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漁政亮劍2021”系列專項執法行動方案

《“中國漁政亮劍2021”系列專項執法行動方案》是為強化漁業水域生態文明建設,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進一步規範漁業生產秩序,推動漁業高質量發展,農業農村部決定組織開展“中國漁政亮劍2021”系列專項執法行動(以下稱“亮劍2021”)。為確保“亮劍2021”順利實施制定的方案。由農業農村部於2021年3月5日印發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漁政亮劍2021”系列專項執法行動方案
  • 印發機關:農業農村部
  • 印發日期:2021年3月5日
  • 發文字號: 農漁發〔2021〕7號
印發信息,方案全文,

印發信息

農業農村部關於印發《“中國漁政亮劍2021”系列專項執法行動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農村(農牧)廳(局、委),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農村局: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加強水域生態文明建設,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和漁業高質量發展,為“十四五”時期加快推進現代漁業建設開好局、起好步,我部決定2021年繼續組織開展“中國漁政亮劍”系列專項執法行動,並制定了《“中國漁政亮劍2021”系列專項執法行動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組織抓好落實。
  聯繫人及聯繫方式:
  農業農村部漁業漁政管理局 李文旭
  電話:詳見參考連結(傳真)
  信箱:詳見參考連結
  農業農村部長江流域漁政監督管理辦公室 曹劍峰
  電話:詳見參考連結(兼傳真)
  信箱:詳見參考連結
  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漁業工程研究所 陳海雲
  電話:詳見參考連結(傳真)
  信箱:詳見參考連結
   農業農村部
  2021年3月5日

方案全文

“中國漁政亮劍2021”系列專項執法行動方案
  為強化漁業水域生態文明建設,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進一步規範漁業生產秩序,推動漁業高質量發展,我部決定組織開展“中國漁政亮劍2021”系列專項執法行動(以下稱“亮劍2021”)。為確保“亮劍2021”順利實施,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以及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全國農業農村廳局長會議精神,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結果導向,準確識變、科學應變、主動求變,突出關鍵領域,聚焦重點問題,強化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維護漁區生產秩序、公平正義和社會穩定,強化漁業水域生態文明建設,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和漁業高質量發展,為“十四五”時期加快推動現代漁業建設開好局、起好步。
  二、行動目標
  以長江“十年禁漁”和海洋伏季休漁制度為重點,全面落實休禁漁制度等漁業資源養護措施,規範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及經營利用、水產養殖投入品使用等行為,嚴厲打擊各類涉漁違法違規行為,促進漁業秩序持續向好,推動實現漁業高質量發展。依託海上涉外漁業綜合管理協調機制,完善漁政與海警、公安等部門執法協作機制,深化我與周邊國家聯合執法機制,強化我管轄水域執法監管,維護好國家漁業權益。加強漁政隊伍和執法能力建設,提升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水平。
  三、組織領導
  (一)“亮劍2021”由農業農村部統一領導,農業農村部漁業漁政管理局(以下稱“漁業漁政局”)會同農業農村部長江流域漁政監督管理辦公室(以下稱“長江辦”)負責組織協調,各省級漁業漁政主管部門和漁政執法機構(包括承擔漁業行政執法職責的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機構和相對獨立設定的漁政執法機構,下同)負責具體實施。
  (二)“亮劍2021”成立指揮部,指揮長由漁業漁政局局長劉新中擔任,副指揮長由長江辦主任馬毅、漁業漁政局副局長江開勇和各省級漁業漁政主管部門分管負責同志擔任,成員包括漁業漁政局、長江辦和各省級漁業漁政主管部門相關處室負責同志。指揮部辦公室設在漁業漁政局漁政處。
  四、行動任務
  “亮劍2021”包括九個具體專項執法行動。
  (一)長江流域重點水域全面禁捕專項執法行動
  1.行動時段。全年。
  2.行動目標。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切實做好長江流域禁捕有關工作的通知》《依法懲治長江流域非法捕撈等違法犯罪的意見》有關要求,依託長江禁捕退捕工作專班和打擊長江流域非法捕撈專項整治行動工作專班,強化非法捕撈全鏈條執法監管,推動長江流域重點水域“四清四無”常態化,確保長江“十年禁漁”開好局、起好步。
  3.主要任務。一是按照全覆蓋、無死角的要求,加強長江流域重點水域走訪摸排,深挖細查違法捕撈活動線索,高頻次開展巡航執法,持續打擊電毒炸等各類非法捕撈和破壞珍稀瀕危水生生物行為。二是加強非法捕撈多發高發時段和重點區域管控。針對鄱陽湖、洞庭湖等重要水生生物棲息地和省際交界等重點水域持續開展專項整治。加大長江口執法監管力度,嚴防海洋捕撈漁船進入長江口禁捕管理區作業。三是嚴格落實屬地責任,強化源頭治理,持續清理取締涉漁“三無”船舶,嚴厲打擊“三無”船舶涉漁行為,推進船網生產、維修、銷售環節管控。四是規範休閒垂釣管理,嚴禁使用對水生生物資源破壞較大的釣具釣法,嚴厲打擊一人多桿、單線多鉤、長線多鉤等生產性垂釣作業行為。五是推動建立水產品“合格證+追溯憑證”索證索票制度,配合有關部門強化對電商平台、水產市場、餐飲場所和漁具市場等經營環節的執法監管,推動長江野生江鮮禁售禁食。六是落實長江流域“一江兩湖七河”漁政執法能力建設的指導意見要求,加強長江流域重點水域漁政執法能力建設,做實14個部省共建共管漁政基地,做強長江漁政特編執法船隊。七是加強部門協作,建立健全並落實格線化管理制度,發揮協助巡護、社會監督作用,進一步提升執法效能。
  承擔單位:長江流域重點水域各級漁業漁政主管部門及漁政執法機構。
  (二)海洋伏季休漁專項執法行動
  1.行動時段。按照《農業農村部關於調整海洋伏季休漁制度的通告》(農業農村部通告〔2021〕1號)執行。
  2.行動目標。貫徹落實《漁業法》相關規定,繼續堅持“最嚴格的伏季休漁制度”和“最嚴格的伏季休漁管理”,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確保海洋捕撈漁船(含捕撈輔助船,下同)應休盡休,海洋漁業資源得到休養生息。
  3.主要任務。一是實施船籍港休漁,以縣(區)為單位建立應休漁漁船台賬,落實“依港管船”“定人聯船”“船位報告”“定期點船”“信息周報”等管理制度,發現擅自出海作業的,要及時召回並依法處置。二是堅持定期檢查與突擊檢查相結合,組織海上日常巡查、交叉檢查、突擊抽查、區域聯查。加大重點港口、海域巡查力度和頻率力度,突出“機動漁船底拖網禁漁區線”“省際交界線”和渤海、黃海北部、長江口外等重點海域巡航監管。三是突出抓好異地休漁漁船、異地掛靠漁船、大型冷凍船、“拖改刺”“拖改圍”“拖(圍、刺)改釣”漁船、法院扣押漁船、生態環境(漁業資源)監測調查船、養殖船(含采捕自繁自養貝類船隻)等重點涉漁船舶的執法監管,對以上違法從事捕撈的船舶,要依法嚴處。四是加強專項(特許)捕撈執法監管,落實專項(特許)捕撈漁船網具核查、生產全程動態監控、指定港口卸貨等執法監管措施,對違反專項(特許)捕撈規定的要從嚴處罰,情節嚴重的要取消專項(特許)捕撈資格。五是積極爭取政府支持,加強部門協作,捕撈、運輸、銷售全鏈條打擊違法違規行為。適時組織啟動活動和省際聯合交叉執法行動。
  承擔單位:沿海各級漁業漁政主管部門及漁政執法機構。
  (三)涉外漁業專項執法行動
  1.行動時段。全年。
  2.行動目標。加強與周邊國家漁政雙邊執法合作,嚴厲打擊侵漁和非法捕撈、越界捕撈行為,保護漁民合法權益,穩定周邊海域漁業生產秩序,樹立我負責任漁業國家形象。
  3.主要任務。中俄邊境水域,在黑龍江、烏蘇里江、松阿察河、興凱湖等水域,抓好重點區域布控和水面巡查,嚴厲打擊漁民越界捕撈和非法侵漁行為,重點開展好中俄春季和秋季漁政聯合執法檢查。中朝邊境水域,在遼寧省水豐水庫,吉林省雲峰水庫、渭源水庫,鴨綠江吉林白山、通化段,圖們江幹流及其主要支流紅旗河、琿春河等河段,聯合公安、海事等部門開展非法捕撈治理,嚴厲打擊無證生產、越界捕撈和侵漁等違法違規行為。中老邊境水域,加強中老漁政聯合巡航執法,保護和修復瀾滄江水生生物資源。中越邊境水域,在條件具備的區段加大執法力度,推動開展同步執法行動。公海和周邊海域,加大與公安、海警等部門的合作力度,強化源頭治理和港口管理,協同加強公海和周邊海域作業漁船管理,嚴厲打擊涉漁“三無”船舶、套牌漁船非法出境和越界捕撈行為。加強聯合執法,依法取締涉外漁業黑中介,斬斷非法利益鏈,督辦一批大案要案。完善信息共享機制,嚴厲打擊海上侵漁行為。
  承擔單位:沿邊沿海各級漁業漁政主管部門及漁政執法機構。
  (四)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和規範利用專項執法行動
  1.行動時段。全年。
  2.行動目標。貫徹落實《野生動物保護法》等法律法規要求,嚴厲打擊非法獵捕、交易(貿易)、運輸水生野生動物及其製品行為,提高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和經營利用水平。
  3.主要任務。一是根據《野生動物保護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民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關於開展“清風行動”的通知》等有關要求,依法依職能嚴格規範水生野生動物經營利用行為,全面加強獵捕、人工繁育及展示展演場所監管。二是充分發揮舉報平台作用,按職責分工及時受理違規經營水生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舉報,快查快辦、嚴查嚴辦。三是加強科普宣傳,提高全社會水生野生動物保護意識,引導樹立科學文明的飲食觀,摒棄濫食野生動物的陋習。
  承擔單位:地方各級漁業漁政主管部門及漁政執法機構。
  (五)黃河、珠江等重點河流禁漁專項執法行動
  1.行動時段。與農業農村部公布的各水域禁漁時間一致。
  2.行動目標。貫徹《漁業法》相關規定,落實《農業部關於發布珠江、閩江及海南省內陸水域禁漁期制度的通告》《農業部關於實行黃河禁漁期制度的通告》《農業農村部關於實行海河、遼河、松花江和錢塘江等4個流域禁漁期制度的通告》等禁漁制度要求,確保應禁漁漁船按照規定禁漁,實現生態保護與漁業高質量發展相統一。
  3.主要任務。一是多角度、全方位宣傳禁漁政策。以縣(市、區)為單位建立禁漁漁船台賬,落實“集中停靠”“定人聯船”“定期點船”“信息周報”等管理制度,掌握所轄漁船動態。二是組織水上、陸上重點區域巡迴檢查、交叉執法、聯合執法,對非法捕撈活動易發、高發水域和交界水域實行分片包乾、高頻巡查,必要時實施蹲守駐守檢查,確保禁漁秩序平穩。三是強化地區間執法合作,適時組織省際間聯合執法、交叉執法行動。四是嚴厲打擊生產性垂釣作業行為。娛樂性垂釣行為不再列入執法查處範圍,地方另有規定的除外。
  承擔單位:黃河、海河、遼河、松花江、錢塘江、淮河、珠江、閩江和海南內陸水域等禁漁水域各級漁業漁政主管部門及漁政執法機構。
  (六)清理取締涉漁“三無”船舶和“絕戶網”專項執法行動
  1.行動時段。全年。
  2.行動目標。貫徹落實《漁業法》《漁業船舶檢驗條例》《國務院對清理、取締“三無”船舶通告的批覆》等法律規定,在海上涉外漁業綜合管理協調機制下,完善地方黨委政府牽頭、多部門協調齊抓共管的機制,嚴厲打擊“三無”船舶涉漁行為,持續推進“絕戶網”清理取締,拆解、銷毀一批“三無”船舶和“絕戶網”,推動涉漁“三無”船舶和“絕戶網”數量持續減少。
  3.主要任務。一是加大水上執法力度,發現“三無”船舶以及套牌船舶從事涉漁活動,一律押回漁港處置。二是抓好休禁漁期等關鍵時間節點,依託漁港、碼頭等船舶停泊點集中組織封港清船行動,對疑似涉漁“三無”船舶要採取禁止離港、指定地點停靠等強制措施並組織調查。經查實的涉漁“三無”船舶,一律依法依規予以取締。三是加強對涉漁船舶修造環節的監管,推動部門間聯合執法,嚴厲打擊非法建造、改造涉漁船舶的行為。四是深入推進海洋違規漁具整治“清網”行動,嚴厲打擊使用禁用漁具、網目尺寸不合格漁具等嚴重破壞漁業資源的“絕戶網”作業行為,特別是對使用多層囊網、加裝襯網漁具的違規行為予以重拳打擊。加大幼魚比例檢查力度,對明顯超出規定標準的嚴肅查處。聯合公安、工信、市場監管等部門,依法查處禁用漁具等“絕戶網”生產、經營行為。五是積極組織涉漁“三無”船舶和“絕戶網”等違規網具公開集中拆解、銷毀活動,以案釋法,充分發揮震懾作用。
  承擔單位:地方各級漁業漁政主管部門及漁政執法機構。
  (七)打擊漁船跨區作業專項執法行動
  1.行動時段。全年。
  2.行動目標。貫徹落實《漁業法》《捕撈許可管理規定》,嚴厲打擊捕撈漁船跨區作業行為,切實維護漁業秩序。
  3.主要任務。一是充分發揮漁船船位監控系統等平台作用,嚴密監控本省(自治區、直轄市)所轄水域生產漁船動向。二是依託漁港、碼頭及漁船集中停泊點,定期集中開展清查行動,嚴格排查非本地漁船。三是加大海上執法巡查力度,發現跨區作業和在機動漁船底拖網禁漁區線內側從事非法拖網作業的海洋漁船一律登臨檢查並依法查處。四是充分發動、依靠民眾,認真核實民眾舉報線索,對有充分證據表明存在跨區作業行為的漁船,依法嚴處。五是加強技術合作,實現船位實時共享,建立健全違規船舶全國漁港協查機制和跨區作業違規漁船查處信息通報機制。
  承擔單位:沿海各級漁業漁政主管部門及漁政執法機構,相關技術支撐機構。
  (八)打擊電魚行為專項執法行動
  1.行動時段。全年。
  2.行動目標。貫徹落實《漁業法》,嚴厲打擊電魚行動,確保大範圍、群體性電魚行為現象基本杜絕,散發性電魚行為持續減少,部門協作機制有效運行。
  3.主要任務。一是對舉報頻繁、存在時間長、民眾反映多的電魚行為高發、頻發水域加強執法巡查頻度,必要時開展駐守監管。加大處罰力度,對使用資源破壞強度大的電拖網作業的,要依法從重處罰,涉案電魚器具和“三無”船舶一律沒收,涉嫌犯罪的,堅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二是創新執法檢查形式,會同公安、市場監管、網信等部門,深挖排查電魚違法線索,嚴厲打擊違法製造電魚相關器具行為,依法取締製造電魚器具的黑窩點、黑作坊。嚴肅查處從事電魚漁具銷售的商店、商家和電商平台,消除違法土壤。三是加強統籌協調,落實打擊電魚執法行動納入地方“河長制”“湖長制”績效考核體系相關工作,加大考核力度。四是創新機制,加強部門協同,依法依職能強化漁業生態公益訴訟,加大對違法行為懲處力度,通過典型案件以案說法,提高法律震懾力。
  承擔單位:地方各級漁業漁政主管部門及漁政執法機構。
  (九)水產養殖用投入品規範使用專項執法行動
  1.行動時段。全年。
  2.行動目標。貫徹《漁業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獸藥管理條例》《水產養殖質量安全管理規定》等法律規定,按照《農業農村部關於加強水產養殖用投入品監管的通知》(農漁發〔2021〕1號)安排部署,依法打擊水產養殖用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等投入品使用環節相關違法行為,持續開展專項整治,進一步提升養殖水產品質量安全水平,推動水產養殖業綠色發展。
  3.主要任務。加強水產養殖場所定期巡查,加大對使用假劣水產養殖用獸藥、禁止使用的藥品與其他化合物、停用獸藥、人用藥、原料藥等違法行為的打擊處罰力度。特別是發現水產養殖者使用“非藥品”“動保產品”“水質改良劑”“底質改良劑”“微生態製劑”等假劣獸藥養殖水產品的,要依法立案調查,並按《獸藥管理條例》第六十二條“未按照國家獸藥安全使用規定使用獸藥的”相關規定處罰;發現的假劣獸藥生產商、經營者有關線索要及時移交畜牧獸醫主管部門。水產養殖者使用未取得許可證明檔案的飼料與飼料添加劑及農藥、違反《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農藥管理條例》相關規定的,由農業綜合執法機構依法查處。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獸藥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普法宣傳和培訓,引導養殖者使用國家批准的水產養殖用投入品。
  承擔單位:地方各級漁業漁政主管部門及漁政執法機構。
  五、工作要求
  (一)統籌推進工作。各地要結合本地區實際,突出重點和關鍵領域,制定“亮劍2021”工作實施方案,安排部署好各項漁業專項執法行動,確保執法成效。同時,要按照《全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畫》《關於加快推進水產業綠色發展的若干意見》等部署要求,統籌抓好漁業安全專項治理、非法養殖及水產苗種生產、水產種質資源保護、涉漁違法違規工程等方面的執法工作。水產養殖涉嫌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依法移交生態環境部門查處。各省級漁業漁政主管部門要明確一名廳局級負責同志擔任行動指揮部副指揮長,漁政相關處室和漁政執法機構主要負責同志擔任指揮部成員,一名工作人員擔任聯絡員(見附屬檔案1)。聯絡員應按要求通過中國漁政管理指揮系統調度行動成效(樣表見附屬檔案2,填報要求另行通知)。
  (二)完善執法機制。地方各級漁業漁政主管部門要加強與外事、公安、海警、水利、網信、市場監管、交通運輸、工信等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積極爭取支持配合,推動完善聯合執法、聯合辦案,構建捕撈、運輸、銷售全鏈條打擊違法違規行為機制,提升監管合力。要統籌執法力量,在重點區域、重點時段開展聯合執法、聯動執法,形成水陸執法閉環。要敢於碰硬,對於發現的大案要案要堅決查處、依法公開,強化漁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達到“查辦一起、震懾一片”的效果。
  (三)創新執法制度。地方各級漁業漁政主管部門要結合機構改革以後出現的新情況、新動態,立足職能,創新方式方法,在工作手段、資源整合、平台搭建等方面加強創新,提升漁政隊伍履職能力,確保完成工作任務。推動出台漁業行業失信聯合懲戒制度,會同相關部門對重點漁業違法行為人實施聯合懲戒。加強《長江流域非法捕撈重點地區掛牌整治實施辦法》《依法嚴厲打擊海洋漁業違法犯罪的指導意見》等漁政執法相關制度的宣貫落實,提升監管合力。要充分發揮社會公益組織作用,主動公開舉報電話,逐步完善有獎舉報機制,構建專群結合監管機制。
  (四)助力掃黑除惡。地方各級漁業漁政主管部門要按照掃黑除惡常態化部署安排,繼續深挖漁業領域內組織涉漁“三無”船舶非法捕撈、非法越境(界)、電毒炸魚和海洋捕撈中劃界圈海、漁港碼頭“扒皮”等涉黑涉惡線索,及時移送公安機關。要積極配合公安、法院、檢察院等部門做好案件查辦,堅決打擊組織化、團伙化、鏈條化違法犯罪活動。
  (五)積極宣傳引導。地方各級漁業漁政主管部門要將執法宣傳擺到更加突出位置,與執法行動同研究、同部署、同推進、同落實,營造“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執法監管氛圍。加強以案釋法,推動重大涉漁違法或犯罪案件在重點漁區公開宣判,強化警示作用。在充分發揮電視、電台、報紙等主流媒體宣傳作用的基礎上,要指定信息聯絡員做好向“中國漁政”和當地漁業漁政微信公眾號及其他新媒體推送執法信息相關工作,及時宣傳發布各地漁政執法重大案件,回應執法行動中的熱點敏感信息。
  (六)強化能力建設。地方各級漁業漁政主管部門要按照《漁政執法裝備配備指導標準》等檔案部署要求,主動向黨委政府匯報,積極爭取發改、財政等部門支持,加強漁政執法裝備建設,並將裝備運維、罰沒物品處置等執法所需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予以全額保障。要加強疫情防控物資保障供應,保障漁政人員和行政相對人的健康安全,保護漁政人員依法履責不受干擾。對於工作紮實、銳意創新、成績突出的漁政執法集體和個人,要按照相關規定以適當方式予以獎勵。貫徹《重大漁業違法違規案件掛牌督辦工作規定》《漁政執法工作規範(暫行)》,落實執法責任制,杜絕“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堅決清除涉漁違法違規“保護傘”,打造一支忠誠乾淨擔當、素質過硬、黨和人民滿意的漁政執法隊伍。我部將視情況針對重點地區和重大案件開展執法監督。
  請將“亮劍2021”指揮部副指揮長、成員及聯絡員名單(3月15日前)、上半年執法行動工作總結(7月10日前)、海洋伏季休漁專項執法行動工作總結(9月底前)、全年執法行動工作總結(12月15日前)報送至漁業漁政局(工作總結電子版請同時傳送至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漁業工程研究所),涉及長江流域漁政執法任務的,同時抄報長江辦。
  專項執法行動期間,遇重大情況請及時報我部。
 
 附屬檔案:1.“中國漁政亮劍2021”系列專項執法行動指揮部副指揮長、成員及聯絡員名單
   2.“中國漁政亮劍2021”系列專項執法行動數據調度統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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