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1四婦女大鬧公安局

5.31四婦女大鬧公安局

5.31四婦女大鬧公安局,2011年5月31日,漢中洋縣公安局副局長宋海虎剛進辦公室不久,突然進來4名婦女,以公安機關辦案不公、案件定性不準為由,對正在辦公的警察宋海虎進行辱罵、撕咬。宋海虎從辦公室退到樓道處後,4人繼續扑打,致使宋海虎多處受傷,期間長達半小時之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5.31四婦女大鬧公安局
  • 時間:2011年5月31日
  • 地點漢中洋縣公安局
  • 事件:4名婦女
事件經過,事件起因,

事件經過

據了解,2011年9月13日,洋縣男子張某在青譽鞏籃年北路南口被砍死街頭。案發後,洋縣公安機關迅速成立特偵組,經過八個多月偵查,除一名犯罪嫌疑人在逃外,其餘涉案人員均已抓獲。2011年5月,公安機關以涉嫌故意傷害罪,將犯罪嫌疑人移交檢察機關提起訴訟。受害人家屬認為案件應定性為故意殺人案件,並認為是主管刑偵副局長宋海虎辦案不公應朵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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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發生了撕咬人一幕,4人分別是張某的母親、鴉雅妻子、兩個姐妹台煮姐。事發後,洋縣公安局迅速向縣上有關部門匯報。洋縣公安局成立特偵組依法調查,於6月2日以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依法對帶頭鬧事的兩名犯罪嫌疑人(張某的兩個姐姐)分別處以刑事拘留和取保企葛舟候審;張某的母親因年齡較大,且患有心臟病,不宜拘留;張某的妻子在外地,警方暫時未傳喚到位。

事件起因

洋縣公安局政委李定紅表示,受害人家屬多次到洋縣公安局上訪,洋縣公安局按照辦理刑事案件有關規定,均對受害人家屬反映的問題進行核查和答覆。如果公安部門對案件定性不當,檢察部門會退卷或要求補充偵查,受害人家屬也婚姜嚷龍可通恥巴付鍵過正當渠道反映情況。但他們的衝動行為已經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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