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6日上午8時40分左右,位於宿州市碭山縣老310國道(即碭山縣經濟開發區道北東路888號安徽宿州科技食品有限公司西側科技食品西側)的市政管網在進行污水處理作業過程中,發生事故,造成3人死亡。事故原因調查和善後工作正在有序進行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8·6碭山安全事故
- 發生時間:2021年8月6日
- 發生地點:宿州市碭山縣老310國道
事故影響,調查報告,
事故影響
2021年8月6日8時21分許,宿州市碭山縣發生一起較大中毒和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285.2萬元。
調查報告
2022年3月,安徽省政府批覆《宿州市碭山縣“2021•8•6”較大中毒和窒息事故調查報告》,同意調查組對事故原因分析和性質的認定、事故責任認定和有關處理建議以及提出的防範措施和整改建議。
調查報告認定,該起事故是一起較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事故的直接原因為孫某義違反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有關規定,開展有限空間作業。由於該事故井內含有大量硫化氫、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氣體,導致其下井作業時中毒並跌落污水井內死亡,石某恆和劉某在未做好個體防護的情況下盲目施救,導致傷亡擴大。事故的間接原因為相關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未落實,地方政府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監管不到位。
調查報告建議,對1名在事故中死亡的直接責任人,免於追究刑事責任;對1名負有直接管理責任人,由公安機關立案調查;對1家企業和3名有關責任人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同時,紀委監委對2家單位、4名黨員領導幹部進行了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