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定時間標準設定(Predetermined Time Standards, PTS)法是作業測定中常用的一種方法。這種方法比標準要素法更進了一步,它是將構成工作單元的動作分解成若干個基本動作,對這些基本動作進行詳細觀測,然後做成基本動作的標準時間表。當要確定實際工作時間時,只要把工作任務分解成這些基本動作,從基本動作的標準時間表上查出各基本動作的標準時間,將其加合就可以得到工作的正常時間,然後再加上寬放時間,就可以得到標準工作時間。
基本介紹
- 中文名:PTS法
- 外文名:Predetermined Time Standards
- 用於:作業測定中
- 標準數據:若干種
內容概述,MM-1,制定工作標準,預定動作標準,優劣分析,
內容概述
PTS 法有好幾種,根據基本動作的分類與使用時間單位的不同而不同。使用最廣泛的一種是MTM法(Methods of Time Measurement)。在MTM法中,也有若干種基本動作標準數據,這裡介紹其中最精確的一種:MTM-1。在這種方法中,將基本動作分為下表1所示的8種:
MM-1
這些基本動作的標準時間是用微動作研究方法,對一個樣本人員在各種工作中的動作加以詳細觀測,並考慮到不同工作的變異係數而作成的。
下面表2是美國MTM標準研究協會製作的其中一個動作“移動”的標準時間。
這裡所用的時間測量單位(Time Measurement Unit,簡稱TMU)是TMU,1TMU等於0.0006min,1分鐘等於1667TMU。這個表中的標準時間考慮了移動重量、移動距離以及移動情況三種因素,每個因素不同,所需的標準時間也不同。
例如,有這樣一個動作,需要用雙手將一個18磅的物體移動20英寸,移到一個確切的位置上,在該動作發生前兩手無動作。為了得到這個動作的標準時間,首先應該根據對移動情況的描述確定該動作屬哪種情況。從表中的三種情況描述中可知,屬C,然後,根據移動距離為20英寸,20英寸的行和C列的交叉處,找到該動作所需時間為22.1TMU。現在,還需要進一步考慮重量,並根據重量對剛才所查出的時間做一些調整。因為該動作中是用兩手移動18磅的物體,每隻手為9磅,在表中的重量允許值中,處於7.5與12.5之間,因此,動態因子為1.11,靜態常數 (TMU)為3.9。這樣該動作的標準時間可按下式計算:TMU表格值×動態因子靜態常數=22.1×1.11+3.9=28TMU。
每一種基本動作都有這樣的類似表格。這些標準數據,是經嚴格測定、反覆試驗後確定的,其科學性、嚴密性都很高,而且有專門的組織制定這樣的數據,上面表2的數據就是美國MTM標準研究協會(MTM Association for standard and Research)製作的。
制定工作標準
1、將工作或工作單元分解成基本動作;
2、決定調節因素,以便選擇合適的表格值,調節因素包括:重量、距離、物體尺寸,以及動作的難度等;
3、合計動作的標準時間,得出工作的正常時間;
4、在正常時間上加上寬放時間,得出標準工作時間。
預定動作標準
大量作業測定法(也稱模特排時法)
1、大量作業測定法(也稱模特排時法)(Modular Arrangement of PTS)簡稱MODAPTS法。
實際上大量作業測定法(MODAPTS法)廣泛套用於生產現場管理中,該方法將作業動作分解為21種人體基本動作,它的時間單位為MOD,每一種動作均有對應的標準時間。
方法與時間測定法
2、方法與時間測定法(也稱方法與時間衡量制度)
此方法與時間測定法(Method—Time Measurement 簡稱MTM)是1948年由梅納 德(H·B·Maynard)所研究,此方法將人所操作的作業分成基本動作,以明確這些基本動作間的關係及其所需要的時間值。
MTM分析的目的:
♦ 在開始生產之前,設計有效的工作方法;
♦ 現行的作業方法的改善;
♦ 標準時間的設定;
♦ 預估所需要的時間;
♦ 考慮作業人員的動作經濟的工具、夾具的設計製作。
♦ 激勵員工重視作業改善。
方法與時間測定法(MTM)把動作分解為“伸手、移動、抓取、定位、放下、行走”等動作要素,同樣要預先制定《標準動作時間表》,其時間單位為TMU,1TMU=0.0006分鐘=0.036秒。
作業要素法
3、作業要素法
作業要素法(Work Factor簡稱WF)是把作業動作分解為“移動、放下、定向、裝配、使用、拆卸、精神準備”等動作要素,預先製成《標準動作時間表》,其時間單位為RU 。1RU=0.006秒。
優劣分析
從上述對PTS 的特點描述中也可以看出一些PTS法的優越性。
PTS法的優點還有:
首先,它可以用來為新設生產線的新工作設定工作標準,而這種新工作是無法使用時間研究方法的;其次,不用經過時間研究就可以對不同的新方法進行比較;
再次,用這種方法設定的時間標準的一致性很高,因為這種方法大大減少了時間研究中常見的讀數錯誤等引起不正確結果的可能性;最後,這種方法不需要容易帶有主觀偏見的績效評價。
PTS法的主要局限性是:
1、工作必須分解成基本動作。這使得這種方法對於許多進行多品種小批量生產、以工藝對象專業化為生產組織方式的企業來說是不實用的。在這樣的企業中,工作種類繁多,而重複性較低;
2、PTS法的標準數據也許不能反映某些具有特殊特點的企業的情況。對於一個企業是正常的事情,在另一個企業也許是不正常的。作為樣本被觀測的工人也許不能反映某些特殊企業中工人的一般狀況;
3、需要考慮調節的因素很多,幾乎到了無法製作上面表2這樣的表格的地步。例如,在某些情況下,移動物體所需的時間也許與物體的形狀有關,但是上面表2並沒有考慮這個因素;
4、這種方法是建立在這樣一種假設的基礎上的,即整個工作時間可用基本動作時間的加和得到,但這種方法忽略了這種可能性,即實際工作時間也許與各個動作的順序有關;
5、由於這種方法表面上看起來使用方便,因此容易不分場合地錯誤使用。事實上,分解基本動作和確定調節因素是需要一定技能的,也需要一定經驗,並不是人人都會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