應急產業科技發展。發揮重點企業、高校、科研單位等產學研優勢,加強核心技術攻關,研發一批質量優良、簡易快捷、方便使用、適應需求的高科技新產品,推動應急物資標準化、系列化、成套化。
(四)強化應急物資調配能力。
1.完善應急物資調配模式。加強區域應急物資統籌調配,強化應急回響期間的統一指揮,深入落實防災減災救災體制機制改革意見,建立健全政府、企業、社會組織共同參與的應急物資調配聯動機制,完善調運經費結算方式。運用“區塊鏈+大數據”最佳化應急物資調撥方案,打通從應急物資生產、儲備到接收、使用之間的快速傳遞通道,減少應急物資轉運環節,有效發揮各類運輸力量效能,提高應急物資調配精確性。建成政府主導、社會共建、多元互補、調度靈活、配送快捷的應急物資快速調配體系,應急物資送達救援救災一線更加迅速。
2.提升應急物資運送能力。探索建立大型物流和倉儲企業參與機制,促進政府和社會物流,以及鐵路、公路、水路和航空等運輸方式的有效銜接。加強應急物資運輸綠色通道建設,完善應急物資保障跨區域通行和優先保障機制,建立鐵路、公路、水路和航空緊急運輸聯動機制,確保應急物資快速運輸。大力推動應急物資儲備和運輸的集裝單元化發展,充分發揮綜合性國家儲備基地作用,提升物資集中儲存、高效調運、快速集散能力。推廣使用智慧型機器人、無人機等高技術配送方式。提高和加強運用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的應急物資投送能力。
3.最佳化應急物資發放方式。制定和完善應急物資發放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完善應急物資發放的社會動員機制。最佳化應急物資分發監管模式。鼓勵物流企業、社會組織和志願者參與應急物資“最後一公里”發放,應急物資分發時效性和精準性得到提高。
(五)加強應急物資保障信息化建設。
1.推進應急物資保障數據整合。按照防災減災救災體制機制改革意見,加強政府、企業、社會組織等各類主體的應急物資信息共享,明確數據共享內容和規則。開展應急物資保障數據資源建設,統一應急物資需求、調撥、運輸和發放等信息的表達形式,促進多主體、多層級、全流程的信息互聯互通,並對醫療衛生等其他類型應急物資信息,預留信息擴充空間和接口。
2.強化應急物資保障決策支撐能力。利用物聯網、大數據和雲計算等技術手段,實現應急物資管理的全程留痕、監督追溯和動態掌控。使用人工智慧、大數據分析等手段,提升應急物資需求分析精確性,最佳化應急物資供應路徑,提高供需匹配度,為應急物資保障決策提供快速、科學、精確和可視化技術服務。
3.提升應急物資保障信息化水平。推進應急物資儲備庫、配送中心等倉儲物流設施的機械化、自動化、網路化、信息化建設,提升應急物資存儲管理效率和智慧型化監控水平。著眼智慧化物聯網建設,為儲備應急物資配備信息化標籤,為車輛等運輸工具配備定位裝置,為分發站點配備應急物資識別設備。
四、重點建設工程項目
(一)應急物資儲備項目。
到2025年,建立中央儲備和地方儲備相互補充、政府儲備和社會儲備相互結合的應急物資儲備體系。
項目1:中央應急物資儲備。到2025年,國家森林草原防滅火物資、中央防汛抗旱物資儲備、大震應急救災物資、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應急物資、中央生活類救災物資等中央應急物資保持既有儲備規模和價值,適當最佳化結構布局。
項目2:地方應急物資儲備。推進省-市-縣-鄉人民政府參照中央應急物資品種要求,結合本地區災害事故特點,儲備能夠滿足本行政區域啟動Ⅱ級應急回響需求的應急物資,並留有安全冗餘。重點加強中西部和經濟欠發達高風險地區地市和縣級應急物資儲備。推動交通不便或災害事故風險等級高的鄉鎮應急物資儲備。
項目3:家庭應急物資儲備示範。根據災害事故風險程度和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每年在災害事故高風險地區選擇2-3個省份開展家庭應急物資儲備示範,形成可複製的家庭應急物資儲備建設經驗。
(二)應急物資儲備庫建設工程。
根據災害事故風險分布特點和應急物資儲備庫布局短板,最佳化應急物資儲備庫地點分布,在改擴建現有應急物資儲備庫並推動整合的基礎上,新建一批應急物資儲備庫。
項目1:中央生活類救災物資儲備庫建設。推進中央生活類救災物資儲備庫新建和改擴建工作。對沒有中央救災物資儲備庫的省(區、市),充分利用國家現有儲備倉儲資源,重點在交通樞紐城市、人口密集區域、易發生重特大自然災害區域增設中央生活類救災物資儲備庫。
項目2:中央防汛抗旱物資儲備庫建設。統籌利用國家儲備倉儲資源,科學合理增加中央防汛抗旱物資存儲倉容,不斷推進儲備設施設備和管理現代化。
項目3:大震應急救災物資儲備庫建設。
大震應急救災物資儲備庫:依託各省級地震部門和承擔應急任務的直屬單位以及國家地震緊急救援訓練基地建設,保障每個省份不少於1個。
項目4: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應急物資儲備庫建設。
消防救援隊伍應急物資儲備庫建設:8箇中央級庫,分別位於北京、瀋陽等地;省級庫依託各省級消防救援總隊訓練與戰勤保障支隊建設;地市級庫位於三類以上消防救援支隊所在地市。
森林消防隊伍應急物資儲備庫建設:中央級庫,位於海拉爾、成都等地;省級庫,位於森林消防總隊所在省份;地市級庫設在各支隊所在地市。
項目5:推進地方應急物資儲備庫建設。充分利用現有設施和資源,新建和改擴建應急物資儲備庫,推動在安全生產重點地區和自然災害多發易發地區,建設一批省級和地市級綜合應急物資儲備庫。重點加強中西部和災害事故多發區等薄弱地方應急物資儲備設施建設。推進縣級應急物資儲備庫建設,到2025年,95%的縣級行政單位(不含市轄區)建立應急物資儲備庫。
(三)應急物資保障標準項目。
開展應急物資保障標準研製、推廣和套用示範,推動應急物資保障標準化建設,進一步健全應急物資保障標準體系。修訂應急物資分級分類和編碼標準。研製和完善儲備庫建設標準、倉儲管理標準、物資技術標準、救援物資配備標準、重要應急物資生產製造標準、信息化建設標準等。
(四)應急物資生產能力提升工程。
探索政府與市場有效合作與協調機制,分門別類梳理應急物資生產企業名錄並定期更新,形成包括企業信息、產品規格及產能等供給清單。依託國家應急資源管理平台,搭建重要應急物資生產企業資料庫。開展區域布局產能調查等工作,鼓勵各地區依託安全應急產業示範基地等,最佳化配置應急物資生產能力,重點加強西部地區、邊疆省區應急物資生產能力建設。對實物儲備和常態產能難以完全保障的關鍵品種應急物資,支持企業加強技術研發,填補關鍵技術空白,強化應急物資領域先進技術儲備。
(五)應急物資調配運送現代化工程。
按照規模適度、布局合理、保障有力、合理利用的原則,充分發揮多主體多模式優勢,建立健全應急物資調配運送體系,統一調配應急物資,提高應急物流快速反應能力。依託應急管理部門中央級、區域級、省級骨幹庫建立應急物資調運平台和區域配送中心。加強應急救援隊伍運輸力量建設,配備運輸車輛裝備,最佳化倉儲運輸銜接,提升應急物資前沿投送能力。健全應急物流調度機制,提高應急物資裝卸、流轉效率。增強應急調運水平,與市場化程度高、集散能力強的物流企業建立戰略合作,探索推進應急物資集裝單元化儲運能力建設。
(六)應急物資管理信息化建設工程。
完善應急資源管理平台,為應急搶險救援救災提供應急物資指揮調度和決策支持服務。加強應急物資保障數據共用共享,整合政府、企業、社會組織等各類主體的數據資源,匯聚中央、省、市、縣和社會應急物資保障信息。利用大數據、區塊鏈和物聯網等技術手段,開展應急物資生產、採購、儲備、調撥、運輸、發放和回收全生命周期信息化管理,實現全程留痕、監督追溯和動態掌控。構建應急物資需求預測、供需匹配、智慧型調撥和物流最佳化等關鍵模型算法並實現業務化套用,提升應急物資管理決策支撐能力。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
加強規劃實施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牽頭單位要切實履行組織協調職責,參與單位積極配合,細化落實工作責任和建設任務。各地區要將主要任務和建設項目納入本地區相關規劃以及應急體系建設規劃,細化落實規劃實施工作責任和建設任務。重點建設項目牽頭單位要抓緊開展項目可行性研究和項目申報工作,加強項目建設管理,確保項目順利實施。
(二)多渠道經費保障。
建立健全政府、企業和社會組織相結合的資金投入保障機制,對於政府投入,要按照應急救援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列入本級預算,支持應急物資體系建設、運行維護和輪換更新等工作。
(三)人才隊伍保障。
推進學科建設,支持有條件的高等院校、職業學校開設相關專業,抓緊培養專業技術人才和管理人才。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保障領域專家庫,完善專家技術諮詢制度,充分發揮專家決策諮詢作用。加強職業培訓,提高倉儲管理、運輸配送等隊伍專業化水平和應急物資、設備系統的使用操作能力。建立供應、倉儲、運輸等重要環節的應急聯絡人機制。
(四)監督管理和績效評估。
完善目標評價與過程監測相結合的規劃實施評估機制,將規劃目標指標和任務落實情況納入各地區、各有關部門相關領域綜合評價和績效考核範疇,對規划進展情況實施常態化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規劃實施情況中期評估,及時發現問題並提出改進措施,保障規劃順利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