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30日7時10分許,安徽省宿州市靈璧縣靈城鎮發生一起中毒窒息事件。
2020年12月4日,安徽省應急管理廳通報該事件調查報告。調查報告指出,該事件共造成3人死亡。報告稱,遠達建設(靈璧)有限公司作為項目建設單位,在項目未取得施工許可證及未進行質量安全報監的情況下,未批先建、違法建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5·30靈璧縣中毒窒息事件
- 發生時間:2020年5月30日
- 發生地點:安徽省宿州市靈璧縣
- 人員傷亡:3人死亡
- 事件類型:中毒窒息事件
- 建設單位:遠達建設(靈璧)有限公司
事件背景,事件經過,事件傷亡,事件處置,事件原因,
事件背景
事發項目為“靈璧縣城區水環境治理工程 PPP 項目。項目為靈璧縣城區水環境治理工程,包含城區內12條河道工程,建設內容主要有河道治理、景觀工程、截污納管工程、生態修復工程等,工程總投資 60057.72萬元,項目建設期2年,運維期13年,事故調查期間工程建設完成約 60%。
遠達建設(靈璧)有限公司由靈璧縣建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出資10%,湖北省工業建築集團有限公司出資90%。遠達建設(靈璧)有限公司負責本項目的設計、 投資、融資、建設、運營管理及維護業務。
事件經過
2020年5月30日7時10分許,宿州市靈璧縣靈城鎮發生一起中毒窒息事件。
事件傷亡
截至2020年12月4日,該事故造成3人死亡。
事件處置
2020年12月4日,安徽省應急管理廳通報了宿州市靈璧縣“2020·5·30”較大中毒窒息事故調查報告。
報告稱,遠達建設(靈璧)有限公司作為項目建設單位, 在項目未取得施工許可證及未進行質量安全報監的情況下,未批先建、違法建設, 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未落實,安全培訓教育不到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不到位,應急預案不完善,安全管理不到位,對施工和監理單位的安全管理缺少有效監督。
事件原因
調查報告指出,事件的直接原因是施工工人違反井下作業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在未通風、未檢測、未做好個人防護的情況下,擅自進入具有高濃度有毒氣體的倒虹吸井內作業。由於該倒虹吸井內硫化氫、磷化氫等有毒氣體濃度超出 GBZ2.1-2019 中最高容許濃度,導致施工工人在井下作業時發生中毒後跌落井底水中,不排除井內溺水作為中間死因或直接死因的可能。