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項目困境破解與再談判》是2019年1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周月萍、周蘭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PPP項目困境破解與再談判
- 作者:周月萍、周蘭萍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9年1月
- 定價:98 元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19729424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隨著2017年11月底財政部出台《關於規範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綜合信息平台項目庫管理的通知》(財辦金〔2017〕92號,以下簡稱“92號文”)、2018年年初出台《關於規範金融企業對地方政府和國有企業投融資行為有關問題的通知》(財金〔2018〕23號,以下簡稱“23號文”)等多則監管新政,PPP進入嚴監管態勢導致大量“問題”項目陸續被清退出項目庫。退庫項目包括已經進入實施階段的退庫項目該何去何從?在庫的不少項目或因融資等難題無法如期推進,或因財承、風險分配等難題面臨再談判,社會資本如何合法退出?股權融資方如何合法引入?項目再談判是否合法?……這些疑問讓項目各方很是困惑。與此同時,在PPP立法不到位的背景下,項目監管、項目公司治理等實操層面的難題也困擾著各方。
《PPP項目困境破解與再談判》將當下PPP項目面臨的困境分為退庫困境、融資困境、合規監管困境等十大類別,選取了近五十種困境典型進行深入剖析並逐一給出了破解對策建議,同時精選了實務中關注度較高的典型問題做了專門解答。在給出困境破解對策的過程中,以遵循國內法律政策本意為原則,不僅考慮如何貼近結合國內PPP實操需求,還廣泛借鑑國際前沿PPP理論與實務,力求讓每一點對策既具有針對性,也體現前瞻性。
作者簡介
周月萍,中倫律師事務所合伙人,Chambers & Partners錢伯斯亞太指南2018、2019年度建設工程領域推薦律師、項目與基礎設施領域受認可律師,上海國際仲裁中心、台州仲裁委、蘇州仲裁委仲裁員(主審PPP和工程爭議),2011年建築時報/ENR“中國建築業年度人物”,中國國際工程諮詢協會專家,中國併購公會併購交易師,復旦大學法律碩士校外導師。個人專著有《BT項目法律風險防範與實戰方略》《*高人民法院審理建設工程案件裁判規則解析》等。
周律師從事建設工程和基礎設施領域法律實務工作二十餘年,潛心於PPP項目再談判、PPP項目併購、PPP和工程爭議解決等。周律師帶領團隊先後為中國中鐵、東方航空、上海申通捷運集團、上海城建集團、上海建工集團等大型央企、國企、知名企業集團提供PPP和工程領域法律服務。
周蘭萍,中倫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國家發改委和財政部PPP雙庫專家,亞洲開發銀行註冊專家,中國國際工程諮詢協會專家,中國併購公會併購交易師,專注於基礎設施投融資(BT/BOT/PPP)領域法律研究和實踐,被國際權*法律評級機構The Legal 500評為“2017、2018年度亞太地區重點推薦的專業律師”。個人專著有《PPP項目運作實務》等。
執業十幾年來,周律師先後為浦東新區政府、中國建築、中國中鐵、中國PPP基金、中國銀行等政府、社會資本及金融機構提供公共項目投融資模式策劃、交易結構設計、PPP項目再談判、PPP項目併購以及從項目前期諮詢到建設期、運營期跟蹤指導等全方位、全過程諮詢服務。
圖書目錄
第一篇 退庫項目困境破解
第一章 退庫項目該何去何從
第二篇 公共項目投融資模式困境破解
第二章 如何防範F+EPC模式實施風險
第三章 ABO模式合法嗎
第四章 特許經營項目需要納入PPP項目管理庫管理嗎
第五章 PPP轉為政府投資EPC模式實施有哪些注意事項
第六章 BT投資人能否直接轉為PPP社會資本
第七章 PPP+總價包乾EPC項目法律風險如何防範
第三篇 社會資本退出困境破解
第八章 PPP項目社會資本一定要“從一而終”嗎
第九章 PPP項目社會資本的退出路徑有哪些
第四篇 項目融資困境破解
第十章 PPP項目如何引入股權融資方
第十一章 PPP項目公司股東之辯——基金或基金管理人
第十二章 PPP項目明股實債約定有效嗎
第十三章 如何借鑑國際PPP項目融資經驗為我所用
第五篇 風險分配困境破解
第十四章 PPP項目設計質量風險如何合理分配
第十五章 在建工程如何納入PPP項目合作範圍
第十六章 PPP項目超概後能直接調增契約投資額嗎
第十七章 英國PPP項目實踐對我國PPP發展有哪些啟示
第十八章 加拿大PPP失敗案例對我國PPP發展有哪些啟示
第六篇 項目合規監管困境破解
第十九章 PPP項目中社會資本需要與項目公司承擔連帶責任嗎
第二十章 PPP項目中的股權代持協定有效嗎
第二十一章 政府方出資代表的法律地位和責任如何認定
第二十二章 政府承諾函管用嗎——理性看待政府承諾,規範政府預算管理
第二十三章 商業項目納入PPP合作範圍有哪些風險
第二十四章 如何防範物有所值評價不合理對PPP項目實施的影響
第二十五章 未依法定程式選擇社會資本是否會導致項目契約無效
第二十六章 如何實現土地招拍掛與社會資本競爭採購環節的合併
第二十七章 PPP項目中的項目法人是否一定要變更
第二十八章 如何借鑑世行經驗對國內PPP項目進行有效監管
第七篇 項目公司治理困境破解
第二十九章 如何合理設計PPP項目公司治理結構
第三十章 如何合理設定政府方股東/董事的“一票否決權”
第三十一章 PPP項目公司管理僵局如何破解
第八篇 存量項目困境破解
第三十二章 如何防範PPP項目併購交易風險
第三十三章 存量PPP項目如何借鑑國際經驗
第九篇 行業項目困境破解
第三十四章 如何以“PPP+XOD”模式實施城市更新項目
第三十五章 92號文之後的區域性綜合開發項目何去何從
第三十六章 如何破解片區綜合開發PPP項目實施困境
第三十七章 靜脈產業園PPP項目如何操作
第三十八章 如何防範高壓監管背景下的環保項目主體責任風險
第三十九章 如何借鑑美國PPP經驗促進我國能源事業發展——以“維京群島能源聯盟計畫”為例
第四十章 如何破解旅遊開發PPP項目的痛點與難點
第四十一章 港口項目採用PPP模式如何操作
第四十二章 如何破解城市軌道交通PPP項目的實施難點
第四十三章 如何借鑑“亞吉鐵路模式”讓中國標準及資本順利出海
第四十四章 美國公路PPP項目經驗對我國有哪些啟示
第四十五章 如何借鑑美國經驗助力國內民用運輸機場項目“起飛”
第四十六章 養老項目如何實施PPP
第四十七章 公立醫院PPP項目的交易結構如何設計
第十篇 項目實施爭議解決困境破解
第四十八章 PPP項目再談判如何做到既合法又合理
第四十九章 PPP契約的不同定性對爭議解決有哪些影響
第五十章 管理委員會具備訴訟主體資格嗎
第十一篇 PPP項目困境破解典型問答
後記——從預防PPP風險到助力走出PPP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