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廣西桂平市人民法院對桂平市“5.22”幼稚園校車翻車事故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以重大責任事故罪對四名被告人作出一審判決。其中,司機梁某和幼稚園園主劉某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十個月;車主李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隨車老師蒙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 基本介紹 中文名:5.22校車翻車事故案發生地點:廣西桂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