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11日上午,山東省淄博市博山區發生一起嚴重交通事故,1輛貨車先後與1公車、1輛大客車、1輛小型客車及1輛二輪機車相撞,事故死亡人數已上升到11人,另有21人受傷,其中2人重傷。
該事故正在調查處理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8·11淄博重大交通事故
- 時間:2016年8月11日8時23分
- 地點:山東省淄博市博山區
- 傷亡:造成11人死亡,21人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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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經過
2016年8月11日8時23分,1輛魯N90876號低速貨車順博山區北山路由西向東行駛至博沂路掩的村路口處,先後與順博沂路由北向南行駛的1輛公車(魯CG1836)、1輛大客車(魯CB9518)、1輛小型客車及1輛二輪機車相撞。
傷亡情況
淄博市博山區委宣傳部官方微博訊息,博山區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已上升到11人。另有21人受傷,其中2人重傷。
事故救援
事故發生後,中共淄博市委副書記、市長周連華,市委常委、副市長楊洪濤,副市長劉東軍,市政府辦公廳、市公安局、市政府應急辦,博山區領導及區交警、公安、消防、交通、衛生、應急等部門有關負責同志立即趕往現場,組織救援工作。
事故調查
2017年1月5日,該事故責任調查組發布了責任調查報告,認定肇事車輛系非法改裝、嚴重超載的拖拉機變形運輸車,寧津縣農業機械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王萬風,違規為肇事車輛辦理登記、年檢手續,並為該車辦理兩本核定載質量不同的車輛行駛證,涉嫌濫用職權罪,已於2016年8月29日被寧津縣檢察院批准逮捕,相關責任單位15名人員被給予黨紀、政紀處分。肇事司機李建忠在事故中死亡,建議免予追究責任。
因嚴重超載,肇事車輛失控闖紅燈
記者了解到,肇事司機李建忠駕駛的拖拉機變形運輸車,非法改裝、嚴重超載、制動性能不良,導致駕駛人無法有效控制車速,致使拖拉機變形運輸車以不低於81公里/小時的速度長下坡超速行駛(北山路限速50公里/小時),在紅燈狀態下進入博沂路與北山路“T”形路口,先後衝撞正常行駛的一輛非機動車和三輛機動車,造成事故發生。拖拉機變形運輸車所載軋鋼機用導衛配件砸入公共汽車內,導致傷亡擴大。
德州市臨邑縣隆華創科機械有限公司運輸發貨管理不嚴格,未認真查驗核定載質量,違法為核定載重1.98噸的肇事車輛裝載了7.74噸軋鋼配件,導致該車嚴重超載,進而引發事故。
肇事車輛竟有兩本行駛證,且核載質量不一
據悉,肇事車於2004年12月在寧津縣農機監理站初次登記,2008年12月由王萬風為其辦理變更登記,變更為現車主李同同(肇事司機李建忠之子),並為其辦理了行駛證,該行駛證核載質量為1980千克。後來,李建忠聲稱行駛證丟失,王萬鳳又為其補發了行駛證,補發的行駛證核載質量為8800千克。
經調查,肇事車是通過寧津縣農機監理站一套單機版農機登記管理系統進行的變更登記,無法通過系統進行正常年檢。因此,2008年-2016年期間,肇事車的兩本行駛證,均由王萬鳳通過人工為肇事車輛辦理年檢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