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出口即各種公共場合的逃生出口,安全出口是人員密集場所的一個重要安全設施。在發生安全事故時,人員密集場所中的所有人員主要通過各個安全出口迅速逃離事故現場,實施救援的人員也主要通過安全出口進入事故現場,營救受困者或者搶救財產。
基本介紹
定義
類型
參數
要求
二、消防應急照明燈和安全疏散指示標誌的照度不應低於0.5lx,使之充分地照亮走道、樓梯及其他疏散路線。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備發電機房,以及火災時仍需堅持工作的部位,亦須保證正常照明的照度。
三、安全疏散指示標誌宜設在太平門的頂部或疏散走道及其轉角處距地面1m以下的牆面上,走道上的指示標誌間距不宜大於20m。消防應急照明燈和安全疏散指示燈應設玻璃和其他不燃燒材料製作的保護罩。
四、疏散樓梯間套用明顯標誌標明所在部位和層數,使樓內人員及時了解自身所處的位置,以利於安全疏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