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帶一路”疫苗合作夥伴關係倡議

“一帶一路”疫苗合作夥伴關係倡議是於2021年6月23日,阿富汗、孟加拉國、汶萊、高棉、智利、中國、哥倫比亞、斐濟、印度尼西亞、哈薩克斯坦、吉爾吉斯斯坦、寮國、馬來西亞、馬爾地夫、蒙古國、緬甸、尼泊爾、巴基斯坦、菲律賓、沙烏地阿拉伯、新加坡、索羅門群島、斯里蘭卡、塔吉克斯坦、泰國、土庫曼斯坦、阿聯、烏茲別克斯坦和越南,在“一帶一路”亞太區域國際合作高級別會議期間,共同發起疫苗合作夥伴關係倡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一帶一路”疫苗合作夥伴關係倡議
  • 發起時間:2021年6月23日
內容全文
一、我們認為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是世界各國面臨的共同挑戰,團結合作是戰勝疫情的關鍵。
二、我們堅信應對疫情必須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只有各國普遍安全,本國才能安全。
三、我們強調疫苗是應對疫情的重要工具,應作為全球公共產品公平分配,確保在開發中國家的可獲得性、可及性和可負擔性。
四、我們憶及聯合國大會及世界衛生大會有關決議以及聯合國《全球公平獲得新冠疫苗政治宣言》,呼籲開展開放、公平、非歧視的國際疫苗合作。
五、我們讚賞聯合國系統特別是世衛組織以及有關國家之間開展疫苗合作的努力。
六、我們倡導“一帶一路”合作夥伴聚焦以下合作:
(一)加強疫苗監管政策溝通,共同確保疫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二)鼓勵有條件的疫苗生產國支持企業向世衛組織“新冠肺炎疫苗實施計畫”(COVAX)提供更多疫苗。
(三)支持各國政府和企業向開發中國家無償捐贈疫苗,或以可負擔的價格出口疫苗。
(四)促進疫苗聯合研發和技術交流,鼓勵向開發中國家轉讓相關技術。
(五)推動疫苗生產方與開發中國家建立疫苗聯合生產夥伴關係,擴大全球疫苗生產。
(六)鼓勵區域和多邊開發銀行為開發中國家採購和生產疫苗提供更多優惠融資,同時尊重各國自主選擇疫苗的權利。
(七)加強“一帶一路”互聯互通合作,確保疫苗跨境運輸暢通。
七、我們歡迎更多夥伴加入本倡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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