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25日,山東濟南警方破獲一起女大學生被綁架性虐案。一名52歲的黑車司機代某,在濟南火車站主動搭訕,以騎電動車送女生去西客站為名將其騙至住處,對其實施捆綁、堵嘴、毆打、恐嚇、強姦,並利用性藥品和性工具對金某實施多次性虐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8·25濟南女大學生搭黑車被綁架性虐案
- 地點:濟南
- 事件性質:綁架性虐
- 發生時間 :2014年8月25日
事件經過,處理結果,警方調查,嫌犯心理,反思評論,
事件經過
2014年8月21日22歲女大學生金某於8月21日晚上7點左右獨自一人乘火車到濟南轉車,要到濟南西客站。當晚,嫌疑人代某騎著電動車在火車站想拉個客賺點錢。看到金某從火車站出來,一個人還拿著些行李,於是上前去搭訕。代某得知金某想去濟南西客站轉車,提出低價帶她過去,兩人討價還價,以30元價格協商好便帶著金某出發。本想能以低價到達西客站,沒想到天上掉“陷阱”。嫌疑人代某本身並不知道西客站怎么走,便帶著金某在市區轉悠。錯過火車時間,金某便要求代某將自己送回火車站,於是代某提出換輛三輪機車送金某。
天色漸漸黑了下來,代某也起了歹心。當車停在偏僻的地方時,金某已經意識到了處境的危險。這時,嫌疑人代某企圖對其實施強姦。女大學生金某進行反抗,但遭代某威脅說:“再動就掐死你。”並在三輪車上對金某實施了強姦。
隨後,代某將受害人金某帶回住所,並對金某拳打腳踢,金某的眼睛被打紅腫,身上多處受傷。據七賢派出所的副所長劉曉義介紹:“晚上睡覺的時候將金某捆綁好,上廁所時也看得很緊,大約四天的時間對金某實施了捆綁、堵嘴、毆打、恐嚇、強姦,並利用性藥品和性工具對金某實施多次性虐待。”
處理結果
2014年8月25日8時54分,濟南市中區公安分局指揮中心接到一北京市民的報警電話,稱其女網友金某(22歲,在校大學生)向其發簡訊稱被人綁架。
報警人孫先生41歲,被綁架後的金某是趁嫌疑人不備,使用嫌疑人手機給孫某發了一個簡訊。簡訊稱,她“被一個男的綁架到了一個叫‘龍莊’的地方。”
接警後,七賢派出所民警根據掌握的線索,迅速對轄區村莊進行大面積清查。當民警清查到雙龍莊一處出租屋的時候,民警看見二樓一個房間的門剛剛從裡面關上,民警隨即上前敲門,屋子內沒有聲音也一直不開門。
民警繼續敲門,一名大約50歲的男子開門。當民警對該男子進行盤查,該男子卻拒絕民警進屋。發現可疑後,民警進屋看見一年輕女子蜷縮在牆角的沙發上,身上裹著床單,臉上有傷。
民警詢問該女子姓名,女子自稱金某,並給民警出事了個人身份證,民警確認該女子就是給孫先生髮簡訊報警的人。
警方調查
經訊問,該男子代某52歲,遼寧省撫順人。民警將該男子帶回派出所訊問,將受害人金某送醫院進行相關檢查。
經詢問受害人得知,金某趁暑假期間於2014年8月21日到青島參加體檢。體檢後於當天下午獨自一人乘火車從青島到濟南轉車去泰安。
嫌犯心理
在審訊過程中,代某並不配合警方工作。記者在對其進行採訪時,他一開始也採取了沉默的方式進行“回應”。而當記者問“你這樣毀了女孩一輩子,你愧疚嗎?”時,代某突然發聲,“我當初被人毀了一輩子,又憑什麼?”代某稱,自己20歲時,就被誣告強姦,最後流放大西北,“我不也一樣受害?誰管過我?”
記者:那你就害別人嗎?
代某:……(沉默)
記者:你專挑20歲的下手嗎?你20歲時發生的是什麼事?
代某:對,我就專門挑20歲的,因為我失去了20歲,再也找不回20歲了。
記者:你覺得你當時是冤枉的嗎?
代某:對。那時候是83年嚴打,我當時是和她處男女朋友關係。就因為她兩、三天沒回家,她家人就打她、罵她,說她不要臉。她為了解脫自己,為了自己要臉,就說我是強迫她。就這樣我被判了強姦罪,被判了10年,流放到大西北。10年的概念,你們都知道,20歲到30歲,我失去了朋友、失去了親人,一切的一切都沒有了。等我釋放的時候,有了孩子,我都不知道什麼叫責任、感情、愛情,都不知道了。失去的都找不回來了,自暴自棄了。
記者:自暴自棄,心理變態了?
代某:對。
記者:你去火車站乾什麼?
代某:本來是想去掙點錢。我見什麼人都拉,老太太我也拉。當時只想騙她點錢。
反思評論
今天下午,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官方微博提醒,“女性在外,切記不坐黑車、不與不認識的人拼車,夜晚打車記牢車牌,電話告知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