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循環經濟發展規劃

“十二五”循環經濟發展規劃

2012年12月12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部署發展循環經濟。會議討論通過《“十二五”循環經濟發展規劃》。會議指出,發展循環經濟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戰略任務,是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重要途徑和基本方式。今後一個時期,要圍繞提高資源產出率,健全激勵約束機制,積極構建循環型產業體系,推動再生資源利用產業化,推行綠色消費,加快形成覆蓋全社會的資源循環利用體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十二五”循環經濟發展規劃
  • 時間:2012年12月12日
  • 機構:國務院
  • 分類:社會
個性特點,目標意義,

個性特點

《“十二五”循環經濟發展規劃》明確了發展循環經濟的主要目標、重點任務和保障措施

目標意義

構建循環型工業體系。在工業領域全面推行循環型生產方式,促進清潔生產、源頭減量,實現能源梯級利用、水資源循環利用、廢物交換利用、土地節約集約利用。
(二)構建循環型農業體系。在農業領域推動資源利用節約化、生產過程清潔化、產業連結循環化、廢物處理資源化,形成農林牧漁多業共生的循環型農業生產方式,改善農村生態環境,提高農業綜合效益。
(三)構建循環型服務業體系,推進社會層面循環經濟發展。完善再生資源和垃圾分類回收體系,推行綠色建築和綠色交通行動。充分發揮服務業在引導樹立綠色低碳循環消費理念、轉變消費模式方面的作用。
(四)開展循環經濟示範行動,實施示範工程,創建示範城市,培育示範企業和園區。會議要求完善財稅、金融、產業、投資、價格和收費政策,健全法規標準,建立統計評價制度,加強監督管理,積極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全面推進循環經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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