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一河”區域帶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合作協定》是湖北巴東、秭歸、興山、夷陵四地法院簽訂的協定。
內容解讀
根據協定,四地法院將統一立案標準和服務流程,探索建立網上立案、跨區域環境資源案件立案對接、人民調解資源共享的一站式訴訟服務平台;探索建立管轄爭議快速協商機制,對跨區域環境資源案件通過協商依法指定管轄,統一立案審理,加強異地執行協助配合,對跨區域的生態修復、禁止令、勞務代償、第三方治理等特殊執行事項,實行委託監督;探索建立以長江、香溪河等長江水生動物經常棲息地為構建範圍,聯合打造長江水生動植物多樣性示範基地;探索以“一江一河”為主線,打造江河周邊生態防護林基地,共同維護陸生動植物的生態環境;對“一江一河”區域帶生態環境受損嚴重的地帶,探索打造生態修復示範基地,共同探討修護、保護良策,為長江流域生態環境治理提供有效建議。
共享區域內智慧法院建設成果,探索建立“智慧服務”共建共享機制,共同推進智慧型化、網路化、數位化信息交流平台;探索建立區域共享資料庫,制定環境資源技術專家名冊、編輯收錄典型案例、相關法律法規等,四地法院可自由使用資料庫中的各類資源,逐步實現區域帶環境資源保護一體化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