μ法則為S.A.Arrhenius(1889)提出的,即反應速與溫度關係的法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μ法則
- 外文名:law of μ
- 提出者:S.A.Arrhenius
- 提出時間:1889
μ法則 law of μ
為S.A.Arrhenius(1889)提出的,即反應速與溫度關係的法則。假設在絕對溫度T的條件下,反應速度為v,則v=Ae-μ/RT。式中A為頻度因子,R為氣體常數,μ為活化能,亦稱為溫度特性或熱增量(thermal increment)。若μ為一定,那么log v對1/T則表現為直線。在溫度T1、T2時的反應速度分別為v1、v2,則:μ=4.574(logv2-log v1)/(1/T1-1/T2)KJ·mol-1。此法則在生物反應上也被套用來考察各種各樣的溫度-反應速度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