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利用外資發展規劃

《“十四五”利用外資發展規劃》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十四五”商務發展規劃》,由商務部研究編制。

 2021年10月12日,商務部印發通知,並公布《“十四五”利用外資發展規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十四五”利用外資發展規劃
  • 發布單位:商務部
印發通知,規劃提出,內容解讀,

印發通知

商務部關於印發《“十四五”利用外資發展規劃》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四川省經濟合作局,本部各直屬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和《“十四五”商務發展規劃》,商務部研究編制了《“十四五”利用外資發展規劃》,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商務部 
 2021年10月12日
附:“十四五”利用外資發展規劃

規劃提出

壓減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減少全國和自貿試驗區、自由貿易港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特別管理措施,持續推進制造業、服務業、農業擴大開放,逐步放寬外商投資股比限制,在更多領域允許外資控股或獨資經營。
最佳化負面清單形式,細化特別管理措施內容,提高負面清單透明度。在負面清單之外領域,按照內外資一致原則,嚴格實行“非禁即入”。
放寬重點領域準入門檻。有序推進電信、網際網路、教育、文化、醫療等領域相關業務開放。推動放寬外商投資法律、運輸等行業業務範圍、人員資質等要求。
穩妥推進銀行、證券、保險、基金、期貨等金融領域開放。穩步深化資本市場對外開放,放寬優質外國投資者對上市公司戰略投資條件。
持續減少市場準入限制。進一步縮減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減少倉儲和郵政業、信息傳輸、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及文化、體育和娛樂業等領域準入許可事項,降低市場準入門檻。
支持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全球和區域地區總部、研發中心,參與承擔國家科技計畫項目,鼓勵設立採購中心、結算中心等各類功能性機構,促進全球高端要素資源集聚。
鼓勵高等院校與產業界合作,搭建外資企業與高等院校交流平台,培養符合產業發展和企業經營需要的人才。
擴大中西部和東北地區鼓勵外商投資範圍,推動中西部和東北地區加強產業配套體系建設,提升承接產業轉移能力,引進一批符合當地資源稟賦、示範帶動作用強的重點外資項目,培育全球重要加工製造基地和利用外資新增長極。
引導外資積極參與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發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長三角一體化發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等區域重大戰略,服務構建陸海內外聯動、東西雙向互濟的開放格局。
引導外商投資投向積體電路、數字經濟、新材料、生物醫藥、高端裝備、研發、現代物流等產業,推動高端高新產業外商投資集聚發展。
《規劃》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圍繞商務工作“三個重要”新定位,明確了“十四五”時期利用外資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主要目標和工作重點。
《規劃》提出,要堅持高水平對外開放,以高水平開放吸引全球優質要素資源;堅持穩總量優結構,穩定利用外資規模,提升利用外資質量;堅持服務穩鏈固鏈,更好地利用外資提升產業鏈供應鏈現代化水平;堅持最佳化營商環境,持續穩定外商投資預期和信心;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防範化解國家安全風險。
《規劃》展望了2035年利用外資前景,提出“十四五”時期利用外資主要目標,即利用外資規模位居世界前列,利用外資大國地位穩固,利用外資結構持續最佳化,與對外投資、對外貿易、促進消費的聯動作用進一步加強。
《規劃》從推進更高水平對外開放、最佳化利用外資結構、強化開放平台功能、提升外商投資促進服務水平、完善外商投資管理體制、最佳化外商投資環境、促進國際投資自由化便利化等7個方面,明確23項重點任務,提出具體舉措。

內容解讀

該《規劃》提出,放寬重點領域準入門檻。有序推進電信、網際網路、教育、文化、醫療等領域相關業務開放。推動放寬外商投資法律、運輸等行業業務範圍、人員資質等要求。穩妥推進銀行、證券、保險、基金、期貨等金融領域開放。穩步深化資本市場對外開放,放寬優質外國投資者對上市公司戰略投資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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