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一”記者節確立是1931年“九·一八”事變後,中國新聞界積極參與並宣傳抗日救亡運動。1933年1月,江蘇《江聲日報》主持人劉煜生被政府當局處決,激起各界民眾的公憤,爭取“開放言論、保障人權”的呼聲席捲全國。迫於社會輿論壓力,同年8月和9月1日,國民黨中央和南京政府,向各級黨部、軍政機關相繼發出《保障正當輿論》和《切實保障新聞從業人員》的通令。
1934年8月,杭州新聞記者公會通電倡議,全國各地新聞界回響,公定9月1日為中國記者節。當年的“九一”這一天,北平、太原、廈門、長沙、南昌、青島、綏遠等地新聞界首次舉行慶祝活動,要求南京政府實現“通令”,切實保障記者的安全,維護言論自由。從此,國民黨統治區的新聞界每年9月1日都舉行紀念活動,並逐漸擴及海外華僑新聞界。在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抗日民主根據地,也把“九一”記者節作為增進記者修養,改進新聞工作,團結奮鬥的節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五一”國際勞動節成為各行各業勞動者統一的紀念節日,“九一”紀念活動遂告終止。台灣新聞界仍然保持“九一”記者節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